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曲清月祁玉川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女将军成了王爷的护花使者》,由网络作家“鸭头眼神不会骗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最具潜力佳作《重生:女将军成了王爷的护花使者》,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曲清月祁玉川,也是实力作者“鸭头眼神不会骗人”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还摆不平北疆那几个蛮人吗?他定是想跟去蹭军功的!”都做了皇子妃,还那么口无遮拦,赖国平压抑着怒气低声斥道:“住口!你这么大声音是生怕外头的人听不见吗?妄议皇子,小心祸从口出!”恭王妃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上去撒娇地扯住赖国平的衣袖:“爹爹,女儿好不容易出宫一趟,您就别训我了。我就是不想让成王跟着你们沾光,不如爹爹明天就上书让成王留在宫里吧?”女儿从小就是......
《重生:女将军成了王爷的护花使者》精彩片段
赖府中,赖将军正在看着一份北疆的舆图,出征在即,他必须要做好功课,知己知彼,才能随机应变,这是他的习惯。
而偏偏在此时还有不长眼的人来打扰他。
看着大大咧咧闯进书房的女儿,赖国平眉心隐隐作痛,无奈地问道:“恭王妃来我这书房所为何事?”
他其实能猜到女儿过来是想要干什么的,只是她必定要失望了。
“父亲,那成王为何要与你们一起出征?有您和曹将军在,难道还摆不平北疆那几个蛮人吗?他定是想跟去蹭军功的!”
都做了皇子妃,还那么口无遮拦,赖国平压抑着怒气低声斥道:“住口!你这么大声音是生怕外头的人听不见吗?妄议皇子,小心祸从口出!”
恭王妃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上去撒娇地扯住赖国平的衣袖:“爹爹,女儿好不容易出宫一趟,您就别训我了。我就是不想让成王跟着你们沾光,不如爹爹明天就上书让成王留在宫里吧?”
女儿从小就是脑子里缺根筋,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什么事都想得出来,赖国平懒得与她多嘴:“隆庆帝今天在大殿上亲口允了成王同去,军令难改,我怎可劝隆庆帝收回成命?朝廷上的事你就莫要掺和了。”
赖国平被女儿缠的烦不胜烦,起身欲走,却又被恭王妃拦下:“爹爹,您看我现在都嫁给恭王了,怎能不为夫君打算?现在恭王要对付太子就已经够头疼了,若要再让成王挣到一份军功,那可就又要多了一个劲敌……”
说着说着她突然有了主意,凑近父亲低声道:“反正你们这次去了北疆天高隆庆帝远,若是成王在北疆出了什么事情隆庆帝也不知道,不若父亲想办法动些手脚……”
赖国平气得脑门上青筋突突的跳,呵斥道:“住口!还想谋害皇子,你不要命了?我怎么生出你这样的蠢货!”
赖国平没有纳过妾,只有一个妻子,两人非常恩爱,妻子一连为他生了三个儿子,第四胎终于为他生了一个女儿,起名为明珠。夫妻俩都将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三个哥哥也很宠妹妹,从小就是要月亮不给星星,结果将赖明珠的性子惯的无法无天。
赖明珠从小被娇惯着长大,没什么心眼,别人稍稍给她挖个坑她就往里跳。恭王看出她天真的性子,便暗暗使劲让赖明珠倾心于自己。恭王生的一副好相貌,在赖明珠面前又温柔小意,风度翩翩,赖明珠很快就动了心,要死要活地要嫁给恭王。
赖国平和妻子其实很不同意女儿嫁入皇家,女儿性子单纯,适合嫁给家里简单的人家,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便罢了,若是嫁进皇家就等于跳入了火坑,迟早被人算计得连骨头也不剩。
可赖明珠一心要嫁给恭王,父母怎么说都不听,甚至扬言要绝食。恭王暗中将赖家嫡女倾心于自己相思成疾,食不下咽的消息传入了宫中,听到了隆庆帝的耳朵里,隆庆帝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便给恭王和赖明珠赐了婚。
当时赖国平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晕过去。自己是走纯臣的路子,一向不参与皇子之间的争斗,可赖明珠一旦嫁过去,便是将自己绑上了恭王的那条船。皇子之间夺嫡之争凶险万分,稍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抄家灭族的下场,尤其是恭王和太子之间,来日若是有一方上位,另一方绝不会有好下场。若是与众位皇子都撇清干系,最终无论哪一方上位赖府都会无事,而现在……可惜事情木已成舟,已经无法更改了。
