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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说穿越乱世小牛棚,开局捡了个小娘子

李破山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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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徐牧司虎   更新:2024-04-21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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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说穿越乱世小牛棚,开局捡了个小娘子》精彩片段


“言尽于此,徐坊主须注意。”

“多谢好汉。”

中年大汉点点头,待卸完粮食,带着车队又驶出了庄子,不多时,便消失在茫茫的林路之中。

“陈盛,先让人把粮食搬到谷仓里。”

“东家放心。”

徐牧回头往前,眉头越发紧皱。

老北山上的那伙山匪,已经成了压在他胸口的大山。

现在尚且有庄子庇护,但以后呢,收粮送酒的,总不能一辈子都躲在庄子里吧。

“司虎,等陈盛他们做完活,都喊到小马场这边。”

“牧哥儿要作甚?”

“教你们骑马杀敌。”

“哈?”

徐牧没有多说,继续往前走,走到小马场方才停下。

在他的面前,有十三匹老马,被卸去了车驾,正围着整个小马场,撒着蹄子跑得正欢。

徐牧看着,脸色有些可惜。

可惜只是些老马,若是那种能上战场的烈马,才叫真正的良驹。

不过,按着大纪的市价,一匹好些的烈马,至少要上百两,以他现在的身家,最好是别想了。

北狄人近百年,在与大纪的交锋中,能频频获得大胜,很关键的一个原因,便是北狄人的草原里,有着数百个上好马场。

“牧哥儿,人齐了。”

徐牧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十余个青壮。

陈盛这些人自不用说了,原先就是赶马夫,在马背上讨活的。剩下的人,估计连马都没骑过。

“东家,我、我会一些。”人群中,一个年纪小些的青年,急忙举手。

“我小时,和庄里的少爷交好,他借着小马,给我骑了几回。”

“不错。”虽然心里叹息,但表面上,徐牧还是大方地夸了一句。

“那么都选一匹马,骑着看看吧。”

不多时,情况惨不忍睹,除了陈盛四人之外,即便是那位骑过小马的青年,也摔得满脸泥垢。

“东家,看我金鸡独立!”陈盛嚣张地在马背上站起身子,果然玩了个金鸡独立。

“看个卵……”

徐牧揉着额头,山匪说不得这两日就要抢庄,人手劣势的情况下,只能出奇兵。

而这十多匹老马,寄托着他的厚望。五个赶马夫,偏偏还有个周遵受伤了。

“你们这两日都不用做活,就留在小马场里,练好骑马。练得好了,每人赏一两银子。”

十余个青壮听了,又是一阵欢呼。

“陈盛,你驴儿草的,别金鸡独立了!赶紧的,把人给我教好!”

“牧哥儿,我呢?”

“司虎,你不行。”

“为啥啊,牧哥儿?”司虎脸色激动。

“那些个老马,都驮不动你跑几步的,我有其他事情要你来做。”

司虎连老虎都能抱死,做个小骑兵,着实是浪费。

“那,我听牧哥儿的。”

徐牧自己也不确定,那些山匪,会什么时候杀过来,唯今能做的,便是尽所有的力量,挡住这次抢庄。

庄子南面,偌大的酒坊。

粮食已到,按着徐牧的意思,不管世道如何变幻,但活命的营生,决计是不能掉。

除开要练骑马的十余个青壮,近乎所有的人,此刻都在酒坊忙得热火朝天。

徐牧不厌其烦地来回走着,给那些一知半解的酒坊工,认真讲解着酿酒发酵的步骤。

当然,最后关键的蒸馏法,安全起见,在庄子还没壮大之前,徐牧打算还是亲自上阵。

“东家,吃晌午饭了。”

喜娘立在酒坊门口,脸红得要滴出水来。

昨夜里的事情,每想起一轮,她便会暗暗啐骂自个一轮。要是这位东家生气,把她赶出庄子,该怎么办。

喜娘不敢再想,一边垂下头,一边又忍不住可怜巴巴地偷看着徐牧。


……

由于陈盛要留在庄子,眼下跟着徐牧一道的,除开司虎外,只有其他两个赶马夫,一个周遵,一个叫周洛,是一对本家兄弟。

从四通路而去,离着河州有差不多八十里路,即便马不停蹄,也未必能一日到达。

徐牧已经做好了扎营一夜的打算。

“东家,前面便是跃虎坡了。”周遵一边挂上马灯,一边急忙提醒。

先前徐牧就知道,离着河州三十里左右的路程,便有一处地方,时常有老虎伏草扑人,不知有多少过路客,被扑死后叼去了山上。

此时,天色将近暗透,按着徐牧的打算,至少要离着河州十几二十里扎营,才是最稳妥的。

“周遵周洛,再赶一阵。”

