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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畅销小说推荐

老天赏饭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赵云童渊,讲述了​这个未来是你们的。“你们一定是小娟和小兰吧?”童渊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踱步向二人走去。二人先是一愣,随后慌忙行礼。“见过前辈。”“哈哈哈,两个小娃娃可爱的紧,有时间要常来看我这糟老头子啊。”“一定一定,子龙全赖前辈照顾了。”夏侯兰抱腕道。“哎,没有没有。”童渊笑呵呵地摇了摇......

主角:赵云童渊   更新:2024-03-24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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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赵云童渊的现代都市小说《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畅销小说推荐》,由网络作家“老天赏饭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赵云童渊,讲述了​这个未来是你们的。“你们一定是小娟和小兰吧?”童渊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踱步向二人走去。二人先是一愣,随后慌忙行礼。“见过前辈。”“哈哈哈,两个小娃娃可爱的紧,有时间要常来看我这糟老头子啊。”“一定一定,子龙全赖前辈照顾了。”夏侯兰抱腕道。“哎,没有没有。”童渊笑呵呵地摇了摇......

《三国赵云之开局娶貂蝉畅销小说推荐》精彩片段


“这……这是什么枪法?”

童渊震骇地望着赵云顶在自己脖子上的长枪。

他自拜师玉真子以来,用尽一生创造绝学“百鸟朝凤枪。”

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的枪法竟能被破解。

而且那个人还是自己的得意弟子。

赵云将枪横在胸前,笑呵道:

“想学啊?我教您啊。”

童渊一怔,将棍子随手一扔,哈哈大笑道:

“我已经老了,没时间去学你的枪法了。”

“虽不知你何时领悟的这门绝学,但有此艺傍身,相信天下间再难有能胜你这辈。”

“你可安心下山,我亦可安享晚年了。”

童渊长舒了口气,说完这句话,仿佛苍老了十来岁。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属于他童渊的时代终究已经过去,现在是属于年轻人的时代了。

这个未来是你们的。

“你们一定是小娟和小兰吧?”

童渊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踱步向二人走去。

二人先是一愣,随后慌忙行礼。

“见过前辈。”

“哈哈哈,两个小娃娃可爱的紧,有时间要常来看我这糟老头子啊。”

“一定一定,子龙全赖前辈照顾了。”夏侯兰抱腕道。

“哎,没有没有。”童渊笑呵呵地摇了摇头,“我一把年纪了哪有精力来照顾这臭小子?”

“倒是这臭小子孝顺的很,平时都是他照顾我,哪有我来照顾他之理?”

看出童渊的强颜欢笑,可见他其实也非常舍不得赵云走。

“师父。”不知为何,赵云竟鬼使神差地单膝跪了下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无论徒儿将来何去何从,终不会忘了授业恩师,一定会常回来看望师父的。”

说罢,赵云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童渊只觉眼角模糊了,又不愿在晚辈面前出丑,便道:

“你先等等,我有东西给你。”

话毕,童渊便往草屋里走去。

不多时。

童渊便抱着一副铠甲走了出来。

“大丈夫闯荡乱世岂能没有护甲?”

“这是为师的老友打造所赠给我的,只恨当年我已退隐江湖未能穿戴。”

“如今你可穿了去,一来护你周全,二来了却为师一桩心愿。”

“你穿上它,就当是代为师匡扶汉室了吧。”

赵云接过宝甲,但见其通体银白。

头盔乃是前护额,左右双凤翅,叉一束银尖,盔缨鲜艳,名为白银盔。

甲胄披一件金丝银丝绕,围有十八扎,含九吞头,甲拦裙,吊着金钩,名为锁子白银甲。

白银甲上还放着一根金镶边,白玉嵌,牢固似磐石的狮蛮宝带。

宝带上还有一面小巧玲珑的护心镜。

镜边叠放着一件丝缎锦,如月皎一般,合体配身的银白战袍。

袍上还挂着一双镶着银丝边的白银龙头战靴。

【叮!系统检测到传说级宝甲·亮银甲】

未等赵云开口,系统冰冷的声音率先涌入他的意识。

亮银甲

品质:传说级(橙色)