现在,赖国平看着糟心的女儿,只能深深地叹一口气。
还是让我快些出征吧……
平城县,花田镇。
曲清月又一次来到了上辈子来过的花田镇驻军营地。
花田镇隶属于平城县,一共有7个村子,小田村就是其中之一。此次朝廷出兵北疆,是从京城调兵20万,同时从最靠近北疆的平康府和银川府征兵20万,共40万大军,在玉楼关会合。平康府和银川府原本就各有5万驻军,只要各征五万民兵即可。
平康府包括平城在内一共有6个县,平城县是其中人口最多的一个县,而花田镇则是平城县人口最多的一个镇,因此花田镇营地的驻军也最多,征兵数额也最多。花田镇原本有6000驻军,又从各村征来6000民兵,眼下已来了约摸1000人,正在寻找营地的位置。
花田镇营地驻扎在花田山上,地理位置比较利于隐藏,因此罕有人知道营地在哪里,那些新来的民兵正在四处找位置,曲清月已经熟门熟路地上山去了。有些民兵看她步伐坚定,好像对这里很熟,便也跟了上去。
一行人正走到山腰,忽然来了一个兵,和他们说:“你们是要去驻军营地的吧?走错了,不是这边,是在那边那座山上。”说着指了指对面的一座山。
众人看此人身穿制服,显然就是原本这里的驻军,说了肯定不会有错,便纷纷向曲清月投去责怪的眼神,掉头下山去了。
曲清月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在士兵中也是有鄙视链的,正如京城的那些精兵强将瞧不起地方上的驻军,地方上的驻军也瞧不起来服役的民兵,他们认为这些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民兵都是些泥腿子。因此碰上的时候,他们就想要给这些泥腿子一个下马威。上辈子曲清月一行人就被这里的驻军忽悠了一顿,爬到山腰了又掉头下去,结果爬到另一座山上才发现营地根本不在那里,等他们终于找到营地位置的时候,太阳都下山了,那些驻军已经吃完了晚饭,他们就只能饿着肚子或者吃自己带来的干粮。
曲清月面目平静,在其他人调头离去的时候很肯定地说:“营地不在那边,就在这座山上。”她刻意地压低了自己的声音,音色上听不出是个女子了,倒像是少年人的嗓音。
她的语气太过坚定,其他本想下山的人又犹犹豫豫地看向她,一旁那个捉弄人的士兵见来了一个搅局的,忙说:“你怎么知道营地在哪里,你猜的?我原本就是镇上的驻军,你一个新兵蛋子,是你知道还是我知道?”
曲清月不与他多争辩,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她今年才13岁,与营地里的男子比起来,皮肤算是白皙,身材也不够强壮,一袭男装打扮的时候,虽然看不出是个女子,但看上去也是个男子中的“文弱书生”类型。但她这一眼扫过去,却令那个士兵汗毛都竖起来了,他本能的从这个新兵蛋子身上察觉到了一丝身经百战的凌厉气势,心头涌出淡淡的危机感。
但他还是色厉内荏地争辩道:“怎么?我好心给你指路,你还不领情啊?”但他闪烁的眼神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慌乱。
好心?曲清月冷笑了一声,不紧不慢地走了上去,直迫到那个士兵面前,紧紧的盯着他的眼睛道:“那你敢与我打赌吗?谁输了便给对方磕三个响头,怎么样?这里的兄弟们可以为我们做见证,你敢与我赌吗?”
曲清月的身高只能到那个士兵的鼻尖,可那个士兵却无端的觉得自己在气势上矮了她一头。他不敢与她赌,因为他指的路本就是错的,他只是想戏弄新来的民兵,可没想到碰到了硬茬子。
于是那个士兵掉头就走,撂下一句:“你们爱信不信。”
谁料曲清月叫住了他:“你做什么往山上走啊?你不是这里的驻军吗?回你的营地去啊。”说着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对面的山。
那个士兵:“……”
要是让其他人知道他是故意捉弄人,非揍他一顿不可,而眼下他们老大不在这,只有他一个人,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能往山下走去。
其他新兵一头雾水。
曲清月只淡淡地回头扫了他们一眼:“相信我的跟我走。”她的气质清清冷冷,但却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明明也是个新兵,却仿佛天生是一个出色的领导者。其他人不自觉地跟上了她,果然没多久就到了花田镇的驻军营地。
新兵们面面相觑,看来刚刚那个人是故意来整他们的!倒是带他们上山来的这位兄弟,看上去比较靠得住,以后就跟着他混了!
