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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产中介,卖凶宅好评如潮精品小说》精彩片段
可是人已经死了,他不处理遗体,他想干什么?
难道放在家里?
此时菜都上齐了,七爷却半点没有胃口的样子。
他眉头紧锁地看着我们:“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养鬼的人,很容易延伸出来的另一个=种行为。”
我和孟一凡顿时有些紧张起来。
到底是什么行为,七爷要现在才给我们揭秘。
接着,只听他说了四个字,果真让我们再次悚然。
“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这种事,我只在电影里看过。
没想到还真有啊。
“七爷,你别吓我。”
孟一凡最怕这种事了:“我和陈墨是男人啊,她就算要借尸还魂,她盯上我们干什么?难道她想重生过后体验一下当男人的快乐?”
七爷瞥了他一眼,说:“借尸还魂不是你这么理解的,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是借一个人的尸体重新复活,但仔细想想,这却是根本不成立。”
“一个人死后,器官都失活了,即便有人能够借尸还魂,他该如何让这具原本已经死亡的身体,像正常人一样活着?”
“真正的借尸还魂,用道教术语来阐释,应该叫夺舍,所谓夺舍,指的是一个人的灵魂,占据了另一个人的身体,但这具身体必须是活的。”
“而且想要夺舍,并没有这么简单,里面还有很大的学问,简单的说,一个人的灵魂,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和这具身体绑定了,从而产生了七魄,又决定了这个人一生的命格。”
“夺舍,相当于在同时改变两个人的命格,这是有违天道的。”
我和孟一凡好像两个刚入门的小学生,在听七爷讲课。
我依稀听出了一点玄机:“道教这么大的宗教,能给借尸还魂准确定义一个‘夺舍’出来,说明夺舍是存在的,而且是可行的……”
“你很聪明。”七爷夸了我一下,继续说:“自古以来,有正就有邪,有人为了能实现真正的夺舍,从而研究出了一种邪术,这个邪术名为七死换命术。”
“献祭七个人的性命,用七个人的命格来填补夺舍产生的命格缺陷,消除灵魂和身体产生的排异现象,这样会大大提升夺舍的成功率,一旦成功,新的命格就会产生。”
我听得冷汗都冒了出来,忍不住说:“七爷,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都这么变态吗……”
他狠狠拍了我脑袋一下,骂道:“有毛病,我都说了这是邪术,正经人谁练邪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多都是好的。”
我忙道歉:“您接着说,这种事是不是有过先例?”
七爷想了想,说:“我本人没遇到过,但我听我师父讲过,在他那个年代,很多这种事情发生。”
“只是他给我讲过的几起案例里面,没有一起是圆满的。所谓的填补命格缺陷,实则会带来更大的缺陷,要么克夫克妻,要么克父母克子女,一辈子走霉运,总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这就叫报应。”
孟一凡突然看着我:“陈墨,你爷爷不是说你克妻吗,你不会也被人夺舍过吧?”
“你去死吧!”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种事我本来就忌讳,他还跟我开这种玩笑。
我问七爷:“您怎么就肯定,杜雨薇要夺舍重生呢?”
七爷:“遗体没有火化,也没有土葬,这就是我担心的地方,因为七死换命术的首要条件,就是不能破坏遗体,更不能让遗体腐坏。”
我顿时也担忧起来。
如果事实真如七爷说的那样,那我和孟一凡就悬了,因为我们很可能是那七个大冤种之一。
“对!”
七爷又恢复严肃,似乎对此很重视:“她没有形成凶鬼的条件,这个条件可以理解成‘先天’条件,但没有先天条件,不代表后天条件不能弥补。”
我再次接话,心中大骇:“您指的后天条件,就是您刚才说的养鬼?”
七爷:“没错,在我们这个圈子里,不提正统的道教规矩,我们认为术无好坏,只怕有心之人乱用。”
“我遇到过不少懂些道行的人,因为丧子之痛,走不出阴影,便把子女的阴魂留在身边,以其微薄道行来养之,但殊不知这是有违自然规律。区区微薄道行,很容易反噬其身,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了。”
我和孟一凡听得毛骨悚然。
入了这个圈子,真是什么奇闻异事都能见识到。
不过这种事情,似乎又是人之常情……
我说:“要是我爸跟我爷死了,我估计也做得出来。”
七爷哼道:“那你还真是个大孝子。”
孟一凡凑过来说:“那到底是谁在养鬼,是杜如海还是吕正先?”
七爷:“那就不知道了,总之在养鬼的人,大概率是她身边最亲近的人,而且她现在的身份还是杜如海的养女,要养鬼,首先就要先搞到她的骨灰,可谁敢去动她的骨灰?”