“司虎,行车。”

三辆马车,迅速挂上了马车,在湿雨和昏暗的世界中,循着官道,急急往前赶去。

路过跃虎坡的时候,徐牧特地拿起了哨棍,旁边的司虎也抽出了朴刀。

就连着姜采薇,也脸色微微发白,把手伸入小包裹里。

“东家,过坡了。”后头的周遵欢喜大喊。

放下哨棍,徐牧也松了口气。

在上一世,他只在动物园里见过老虎,即便是被驯化了,但咧口嘶吼的震撼感,还历历在目。

“牧哥儿,木桥崩了。”驾着车的司虎,突然惊声开口。

徐牧抬头往前,气得差点骂娘,在一条不小的溪河前,横在中间的木桥,不知什么原因,已经从中折断。

“周遵,去看看水位。”

徐牧下了马车,提着马灯,不时环顾四周,这官道两边,尽是成排的密林和半人高的棘草,也怪不得会有老虎潜藏,伏草扑人。

“东家,过不得。”周遵垂头丧气地跑回来,身子上的水渍,漫到了肩膀。

“只能等明日往前看看,有没有浅滩子。”

过不了河,天色又暗,又怕有猛虎蛰伏。

“牧哥儿,会不会是被剪道了?这桥便是被人弄坏的。”

“不会。”

剪道的山匪没有那么傻,会挑一个有老虎出没的地方。

徐牧估摸着,是这几天连日春雨,水位攀高,把老木桥浸坏了。

“哥几个,先把马车围一起,寻些干柴过来,别走太远了。”

左右也过不去,再这么干耗着也不是办法,倒不如按着计划,先扎了营,生起篝火再说。

“徐郎,奴家也去拾柴。”

“不,你跟着我。”

莫名其妙的,徐牧脑海中,又浮现出上一世在动物园,老虎咧嘴嘶吼的凶戾模样。

昂——

几只林鸟,突然从树林深处飞出,在徐牧几人头顶盘旋一阵之后,急急往前掠去。

“飞慢一些,我射死它!”司虎恼怒地收好铁胎弓,喋喋不休。

徐牧眉头越发紧皱,不时抬起头,看向树林深处,但看了好几番,直到眼睛酸了,都没有什么发现。

“牧哥儿放心,即便有老虎,我也捶烂他。”司虎大大咧咧,安慰着说了两句。

“别冲动。”徐牧正色道,“若真遇着老虎,哥几个记住,先跑开距离,马车救不急的话,那便先不管。”

围了马车,拾了干柴,徐牧稍稍松了口气,一般来说,有火光的话,野兽之类的,都不会太过靠近。

“东家,我去取些炊饼来。”周遵拔了拔火,起了身。

“周遵,再拿壶酒热身子。”

春雨细细绵绵,恼人无比,不仅沁了寒意,还平添了几分聒噪。

“东家,晓得。”

徐牧侧过头,看向旁边有了困意的姜采薇,犹豫了下,解了袍子,缓缓盖了上去。

“徐郎,奴家不冻。”姜采薇红了红脸,又拿起袍子,披回了徐牧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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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望州城的街路上,行人寥寥。

“牧哥儿,我们做什么?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

“绑个犊子。”

徐牧左右看了几眼,带着司虎往前走。

即便是银子来得快,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

“牧哥儿,你好似变了个人。”

徐牧没有答话,惊喜地抬起头,此时,一辆赶早的马车,正歪歪扭扭地在街路上驶过。

沿途之中,洒下了一片酒香气。

“牧哥儿?你怎的又走神了?”

“司虎,跟我走!”

“牧哥儿要做甚?”

“做酒!”