新兵中一个白白嫩嫩的小胖子走上去和曲清月套近乎:“我叫谢元宝,是西头村的,敢问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曲,行三,叫我曲三就行。”
“曲三兄弟,我看你好像对这块挺熟的?”谢元宝非常自来熟,“那以后我就跟着兄弟你混了!”
曲清月不置可否地笑笑,她上辈子和这个小胖子不熟,不过多一个能说话的人也好:“是挺熟的。”
她看了一眼营地里的一个士兵,意有所指:“我还知道是谁指使人来捉弄我们的。”
“啊?是谁?”天真的小胖子还以为刚刚那个人是刚好路过突然起意想捉弄他们一下。
“金虎。”曲清月眼神微微一厉,“他们的‘老大’。”
金虎是花田镇营地里面的一个地头蛇,虽然没有什么军职,但却喜欢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有不少追随者,平时说话比部队里的军侯还管用。他刚刚听说他捉弄新兵的把戏被一个家伙搅了局,内心正有些不爽,这时正好看见曲清月一个挑衅的眼神,便准备来拿他开刀,先在新兵们中间立个威,挫挫他们的锐气,好让他们今后听自己的话。
金虎低声对身边一个狗腿子说了些什么,那人立马扯开嗓子喊道:“喂!那个新来的,对,就是你,既然来了营地,还不快来拜见我们老大!”
“老大?敢问你们老大在军中是什么职位?”曲清月嘲讽地说道。
金虎暗暗咬了咬牙。这个新兵戳中了他的痛点,他虽然在军营里颇有威望,有不少跟班,但却一直没有一个正经的官位,因为统领花田镇军营的庞都尉不喜欢他的做派,因此不但没给他军司马、军侯的位置,连个屯长也不给他当。他心里一直不忿,却不敢反抗都尉,只能欺压部队里的普通士兵和那些新兵。谁知道这个新兵刚来就那么不知天高地厚地挑衅于他,他如果不拿他杀鸡儆猴,来日那群新兵还会将他放在眼里?
于是他亲自上前,不怀好意地看着那个新兵道:“哦?我竟不知,我金虎让你一个新兵过来一下,就是屈就你了?我说你初来乍到可别太狂妄了,在前辈面前还是夹着尾巴做人比较好,可别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你以为这部队里的资历就是靠职位说了算了?便是现在给你个统领当,你能服众吗?”
“哈哈哈!”曲清月一点也不怕他,这个金虎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若是退一步,他就能蹬鼻子上脸,倒不如先狠狠地踩了他的脸,“这位大人你说话就这么管用,统领之位你想给谁就给谁?原来在这花田镇的军营里,除了庞都尉还有说话这么管用的人物?敢问大人您究竟什么职务?”
“你!”金虎被气的头晕,在这花田镇的军营里,他还没有被谁这么瞧不起过,“你们这些新兵对前辈就是这个态度吗?部队里凭本事说话,你一个新兵光嘴硬算什么本事,真当我教不了你了?”
“你说的对,部队里凭本事说话。”对比气急败坏的金虎,曲清月倒是十分镇定,“那么,金前辈可否指教一二?”
曲清月明显就没有将这个金虎放在眼里,反而先一步对他下了战书。
这个瘦瘦小小的新兵竟敢挑战自己,金虎心里完全不怵,他能在部队里混到这个地位,自然是有几分真本事的。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来挑战他,他便要接下吗?那他的面子往哪儿搁?就算赢了也像是在欺负新人。
于是他只是轻蔑地看了曲清月一眼,并不说话。他身旁的一个狗腿子倒是替他开了口:“指教你一个新兵蛋子还需要金大人亲自动手?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你在金大人手下怕是都走不过两招,还是莫要逞强了,你要真想讨教,我倒是可以跟你打一场。”
曲清月虽是个女子,但她上辈子也是切切实实杀过人、立过功的,也带领过上千士兵,守过一座城池。她连金虎都没有放到过眼中,更别说他身边的小跟班了。
于是她抬抬下巴道:“罢了,那我让你一只手。”
这个小跟班都被气笑了,这个新人竟然如此狂妄!