没人敢去动杜如海养女的骨灰。
除非这个人就是杜如海本人,或者吕正先。
七爷叹气说:“这还不是最严重的,要养鬼,最多祸害的也只是养鬼之人自身,还有他的家庭,但往往养鬼还容易牵扯出来别的行为。”
我好奇,忙问:“什么行为?”
七爷却是不肯往下说,从他的言语间我能听出来,养鬼延伸出来的另一个行为,估计很严重。
“现在最重要,是找到杜雨薇的骨灰。”
七爷又说:“她刚死不久,比李秀梅容易对付,只要找到她的骨灰,我就有办法超度她。”
我说刘哥不肯帮忙,我们很难找到杜雨薇埋在哪儿。
兰江市是个大城市,不知道有多少墓园和骨灰堂,要是一一找下去,估计没个十天半月是找不完。
等找完,我和孟一凡也该变骨灰了。
七爷说:“这个事我可以找圈子里的人打听一下,遗体火化不可避免要送去火葬场,杜如海又是名人,很容易就能打听出来。”
于是,我们和七爷约好吃晚饭的时候碰面。
他说今天应该就能打听到杜雨薇被埋在哪儿。
可是到了当天下午六点。
我们和七爷在一家饭馆碰面后,他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
他今天托了很多朋友打听杜雨薇的安葬地点,但整个兰江市大大小小的殡仪馆和火葬场,全都没有接收过杜雨薇的遗体。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杜如海的家里有人过世。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自从殡葬制度施行后,兰江市这边都是强制性地火化,人死后只能够火化,不能土葬。
即便这个杜如海有权有势,能够手眼通天,他就是要土葬杜雨薇,那也总得有专业的一条龙团队来运送遗体吧。
但是七爷又说了:“这三个月根本没人接手过杜家的业务,如果有人接手过,杜如海怎么也是个名人,早在圈子里传开了。”
孟一凡一脸愕然:“没有火化,也没有土葬,难道他自己在家烧?”
我有些无语:“你以为烤全羊啊,还能自己烤,我觉得,杜如海可能根本没打算处理杜雨薇的遗体。”
但他们依然在追我,说实话,这帮保安是真他娘的敬业,估计是因为我们偷的是杜如海家。
我虽然跑得很快,可背着两个厚重的骨灰坛,始终都跑不了多远。
我已经有点大喘气了。
跑着跑着,我忽然注意到街道旁边有一个人,那人站在大树底下,好像个鬼一样。
我仔细一看,不由一惊,甚是眼熟。
那人穿着黑夹克,戴着口罩和帽子……那身形,我瞬间想起那晚我们给李秀梅招魂的时候,突然出现的那个人。
他当时搞了破坏,踢翻了七爷的令旗和蜡烛,破坏了阵法,我当时跑出去追他,但让他给跑了。
此时再看到他,我心里顿时有些发毛。
这个人当晚来搞破坏,肯定不是什么善茬,他还在主卧床底下贴了符,也是个懂道行的人。
他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不会是来搞我的吧。
但我似乎想错了,他好像没打算搞我,而且还抬手指向前方的一辆摩托车。
我一时没理解他的意思,但很快就跑到了那辆摩托车跟前。
我定睛一看,那摩托车上还插着车钥匙。
这个男人,他似乎是来帮我的。
我虽然想不通他为什么要帮我,但此时此刻我哪还想得了那么多,自然是逃命要紧。
以前年轻的时候,我考过摩托车驾照,那时候贪玩,就喜欢骑摩托车跟朋友去压弯,后来出了车祸,我摩托车就被我爸强制给卖了。
虽然有几年没骑,但依然不生疏,我骑上去就熟练地拧动油门飙了出去。
后面传来那些保安的咒骂声,但很快这些声音就被我甩在了后面。
我直接把油门拧到了百码,直到跑出去很远才放慢速度。
我骑着这辆车,不知道该去哪,家肯定是不敢回了。
虽然我们进别墅的时候,都戴着口罩和帽子,只要七爷和孟一凡不出卖我,我肯定是不会被抓的。
但头一回遇上这种事,我心里还是很害怕,也不敢去住酒店。
我把车骑到了郊区,在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
锁好门之后,我一屁股坐在床上,回想着今天晚上发生的事。
七爷和孟一凡被抓了,搞不好要坐牢。
我一想到这事儿我就有点心乱如麻。
七爷原本只是来帮我们的,而且他今晚本身就不想来,是我硬把他拖来。
万一这老爷子真坐牢了,我这良心怎么安得了。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那个小区怎么可能有十几个保安在值夜班,尽管是别墅区,它也用不着这么多人啊。
除非有人知道我们今晚要去,所以提前就挖好了坑等我们往里面跳。
这个人,只能是杜如海,但杜如海怎么会知道我们今晚要去?