护甲值:120

韧性:80

耐久:100

技能:【不屈】

【不屈:耐久度比寻常宝甲高2倍,陷入绝境时,护甲值随机提升5~10点】

“来,穿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童渊将宝甲塞入赵云怀中。

赵云没想到自己在下山前还能白嫖一副传说级宝甲,真是意外之喜。

“嗯。”赵云点了点头,不多客气,将宝甲披戴在了身上。

少顷。

一个剑眉星目,面容俊朗,身穿亮银甲,腰扎狮銮宝带,足蹬白银龙头战靴,身披素白色的飞龙战袍的风流少年便呈现在众人眼前。

白袍随风轻舞,尽显神威不凡,手中一杆银枪,真是难得的国士无双好少年。

所谓人配衣裳,马配鞍。

赵云本就相貌出众,配上这一身白袍银甲,更显英武不凡。

真是女人见了会脸红心跳。

男人见了会当场变弯。

“唔,小云哥好帅。”樊娟忍不住捂住羞红的脸庞,小声惊呼道。

“真美郎君也,邹忌徐公亦不过如此。”夏侯兰也忍不住发出感慨。

“嗯,这一身很适合你。”童渊满意认可地点了点头。

赵云拜道:

“多谢师父,此次下山之后徒儿一定会将这乱世终结,叫我大汉百姓再不受涂炭之苦。”

童渊欣慰地点了点头,“你能有此志向,为师很是欣慰。”

“不过你此次下山,为师还望求你一件事。”

赵云一愣,虽不知童渊怎么突然客气起来了,但眼下马上就能下山。

有什么事是自己答应不了的呢?

“师父但说无妨,徒儿一定全力以赴。”

“张任、张绣乃是你的同门师兄,以后你们各为其主,难免刀剑相向,为师希望你能念在同门情谊的份儿上,饶他们一命。”

童渊这话的意思不就等于说他料定以后张任、张绣不是赵云的对手吗?

这种间接被人夸赞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赵云抱腕道:

“是,徒儿谨记。”

童渊望着赵云,这个自己一手栽培长大的大男孩,仰天长叹了一声:

“天下无有不散的筵席,你……你安心的去吧。”

“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为师都会在常山等你,留下一亩三分田,等你回来耕种。”

听完这句话,赵云心中感动不已,再拜一礼。

“待我君临天下,还尔太平河山!”

……

辞别了童渊,赵云便领着樊娟、夏侯兰两个青梅竹马,三人一起下山。

“常山的百姓都还好么?”赵云问。

樊娟皱了皱眉,看向周围寂然的山林,迟疑道:

“不太好,近来山贼侵扰愈发频繁,县丞不管不问,全赖赵骏大哥和小兰哥组织乡亲们抵抗,若不然咱们村儿早被洗劫干净了。”

赵骏?

当听到这个名字时,赵云后脑勺隐隐又是一阵刺痛。

回想起自己还有一位大哥。

两兄弟父母早亡,从小相依为命。

当年自己拜入童渊门下之时,还是赵骏到处走关系奔波,自己才有幸能拜得名师。

“大哥他还好么?”赵云又问。

樊娟犹豫了片刻,答道:

“嫂嫂两年前死在了山贼手中,赵骏哥一蹶不振了好久,这两天好多了,经常帮着乡亲们做农活儿补贴家用。”

赵云听罢,沉默了良久。

生活不易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小云哥,现在外面到处都是山贼和黄巾贼众,朝廷又不管事,这天下实在不太平,你真的打算离开常山吗?”樊娟有些忧心忡忡地问道。

“当然。”赵云不假思索地答道。

“即便前方是一片荆棘,你也要义无反顾的向前?”

“嗯。”赵云点了点头。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呵呵,无事无事,几月不见,只觉小娟妹子又好看了哩。”赵云忙打了个圆场解释道。

“你……你说的是真的?你真认为我好看?”

樊娟俏脸微红,有些吃惊地看着赵云。

这个直男癌和自己认识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夸过她好看。

怎么今日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终于开窍了?

赵云一愣,不就是夸她好看么,这有啥稀奇。

“小娟妹子当然是好看的紧。”

不吹不黑,樊娟这颜值若是放到现代,配上化妆品加美颜。

也绝对能成为拥有百万粉的美妆博主。

只是赵云不知,女为悦己者容。

若是被自己不喜欢的人夸赞,纵然那人有黄金万两也不愿正眼多瞧他一眼。

若是被自己喜欢的人夸赞,纵然那人家徒四壁却也苦中带甜。

【叮!系统提示,红颜樊娟的好感度+5点】

当前好感:85点(芳心暗许)

这便增加好感了么?