他拿着手中的兵器便迎了上去,长戟威风地一甩,招式倒是极为的漂亮,看着一旁的新兵啧啧称奇。他闪电般地将手中的长戟刺向曲清月,带起一阵劲风,若是曲清月反应不过来,肩膀上就会被刺开一个血洞,当真是一点儿都没有留手。
他如此凌厉的一招,却被曲清月微微侧身避了过去,同时用手里的剑微微一挑,它的长戟便被转了方向,差点脱手。他还没有来得及稳住步伐,曲清月就一脚踢了过去,直把他踹了三米远。
这场战斗结束的猝不及防。仿佛只是一刺一避一让一脚,战斗就结束了,曲清月的剑甚至都没有出鞘。
深秋时节,平城的温度已经冷下来了,城内的树或是已经光秃秃的,或是只剩枯黄的叶子了,北风一吹便卷起一片枯叶,街上一片萧瑟之景。
穷苦的人家只能关紧了门窗,或是换上厚厚的棉衣,才能抵御突然袭来的刺骨北风。而像城北陈府这样的富贵的人家却早早地烧起了炭火,屋子里温暖如春,府里各处也摆着各种颜色的菊花,那景色竟是不输于春季。
“爷,夫人下午突然出门了,也不让下人跟着,自己骑了匹马出去,现下还没回来,您说夫人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啊……”陈家的家主陈致远一回府,一个粉面桃腮的小丫头秋梨就焦急地跑来与他汇报。
秋梨是陈家夫人曲清月身边的大丫鬟,平日很得曲清月看重,几乎是寸步不离。而今日曲清月却一反常态地不让她跟着,独自骑马出去了,这让她的心一下午都火急火燎的,好像在油里煎熬一样,生怕夫人出了什么事。
不同于一旁眼里噙着泪,神色焦急的秋梨,曲清月的夫君陈致远听到这个消息却只是慌张了一瞬,就立马平静了下来:“清月她会些拳脚功夫,骑术也不错,不会出事的。你且安心去给她准备些吃食,免得她回来饿肚子。”
见家主神色安然,不慌不忙,秋梨便也平静了一些,转身欲去厨房为夫人准备吃食。
“等等。”陈致远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夫人怎会突然出去,是今天有人同她说了什么吗?”
平日里曲清月虽然也喜欢骑马出去走走,但却从未这么一反常态地不让任何人跟着,这么晚了还迟迟不归。她这样情绪反常,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想到这里,陈致远蹙着眉,忽然有些不安。
“今日也没有什么外客来找夫人啊……”秋梨想不出夫人的异常是因为什么,有些迷惑地说,“今日夫人去和老夫人请安之后,就只和表姑娘说了一会儿话,旁的人再也没有见过了……”
陈致远眉心一跳:“表姑娘和她说什么了?”
“奴婢也不知,当时表姑娘让我们都出来,说是有事情要单独和夫人谈……”
陈致远这下有些慌了,玉儿莫不是和曲清月摊牌了?
谢婷玉是陈致远一位姨母的女儿,姨母两年前故去了,谢婷玉的后母容不下丈夫前妻的女儿,觉得她是个拖油瓶,便时常挑拨谢婷玉和她父亲的关系。都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久而久之,谢婷玉的父亲也和她不亲了。
陈致远的母亲王氏心疼这个外甥女,他们陈家发达了之后,她便将谢婷玉接来了陈府养着。
陈家有钱,谢婷玉的父亲自然乐得让陈家替他养一个女儿。
谢婷玉面容娇美,身段窈窕,脸庞白皙,说话也柔声细语,与肤色不白的曲清月相比更加惹人怜惜。其实,在陈致远内心里,比起自己从小习武,气质清冷的夫人,他更加喜爱小鸟依人,弱柳扶风的表妹。
而谢婷玉也喜欢面目俊朗,性子温和的表哥,两人朝夕相处,渐渐便有了私情。
陈致远向谢婷玉承诺过段时间就对母亲与夫人坦白,纳她进门。然而还没等陈致远想好如何与夫人说起纳妾之事,谢婷玉倒先沉不住气了。
今天曲清月突然反常,定是因为知道了玉儿与他的事,让她心里不痛快了。
陈致远暗暗叹了口气,也罢,反正早晚是要说的,希望夫人回来就能想通了吧。
他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曲清月平日里性子最是要强,可能会责怪他将他和表妹的事情隐瞒于她。
两人成亲五年来,曲清月在家里上上下下地操持,在生意上对他也有很多助力,除了还没有能够为他生儿育女,可以说挑不出一点儿错处。
两人成亲的时候,他还是家徒四壁,是清月为了他的生意里里外外地奔波,才让他们家渐渐兴旺起来,建了大宅子,有了成群的仆役和花不完的银钱。而他却偷偷与表妹有了私情……
在城郊的树林里,有一个策马疾驰的身影,这身影速度很快,每过一处,疾风便带起一片落叶,看着倒是英姿飒爽。
那策马狂奔的身影便是曲清月。她的肤色是健康的蜜色,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英气十足的眉和挺翘的鼻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温婉美人,却自有一股英气洒脱之美。
深秋的风已经有些刺骨,曲清月骑得快,那风更是像刀子一样刮在她脸上,而她却浑然不觉,只一个劲儿地疾驰着,好像这样就能疏解她心中的郁气。
今日丈夫的那位表妹和她说,她怀孕了,孩子是她夫君的,求曲清月给她一个名分。
曲清月嫁进陈家五年,初进门的时候,陈家还只是一个家里没有多少余钱的农户。这些年她在外为丈夫打点生意,在内孝顺公婆、操持家业,无一分不妥之处。可婆婆还是不满意她,因为她没有为丈夫生一个孩子。
自从婆婆做主让表姑娘住进了府里,曲清月就隐隐有些预感,婆婆可能是想撮合表姑娘嫁与丈夫为妾。
今日她的猜测成了真,表姑娘果然与丈夫有了私情,甚至还怀了一个孩子,就差给她一个姨娘的名分。所以听到表姑娘说起的时候,曲清月居然没有多少意外,像是一直悬在心头上的刀子终于落下了一样。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她有委屈、愤怒、被欺骗感,这些情绪最后都化为了深深的茫然。丈夫与表妹恩恩爱爱,还有了一个孩子,那她算什么呢?
