“是不是又低血糖了,先吃点。”
沈姝月认出那个袋子,是沈琴琴最爱吃的那家店,没有接。
霍煜昭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中,片刻后轻声叹息了下,上前一步,直接塞到她手中。
“你上学就是这样,总不记得吃早饭,都犯了多少次低血糖了,怎么还这么不注意?”
沈姝月不想要的,但怕蛋糕掉了,下意识就接了。
听到这话,她蓦地有些恍惚。
她没告诉过他,其实她不是不记得吃早饭。
只是因为不受家里看重,做饭阿姨就见风使舵,经常不准备她那一份,害得她只能饥肠辘辘地去上学。
有一次她低血糖的厉害,实在撑不住晕倒了,是霍煜昭发现了她,及时把她送到了校医室。
再后来,她在上学路上会收到他给的牛奶。
过去那一点点好,曾被她珍而重之地放在心底,每每回味起来都会悸动。
可不知何时起,已经被现实冲刷的模糊不清了。
再回想起来,沈姝月心里酸涩难言。
看着手中的蛋糕,她想还回去。
但这时沈琴琴换好了衣服,兴高采烈地提着裙子出了衣帽间。
“阿煜,你看好不好看?”
沈姝月背对着沈琴琴,心微沉,把蛋糕放进了包里,才转过身去。
沈琴琴见到她,扬着的嘴角落下,嫌弃地“嗤”了一声,旋即对着霍煜昭娇嗔道,“阿煜,你干嘛看别人,难道我不好看吗?”
霍煜昭神色温柔地上前,纵容又宠溺地轻捏了下她的脸。
“好看,你最好看,我巴不得眼里只有你。”
沈琴琴满意了,“这还差不多。”
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售货员在后面托着礼服的裙摆,讨好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二位真是恩爱呢,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你们一定会百年好合的。”
所有人都在夸,所有人都在笑。
一时间,沈姝月被人遗忘在角落,仿若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一片欢声笑语中,沈琴琴忽然“咦”了声,“阿煜,你刚刚给我买的蛋糕呢?不是还剩下一块?”
霍煜昭顿了下,不答反问,“饿了?”
“是有点,”沈琴琴娇滴滴地说,“一会儿还有好几套婚服要试呢。”
沉默两秒,霍煜昭旁若无人地笑笑,语气温柔。
“你不是说,你不爱吃那个口味的么,刚刚门口路过一个乞丐,看他可怜就给他了。”
沈琴琴微微蹙眉,“乞丐?”
霍煜昭“嗯”了声,抬手将她脸侧的发丝掖到耳后。
“你要是想吃,等下再去给你买新的。”
他说得自然,仿若真的一样,沈姝月忍住哂笑的冲动。
乞丐?
怕沈琴琴不高兴,他还真是会张嘴就来。
沈琴琴也不是傻的,一个眼神朝沈姝月扫过去,眸子里浮上几分不爽。
但很快,又化为了鄙夷。
“这里可是省城最繁华的中央大街,怎么还有要饭的登堂入室呢?也不怕脏了别人的店。”
话里的讽刺意味太浓,明显是在针对沈姝月。
霍煜昭听出来了,微微蹙眉后却没半点帮忙说话的意思,反而神色如常地继续哄沈琴琴,极有耐心。
“好了,跟一个乞丐较什么真,难得这么高兴,别为了无关紧要的事坏了兴致。”
这话说的还算让沈琴琴满意,她总算笑起来,娇嗔地勾着霍煜昭的衣襟。
“我这不是心疼嘛,那可是你为了我,专门排了一小时的队才买到的呢,我才不想便宜一个上不来台面的乞丐,阿煜你就是太好心了,不过我就喜欢这样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