万一我们明天去呢?
难不成他会神机妙算?
还有那个给我摩托车的人,他那晚来搞破坏,显然是不想让我们查出真相。
既然如此,他今晚为什么要来帮我?
而且,他怎么知道我们今晚要去杜如海家里,还提前准备了一辆摩托车来接应我?
我顿时有些毛骨悚然,细想之下,好像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今晚要去杜如海家。
可我们去杜如海家,是临时起意,这个提议还是我提出来的,知道的人也就是孟一凡和七爷。
如果是有人把这事泄漏出去,要么就是孟一凡,要么就是七爷。
孟一凡我根本不会去怀疑他,那就只剩七爷了。
打开那间房子的大门。
灯光大亮后,入眼处尽是豪华装修。
一百多平方的空间,连我都有些羡慕。
这房子的格局很不错,四四方方,白天和晚上都很安静,几乎听不到噪音。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房子的采光有些差,这也是整栋楼的房价,为什么比其他几栋要便宜一些的原因。
我换上一次性拖鞋,先把摄像头都装好,每个房间我都装了一个。
调试好摄像头后,每个房间的画面全都显示在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上。
做完准备工作后,接下来我就没事可干了。
我闲得有点蛋疼,就在网上查了一下‘在家总感觉有双眼睛在窥探’,是怎么回事。
这一查还真查出来一些东西。
有人说‘窥探感’不是人的错觉,而是真的有东西在窥探,但这种东西跟人不在一个维度,所以人看不到它,但它能看到人。
而第六感强的人,能感受到自己正在被人窥探。
而且这里指的那个‘东西’,就是鬼魂。
我看网上这些人说得有模有样的,还说如果真的感受到了那种窥探感,这房子就一定死过人,而且还是横死的那种。
因此,子时过后,一定不能出门,也不能开门,否则就会出事。
看完这些解读,我只是一笑了之。
要是小时候看见,我还会信,并且会添油加醋形容给孟一凡听。
但我现在是成年人了,哪会信这些无厘头的东西。
我退出网页后,玩了几把游戏,大概玩到了十一点,我就准备去主卧睡觉。
我这人睡眠好,也不认床,躺下没几分钟我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一阵敲门声。
对于我这种睡眠极好的人来说,睡着之后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想搭理,小时候我爸下夜班回来,忘了带钥匙,敲门敲了一宿我都没开,第二天早上我给他开门,他愣是把我捶了一顿才送我去学校。
但今晚这敲门声,敲得贼他妈响,而且一直在敲,好像我不开门他会一直敲到天亮。
最终我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十分不爽地跑去开门。
“谁呀,这大晚上的,没带钥匙吗?”
我下意识喊了一声。
但喊完我就愣住了。
我忽然想起来这不是我的出租屋,这是别人家啊,而且我的出租屋是一室一厅,只住了我一个人。
这大晚上的谁在敲门?
见门外没人回答我,我赶紧趴在猫眼上朝外面看了一眼。
只见门外有个年轻女孩,穿着一袭黑衣,脚上踩着红色高跟鞋,而且长得很漂亮。
我正准备开门问她找谁,但不知道为什么,我鬼使神差就想起之前在网页上看到的,说子时过后不能开门……
子时就是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我记得我进主卧的时候就是十一点了,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是子时过后了。
此时我的右手,已经搭在了门把手上,却忽然不敢轻易开门……
倒不是我信那些东西,主要是男孩子出门在外,得注意安全。
我连忙又冲门外喊了一声:“你哪位?找谁啊?”
外面那个年轻女孩,这次回我了:“我找李秀梅,李秀梅在家吗?”
她的声音很冰冷,丝毫没有打扰到我睡觉的歉意。
我心说这李秀梅是谁啊?
现任房主不姓李,房主的老婆也不姓李,就连卖方夫妇的姓氏我都记得,也不姓李。
如果这李秀梅是现任房主的亲戚或者朋友,深更半夜的我也不可能打电话去问啊。
加上我急着回去睡觉,便回道:“你找错地方了,这里没有李秀梅。”
外面忽然又没声音了。
我连忙趴在猫眼上又往外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女孩还没走,连站的位置都没变,一直盯着这道房门。
我承认我被她的举动吓到了,我感觉这人脑子有问题,都说她找错地方了,为什么还不走?