嫁入陈家,尽心尽力这么多年,到头来婆婆不喜她,丈夫对她日益冷淡,还有了别的女人,而自己既没有孩子又没有丈夫的宠爱,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外人。
曲清月心中迷茫郁结,便浑浑噩噩地骑着一匹马出来了,一路迎着冷风,骑到了城郊。
曲清月从小被祖父带大,祖父是个上了二十多次战场的老兵,平日里没少教孙女骑术和拳脚功夫,倒是将她养得比一般的男子都要厉害些。
后来祖父病逝,她被父母接回家,父母却嫌弃她整日舞刀弄棒,没个女孩样子,嫌她嫁不出去。
后来朝廷北伐要征徭役,她父亲年纪大了上不了战场,而她父母就只有他弟弟一个儿子,还是老来得子,平日里护的跟眼珠子似的,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儿子去从军,生怕这个独苗苗在战场上出了什么事让曲家绝了后,便将主意打到了女儿身上,好说歹说撺掇着曲清月替父去从军。
曲清月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她虽然会些功夫,但女子岂可从军?一旦被人发现可如何是好?
她父母看出了她的顾虑,与她说了一大堆传言,说虽然前朝没有女子从军这样的规矩,但本朝并不禁止女子从军,始隆庆帝当年还建了一支女子军队,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打听到的。
曲清月将信将疑地便被他们说动了,父母那样恳求她,她也不忍一再拒绝父母。
于是,13岁的曲清月便将自己打扮成了男子,替父出征了。虽然父母坚定地认为本朝女子也可以从军,但她怕惹上麻烦,还是很谨慎地隐瞒了自己的性别。
隆庆帝很重视此次北伐,派出了20万北征军,还命三儿子成王也随军出征。
初入军营,别人见她生得瘦小,都没将她当回事儿。但她有习武的底子,剑法、骑术和箭术都不错,又能吃苦,渐渐就在军中站稳了脚跟,做了一名百长。
她跟着北征军一路与敌人交战,大大小小立了不少功。最出色的一次,她领着手下仅仅百余人,在上千敌军的围困下,将一座城守了半个月。最后,城里的粮食吃光了,挨了几天饿,她带着手下仅剩的十余人等到了援军。
但是后来她才知道,最后上报表功的折子里将她艰苦守城半个月的功绩寥寥带过,只夸大了援军的功劳。
最后回朝时,北征军收复了二十多座城池,可以说是大胜而归。但也是惨胜,因为隆庆帝的亲儿子成王牺牲了。
虽然胜了,但隆庆帝的脸色也不大好。
于是她回乡的时候没有拿到多少赏,只有20两银。
在军中,她将自己的身份隐瞒的很好,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子,可回乡之后,她女扮男装出征的事情还是传开了。
没有人夸赞她代父出征的孝举,也没有人关心她立了多少功劳,只有村里的大婆子小姑子带着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偷偷讨论她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一年都和一群男人在一起吃睡。
说好听点的,说她是胆大妄为,不知检点,说的难听的,有说她轻浮的,甚至有人暗暗揣测她已经不干净了,将来必定嫁不出去。
“曲家的那个丫头真野啊,天天舞刀弄枪的,还和一群大男人混在一起从军了!”
“她一个未出阁的丫头,和一群男人在一起一年多,啧啧啧,还不知道有什么呢……谁敢娶她?”