徐牧语气兴奋,他才想起来,古代的酒,用的几乎都是发酵酿造的法子,度数很低,相当于后世的啤酒,喝起来还有些酸涩。

但如果用蒸馏法来造酒,就完全不一样了,度数极高,烈酒滚喉而过,连毛孔都要舒坦。

而且,蒸馏的材料并不难找,无非是普通杂粮,蒸馏锅的替代品,用陶罐也完全没问题。

带着司虎,徐牧兴冲冲走到集市,花半两银子买了二十斤老苞谷,再到陶器店,好说歹说才杀价到二钱银子,买了三个个灯笼大的陶罐。

待一切就绪,徐牧匆匆赶回破院,准备开始私酒大业。

“小婢妻又出去了。”刚回到,司虎便吐出一句。

抱着陶罐,徐牧怔了怔,抬头往前一看,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堆起了几摞打好的新柴。

离着不远的旧牛棚,也重新清理了一遍,棚子上铺了稻草,棚子里放了一张老木床,床上,整齐地叠着一张新被子。

徐牧心头微微感动,即便再破再烂,这间破院,难得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司虎,搬木桶过来洗干净。”

“还有那些老苞谷,搓了苞米也洗干净。”

“牧哥儿,我不吃苞米。”

“要不要吃好酒?”

“富贵楼的二月春?”

“呸,那算个卵好酒,你听我话,过几日我请你吃天下最好的酒。”

徐牧信心百倍,蒸馏酒一经面世,在这个时代,必然是极为惊人的奇迹。

揉了揉额头,徐牧突然想到什么,将牛棚清理了一半位置过来,把陶罐木桶之类的物什,统统搬了进去。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谁的拳头硬,那就是说法。

徐牧可不想大业未兴,便被一些狗犊子搞了盗版。

洗干净搓下的苞米,放入木桶,徐牧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兑了井水比例,随后寻了一件破冬袄,紧紧盖在上面,坐等发酵成酒。

事实上,只要他愿意,直接可以用酒楼里的黄酒来蒸馏,但这样一来,纯度必然会降低,也达不到蒸馏的灼烈口感。

索性,照着全套方法来做,到时候出了问题,也能吸引一番教训。

“司虎,找些东西压住。”

司虎溜着院子跑了一圈,抱来几坨石头,甚至还抱来了一把生锈的老柴刀。

“哪儿来的刀?”徐牧脸色一惊。

大纪律法,寻常百姓若是私藏铁制武器,可是重罪。私酒才刚起步,他可不想出什么纰漏。

“嘿,牧哥儿你忘了,官差都见过的,这把老柴刀又锈又钝,都懒得登记了。”

徐牧松了一口气,突然发现一件事情,原主人的记忆里,除了清馆里的花娘,剩下的,便是一些狗屁倒灶的记忆点了。

“牧哥儿,啥时候才能吃酒?”司虎抹着手,蹲在地上,出神地看着被冬袄盖住的木桶。

“不急,过几日便有。”

徐牧已经打定主意,到时候,这第一份蒸馏酒,除了给司虎小尝几口,剩下的,都用来打响名头。

放在后世来说,这叫体验营销。

“司虎,别看了,先休息一下。”

忙活了大半天,徐牧着实有些累了,又见着姜采薇刚买的新被子,不知觉困意添了几分,刚上了木床,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等醒过来,已经是天色昏黑。

揉了揉眼睛,徐牧远远便看到,院里的那间小破屋,昏暗的桐籽油灯下,小婢妻忙碌的身影,随着灯光不断摇曳。

徐牧起了身,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在院子牛棚的边上,已经搭了一扇柴门。

不用说,肯定是姜采薇做的。

犹豫着下了床,徐牧原本不想惊动姜采薇,却不料动作终究大了些。

姜采薇惊喜地小跑出来,和昨夜一样,还没开口,便把手里攥着的铜板,递到徐牧面前。

“徐、徐郎,奴家今日帮工洗衣,赚二十文。”

那只手,分明都泡肿了的,天知道这一日时间,她洗了几桶衣服。

徐牧犹豫了下,第二次把铜板接了过去。

这模样,都跟个上门收债的小恶霸差不多了。

姜采薇却显得无比高兴,又匆匆跑进屋里,端了一个粗碗过来,依旧是芋羹糊糊,不同的是,这一次糊糊上面,和了些野菜。

“你吃了么。”

“奴家吃了二大碗。”

徐牧才不信这些鬼话,摆了摆手,“我在酒楼吃过了,你自个留着吃。”

怕姜采薇不信,徐牧还故意噎出了一个饱嗝。

“你吃了吧,我都饱了的。”

捧着粗碗,姜采薇站了一会,终于相信了徐牧的话,脆生生地转身回屋。

不久,屋里的桐籽油灯下,一个垂头吃饭的瘦弱人影,动作虽然显得略微僵硬,却吃得无比欢欣。

徐牧转过头,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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