我返回到主卧,拿上手机和烟,去厕所蹲了十几分钟。
拉完屎出来,我又去猫眼上看了一眼,发现人已经走了。
“大半夜哪来的精神病……”
我松了口气,回到主卧准备接着睡觉。
虽然清醒了大半,但我仍然躺下一会儿就睡着了。
后半夜我睡得很爽,没人再把我吵醒。
这回睡了很久,最后是尿意把我憋醒的,但我还是不想起床,只是半睡半醒之中,我又听到了别的声音。
这声音不是敲门声,像是电视机放出的声音。
可是主卧没有电视机,只有客厅才有,我怎么会听到电视的声音呢?
而且主卧的床很硬,但我此时却发现,我躺着的地方很软,像是躺在客厅沙发上。
我顿时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瞬间清醒。
我发现我根本没在主卧躺着,而是在客厅沙发上躺着,而且电视也是开着的。
我瞪大双眼,茫然和恐惧几乎同时向我袭来,我明明记得我是在主卧睡着的,而且我从头到尾都没开过电视,这电视是谁开的?
我怎么睡着睡着睡到客厅来了?
透过电视机发出的光亮,我又注意到地板上有好几滩没有干涸的水泥,那些水泥像是鞋子踩出来的,之所以说像,是因为这些鞋印很奇怪,一个点在后,一个尖角在前,就像是高跟鞋踩出来的。
我顺着这些鞋印望去,发现鞋印一直延伸到了主卧门口。
主卧的门大开着,鞋印到了主卧门口就消失了。
望着这一排又一排的鞋印,我顿时有些头皮发麻,想都没想,连忙抓起手机,连鞋子都顾不上穿,立刻打开大门冲了出去,疯狂地朝楼下狂奔。
我一直跑出三单元,又跑出小区,这才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那些鞋印,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我明明在主卧睡得好好的,到底是谁把我弄客厅去的?
我猛然想起昨晚上来敲门的那个女孩,她好像就是穿的高跟鞋,一双红色高跟鞋!
难道……是她趁我睡着了,偷偷进了屋子,然后把电视机打开了?
那些水泥也是她弄出来的?
可即便这些都是她做的,那她是怎么把我弄到客厅去的?
这一系列怪异的事情,不免让我感到有些恐惧。
不管是鬼怪还是人为,我都不敢再一个人回那间房子。
我赶紧拿着手机,给孟一凡打电话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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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孟一凡表示理解。
大家都是肉体凡胎,谁也没多长几个脑子。
就说我们现在遇到的事儿,估计福尔摩斯来了也得先听两晚鬼敲门。
我问刘哥:“以您老的经验来看,这次警方能抓到吕正先吗?”
刘哥放下筷子,说起自己的专业也变得严肃起来:“不是我吹,我高低也办过几个大案,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次警方肯定会倾尽全力去抓这个危险分子。”
“加上现有的刑侦技术,要抓到他,成功率会比以前高很多。”
“但说实话,他逃了这么多年,成功率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如果这一次都没能抓到他,我觉得他极有可能已经整容了,只要他不犯事儿,不被警方采集到他的DNA,可能我们这辈子都没办法抓到他。”
整容……
我没再问下去,毕竟刘哥已经给出专业性的意见了。
警方要是真能抓到吕正先,他也不会有整容这个猜想。
我连忙去看那一堆厚厚的资料。
这是我今天上午拜托刘哥查的,近一年来年轻女性的意外身亡案件。
我把年龄缩小到了一个范围,十九到二十二岁。
刘哥一共查出来十八件案子,其中是在校大学生的有八起案子。
我着重先翻阅的这八起案子,上面有死者的详细资料,还有照片。
事实证明,我让刘哥查的这些东西,真没有白查。
我找到那个敲门女孩的信息了!
她就在其中一份资料里面,并且她死得还不久,死于三个月前!
“孟老板,你快看,是她!”
我忙把这份资料递给孟一凡。
孟一凡看了一眼,顿时就咽了口唾沫。
杜雨薇,女,今年二十一岁,邮电大学金融系的在校学生,于三个月前死于一场车祸。
更让我和孟一凡震惊的是,这个杜雨薇,她是我们兰江市房地产行业,著名企业家杜如海的养女!
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查到了那个敲门女孩的信息。
但她的信息却让我们无比震惊。
她竟然是杜如海的养女!
杜如海是谁?
至少在我们兰江市,没人不知道他的名号。
兰江市上到豪宅,下到一些廉价商品房,都是他建的。
我记得有一年的行业交流会上,我远远地看到过杜如海本人。
像我们这等层次的人,是不可能与之交谈的,能远远看上一眼,就如同见到了大明星。
“不会是我们搞错了吧……”
孟一凡把烟都掐了,说:“如果这个杜雨薇就是敲门女孩,可她不是被吕正先收养了吗,难道杜如海是吕正先?”