“按年纪也该嫁人了,她不本本分分地待在家里,出去抛头露脸的,真是不安分……”
“她娘说本来要让她弟弟去,是她自己要偷偷跑出去的……”
村里对她的闲话一天甚于一天,加上大大小小的恶意揣测,她父母不敢坦白是他们让女儿去的,只对外宣称是她自己偷偷跑出去的。
“娘也是没办法,委屈你了……可是若是说了实话,丢的是咱们一家子的脸,你弟弟过两年就要议亲了,若是咱家名声坏下去,哪家敢将姑娘嫁到咱们家……”
那时,曲清月心里想,或许这个家只是你们和弟弟的家,不是“咱们家”。
父母对她到底有些亏欠心理,本想将她的20两拿去给她弟弟盖新房,再买几亩地,可因为觉得亏欠了她,便让她自己拿着做了嫁妆。
最后她嫁给了青梅竹马的陈致远。
之前两家本就有口头婚约,陈致远对她也有些青梅竹马的情分,很愿意娶她。尽管婆婆心里对她不满意,但陈家当时比她家还穷,她有20两的嫁妆,对陈家来说数额实在不小,便也同意了这门婚事。
她带着20两嫁到了陈家,用这20两为丈夫谋划了一项生意,慢慢地就将生意做起来了。
这几年,陈家从村里搬到城里,建了大宅子,生活越来越好,但她们夫妻之间的情爱却越来越少。她迟迟未孕,也不爱打扮自己,丈夫看她的眼里早没有了年少时的倾慕,却总爱盯着那些长相柔婉的窈窕淑女看。
丈夫在外寻花问柳,她不闻不问;丈夫在家与表姑娘眉来眼去,她假作不知。
最后表姑娘说她怀孕了,要让陈家给她和孩子一个名分。
曲清月隐约发现她又没有家了,以前那个家是她父母和她弟弟的,现在这个家将要变成丈夫、表妹还有他们孩子的了。
泪意渐渐模糊了双眼,她迎着冷风疾驰着,想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一些,她不想哭,不管经历了什么,她都不想让自己软弱下去。
但眼泪就是止不住地往下掉,恍惚间她忘了看眼前的路,马蹄被一块巨石绊倒,一下子将她甩了下去,坠下了山崖……
新兵中一片哗然,都用敬畏的眼光看着他们中那个瘦瘦小小的曲三,同样都是新兵,怎么这个人这么厉害,连老兵都被他三两下解决了。
被曲清月一脚踹飞的那个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结束了战斗,他嚷嚷起来:“刚刚不算!你趁我不备偷袭我,我们再打一场!”说着便要重新冲上来。
“够了。”金虎阻止了他,“你不是他的对手,还是让我来会会他吧。”
他刚刚看的分明,那个士兵被打倒并不是因为这个新兵偷袭,而是因为那个新兵的剑差点挑飞了他的长戟,让他的步伐乱了。能够在对方强势进攻的情况下准确避开对方的攻击,找出对方的漏洞,这可不是能用运气就能解释清楚的。
这个新人很强。
于是他看向曲清月的目光少了一些轻视,走上前道:“我跟你打。”
曲清月一笑:“求之不得。”
金虎这次没有轻敌,而是用了自己最擅长的宝刀对敌。他手拿两把家传弯刀,一把凌厉地劈向对方的要害,一把挥成刀花格挡住自己的身躯,同时也找机会阻断对方的进攻。
面对他华丽的刀法,曲清月只是不慌不忙地左右躲闪避开对方的攻击,寻找着对方的破绽。
表面看上去,金虎招式绚丽,气势逼人,仿佛步步紧逼,稳占上风,然而曲清月却只是避让着,偶尔简单地用剑鞘格挡一二。
然而实际上只有金虎知道,曲清月这副样子能给人带来多大的压力。
看着对方面对自己的攻击不紧不慢,甚至连剑都没有出鞘,金虎心里一急刀法就出现一个破绽。在那一瞬间,曲清月闪电般地出手,一把未出鞘的剑轻轻挑飞了对方的一把大刀。大刀脱手,反作用力让金虎手臂一麻,可他反应也快,另一把刀一下子挡在胸前,挡住曲清月的攻击。曲清月一个剑鞘劈过去,金虎奋力顶住,可手里的刀却一下子断成两截!
金虎心里一惊。这两把刀是他专门找工匠做的好刀,非常结实,能抵挡住比其大两倍的刀奋力一击,按理说没那么容易断。可对方就一把平平无奇的剑,甚至都没有出鞘,就将他的宝刀劈断了,这人得多大的力气?
他心里正惊涛骇浪,突然听见旁边有人鼓起了掌。
“哈哈哈,好!看来这届新兵中倒是有几个可造之才!”不知何时,部队里最大的头领庞都尉出现在了这里,将他们的比试也看在了眼里,并夸奖了这个新兵。
此时庞都尉笑眯眯的,心情很好的样子。他早就看这个金虎不爽,此人不服管理,私下还爱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反抗上级的命令。自己说的话他还能听两句,而自己手下的那些军司马、军侯都管不了他,更别说屯长了。
有这个刺头在,军心不齐,庞都尉心里也不痛快,因而很是看不上金虎,也没有给过他什么职位,就怕将他的野心养大了。
那些新兵们见庞都尉来了都有些紧张,庞都尉爽快地挥了挥手,让士兵们都放松下来,然后宣布了一个大消息:“等过几天人到齐了,营里会开展一次大比武,所有人都可以参加,届时会根据大家的表现选出一些伍长、什长、队率和屯长,表现的特别优异者甚至可以直接提拔为军侯!”
庞都尉几句话让军营里的士兵们都沸腾了起来。新兵没想到一来就有这样的好机会,个个一脸兴奋。而更兴奋的是那些老兵,他们对战经验更加丰富,在比武中更有可能胜出,也就更有升职的机会。
最兴奋的还是金虎。之前军队里的军官都是由庞都尉直接任命的,他说给谁就给谁,而自己虽然有一身本领,在军中也很有威望,却因为不得他喜欢,至今还没有一个哪怕伍长的头衔。而庞都尉这次发了话,比武定职位,每个人都可以参加,那自己只要表现的好,就肯定能够得到一个职位。
曲清月也稍微有些意外,上辈子她虽然受头领赏识得了一个小官职,但却从来没有过什么比武大会,也不知道这辈子为何会有这些转变。但这个比武大会对她来说倒是个好事,曲清月自认,至少在这个花田镇军营中,她应当是没有什么敌手,凭本事去争的话,她有信心取得比上辈子更高的职位。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军营里的士兵们训练的热情都很高,个个都在为比武大会做准备。这次比武大会将会采取擂台赛的形式,一共10个擂台,先上去的10位士兵作为擂主守擂,每击败十个人便可以升为屯长,若是中途被人挑战下去了,并根据已经获胜的场次来判断,若已经连胜7场,便可以升为队率,若已经连胜5场,便可以升为什长,若是连胜三场,便升为伍长。当然,庞都尉也并非是支持所有士兵都去参加擂台赛,尤其是一些明明知道自己实力不行却还是要去试探运气的人。他规定,若是有人一场未胜,便要罚银子,这样就不会有实力不行的士兵轻易去挑战了,到时候敢上台的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谢元宝便是个识时务的,小胖子知道自己什么也不会,跟人对战根本没什么胜算,因此根本就没有打算去参加比武大会,只是一心一意地抱曲清月的大腿。
这是小胖子的处世哲学,自己不够厉害不要紧,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厉害的人当金大腿,只要认了这个老大,便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了。
就看现在这营里的士兵们,老兵普遍瞧不起那些新兵蛋子,时不时就欺压他们一把,而新兵只能敢怒不敢言。因为曲清月才入营就大显神威,打败了金虎,倒是没有老兵敢去招惹她。谢元宝就一心一意的当曲清月的小跟班,有曲清月罩着他,便也没有人来欺负自己了。
军营里每回开饭,小胖子都跑得最快冲在前面,为老大舀了满满一碗饭再盛自己的,然后又屁颠屁颠地给老大端过去。曲清月见他这么殷勤,倒有些哭笑不得,但也乐的清闲,便由着他去。
第二天便是比武大会,小胖子为老大抢了4个大肉包子,给自己拿了3个,乐颠颠地回去向老大邀功。路上撞见一个不长眼的老兵,根本不看路,直往他身上撞,将他的包子都撞掉一个。小胖子正在思考自己是狐假虎威发作一番呢,还是息事宁人呢,结果这人态度倒好,连连向他道歉,还帮他把包子捡了起来,小胖子见这人认错态度好,便也懒得计较,拿着他的包子就走了。
军营里的食物本就不算充裕,人又多,饭每天都是抢着吃,没人会嫌弃掉在地上的大肉包子,别说只是沾点灰了,就算是掉在泥水里,那些五大三粗的士兵也会捡起来用水洗洗吃了的。因此小胖子没当回事儿,拿着包子就走了,到了老大的营里,忽然觉得不应当让老大吃掉在地上的包子,便对曲清月讨好地笑着,把自己那盘给她说:“老大,本来这盘4个肉包子是要给你的,可是路上掉在地上一个,有些不干净了,你就吃我这盘吧!”