“这不扯淡么!”
我也觉得扯淡。
一个杀人犯,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大企业家,这得多扯淡啊。
可如果杜如海不是吕正先,为什么杜雨薇又成了杜如海的养女呢?
我实在是想不通。
刘哥一脸好奇地问我们:“你们到底在说什么,什么杜如海是吕正先?”
孟一凡指着那份资料说:“我们遇到了两只鬼,这个杜雨薇就是其中一个,她变成鬼之后……”
“我不听我不听!”刘哥慌忙捂住耳朵,椅子都挪开了些:“你们说你们的,别让我听到。”
他自顾自地吃饭,不再管我们。
这种事,真正信的人都是避而远之,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招惹上那些东西,谁都救不了,死了警察都没办法给你伸冤。
我和孟一凡只能相互交流意见。
综合我们现有的信息,已经能确定那个敲门女孩就是十五年前灭门案的唯一幸存者,而且她被吕正先和李秀梅收养了。
他根本不是在打架,他是在跟那个男人过招。
几招之后,那男人竟没占到丝毫便宜,他扭头看了我们一眼,突然就跑出了这个房间。
但他跑出去之后没多久,整栋别墅忽然就响起了警报声,还是那种贼响的声音,我估计整个小区都听得到。
“糟了!他触发了这里的安保系统!”
七爷脸色狂变:“马上走,再不走被人抓住,就得坐牢了!”
我跟孟一凡有些不甘心,指着杜雨薇的遗体:“那她呢,下次我们就没机会了。”
七爷骂道:“还管个屁啊,你去坐牢才是没机会了!快走!把那两个骨灰坛带上!”
我连忙跑过去把那两个骨灰坛装在背包里,此时也顾不上杜雨薇的遗体了,要是带着她的遗体,我们肯定跑不了多远。
我们急忙冲下楼,此时什么也不管了,说什么也不能被人抓住。
但就在我们跑出别墅,从围墙翻出去之后,外面十几个保安在那儿站着,手里全拿着电棍。
看到这么多人把我们围住,我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些人,似乎早就知道我们进去了,他们是有预谋地在这里守着。
“杜老板的家你们也敢偷,胆子不小啊你们!”
“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把我们当摆设吗!”
十几个保安,全方位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那手里的电棍噼啪作响,听得我头皮都快炸了。
这回真完了!
杜雨薇的遗体没偷出来,还被人当成小偷。
一旦被警察抓去,这牢是坐定了,得死在监狱里啊。
“老头,都一把岁数了还来当贼,你要不要脸啊!”
“我告诉你们,乖乖把背包里的东西放下,给我蹲在地上,等警察来接你们,别给我搞事!”
我和孟一凡急忙看向七爷。
各方面的,七爷都比我们有经验,更重要的是,七爷是练家子。
我觉得他没准能带我们冲出去。
“我们不能全都被抓。”
七爷咬牙切齿道:“一旦全都落网,就没人来捞我们了。”
我一听七爷这语气,就心道不妙。
咱们这三个人,估计是要被抓了,有一个能跑出去就算是侥幸。
七爷刚说完这话,忽然就朝那群保安冲了过去。
那群保安估计是不敢电老头儿,怕摊上事,顿时也吓得后退。
我心说这老头儿真的太勇猛了,他还真敢往前冲啊,但很快——
是我想多了。
七爷一冲出去就抱头蹲在了地上。
“投降,投降了,别电我!”
这时,孟一凡朝我使了个眼神:“你千万别被抓住,想办法来捞我和七爷。”
说完,他也冲了出去,但他不是去投降的。
他在帮我吸引火力。
那帮保安不敢电七爷,但敢电他啊。
噼里啪啦的电流声,瞬间响了起来,孟一凡很快就被电倒在地上。
我虽然担心他,但根本没有片刻犹豫,拔腿就冲了出去,连头都没回。
这个时候,不是矫情的时候,我犹豫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一旦我们全都被抓了,根本没人来捞我们。
但如果有一个人能跑出去,至少还能想办法捞其他两个人。
“站住!!”
“抓住那小子!!”
身后传来追赶声,我还是没回头,此时的速度堪比博尔特附体。
我拼尽全力,背着那两罐骨灰坛跑向围墙,情急之下,我竟跑出了飞檐走壁的感觉,几乎没有停顿就翻了出去。
那帮保安虽然训练有素,但翻墙也没我这么利索。
等他们翻出来的时候,我已经甩开他们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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