曲清月有些好笑,这小胖子分明就是想多吃一个,还找这么些借口,也罢,反正自己也吃不了那么多,看小胖子那馋样就知道三个包子他吃不饱。
见老大没有意见,小胖子笑嘿嘿地就拿起包子往嘴里塞,吃了一半,突然觉得身子有些不对劲,一下子虚弱地倒在了地上,身上结实的肥肉在落地时发出了啪的一声,倒是没有伤着骨头。
曲清月大惊失色,这小胖子吃着吃着怎么就倒下了?连忙去叫来营里的大夫。
大夫为谢元宝把了把脉,道:“无事,就是误服了软骨散,这药见效快,伤害性也低,吃了之后只是浑身无力,在床上躺三天便没有大碍了。”
“你怎会误服软骨散?可是平时胡乱吃东西了?”曲清月有些疑惑。
“没有啊,我哪吃过什么软骨散,我吃那玩意儿干嘛,我这两天也没吃过啥零嘴啊,我今天刚吃了半个包子就倒下了,我包子还没吃完呢!”谢元宝不愧是个200多斤的小胖子,一听自己没有大事,就放下心来只惦记着吃了。
曲清月见他这样粗神经,有些哭笑不得,拿起那盘包子给大夫,问道:“这包子可有不妥?”
大夫细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吃了一半的包子上面附着了一些白色粉末,正是软骨散!”
他又看了看其他几个包子,倒是没有异样,只有那被咬过一口的包子有问题。
军营里的包子怎会有问题?若是这样,那整个营地的士兵不都中招了?曲清月第一时间怀疑到北疆的羌族人,若说他们派了细作偷偷往军营里投毒,也不无可能。
可她又转念一想,若真是羌族人,便肯定不是软骨散这么简单了。而且这软骨散只有一个包子上有,其他包子上面没有……
“你刚刚与我说,你来的时候有一个包子掉在地上过?”曲清月忽然想到一点,去问谢元宝。
谢元宝正在狼吞虎咽地解决一个没有问题的包子,他很庆幸只有一个包子有问题,他还可以吃三个。
听到曲清月问他,他吃着包子努力回想了一下,嘴里含混不清地道:“是啊,我今日回来的时候有一个不长眼的撞了我,之后又帮我把包子捡了起来,我看他都道歉了,也没有为难他。”
曲清月心中顿时有了成算。只有一个包子上面有问题,其他包子都没有,那想必不是做包子时动的手脚,定是在来的路上出了问题。小胖子那么大一个人,别人走过的时候不会没看见就往他身上撞,除非是故意挑衅,可若是挑衅就不会向小胖子道歉……他是为了撞掉小胖子的包子,然后在帮他捡起包子的过程中动手脚!
会是谁呢?曲清月心中闪过金虎一伙人的影子,虽然没有证据,但她却有八成的肯定是金虎在捣鬼。
平日里都是小胖子帮自己打饭,而且小胖子每回都会将多的一份给自己。他们就是料到了这一点,才故意撞掉了小胖子一个碗里的包子,他们想对付的人不是小胖子,而是自己!若不是小胖子不想让自己吃掉在地上的包子,与她换了一盘,此时倒在地上的就是自己!
曲清月眼里闪过一丝寒光,周身气场都冷了下来,在一旁吃包子的小胖子敏锐地察觉到了老大气场的变化,有些战战兢兢地问:“老大,你怎么了?”
“没什么。”曲清月沉思片刻,忽然冷冷地笑了起来,“是有些人欠教训了。”
偏偏今天想到给她下软骨散,正是因为明天就是比武大会,金虎自知功夫不如她,怕对上自己,因此便想害自己参加不了。
若是刚刚自己吃了那个包子,即使揭发出软骨散的事情,可自己到底没有性命之危,金虎也不会受到多么严重的惩罚,更何况自己也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可以指证是金虎干的,所以最后自己也许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错失了这次参加比武大会的机会。
其实擂台赛有10个擂台,随便在哪个擂台挑战都行,曲清月本就不一定会与他对上,可金虎就生怕曲清月记了他的仇,早早来对付自己,令自己没有获胜的机会,因此干脆先下手为强。
想到这里,曲清月心中冷笑,金虎这人心眼这么小,只打过一次便将她记恨上了,若是让他混上个一官半职……那营里的士兵怕是更没好日子过。不过,他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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