仅仅只是夸赞了她一句,这丫头还真是容易满足。

“先不说这个了,子龙,我和小娟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烧鸡。”

夏侯兰笑着递上了一个包袱,里面裹着纸张,藏着一只外焦里嫩的烧鸡。

“哦,多谢多谢。”

赵云倒也不客气,接过烧鸡便大口朵颐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里几天了,一顿肉也没吃上。

童渊讲究修身,故而让赵云多吃野果蔬菜,喝山中醴泉。

而不允许赵云去猎杀山间的鸟兽,一是认为不宜妄造杀业。

二是认为这样会使山间的猎户更难生存。

因为以赵云的身手,猎杀鸟兽易如反掌。

而如今正值乱世,粮食匮乏,百姓打猎也是重要的生存手段。

所以童渊不希望赵云去跟那些猎户抢饭碗。

故而赵云一直以来都是吃的素食,只有偶尔樊娟、夏侯兰来看他时会带些肉食。

穿越附身以后,赵云觉得自己的胃口也跟着变好许多。

一只烧鸡没过一炷香时间,便被赵云吃的一干二净。

只剩下一个骨架子。

“好吃嘛?”

蹲在旁边,全程目睹赵云狼吞虎咽吃完烧鸡的樊娟嘻嘻问道。

“好吃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

吃饱喝足的赵云倒也没吝惜赞词,一个劲儿的夸耀。

樊娟脸上洋溢出一抹幸福的笑容,轻声道:

“小云哥要是喜欢吃的话,以后多给你带些来。”

夏侯兰一听,忙道:

“小娟妹子,你自己过的都够苦的了,怎么再带烧鸡?”

“这只鸡不都是你帮隔壁李婆婆做了半个月的针线活儿才买到的吗?”

樊娟一听,怒瞪了夏侯兰一眼,嗔道:

“闭嘴!就你话多。”

夏侯兰被怼了一句,哑口无言,打个哈哈道:

“行,反正是你自个儿的钱,你每天吃稀饭野菜就为了给你小云哥买只烧鸡,当真是难为你了。”

赵云一愣,没想到这只烧鸡来的如此宝贵。

瞥一眼樊娟,她比寻常女子看上去要柔弱许多。

而骨子里却又流露出一股超乎常人的坚毅。

此外,赵云又细心地发现樊娟手指上还打着绷带。

想必就是在给别人做针线活时不慎扎伤了手吧。

樊娟有些慌乱地看了眼赵云,轻轻道:

“小云哥,你别听他胡说,我过的很好的,一点儿也不苦。”

“倒是你为了保护大家,在山上每日每夜的练功,那才叫辛苦。”

想不到樊娟还会反过来安慰自己,赵云心头一暖。

“小娟谢谢你。”

赵云揉了揉鼻子,认为这是自己在现在的情况下最适合说出的话了。

“谢什么?我们不是朋友么。”樊娟咬了咬嘴唇,眼含羞意,美目传情。

夏侯兰看在眼里,揉了揉蒜鼻,忍不住在一旁煽风点火道:

“子龙,你这一走就是十年,小娟妹子早已经到了出嫁的年纪。”

“县里有很多乡绅上门提亲,小娟爹娘也早就想将她嫁了出去,可她为了等你,愣是回绝了所有人。”

“甚至不惜以死相逼,你可……你可千万别负了她。”

赵云听得陡然一惊,想不到自己艳福不浅。

能得如此佳人之青睐。

只是自己只能迎娶系统判定的红颜,否则小兄弟不保。

“他说的可是真的?”赵云抱着侥幸心理,直接了当的问道。

被夏侯兰点破心事的樊涓本就已经羞的面红耳赤,若非眼前都是再熟悉不过之人。

她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眼下被赵云这么突然一问,樊娟顿时慌了神。

“但凭……但凭小云哥做主。”

樊娟的青葱如兰花的手指忍不住在胸前打转,没想到感情之事会进行的如此之快。

事实上她一直相信自己能成为赵云的妻子,毕竟他们是青梅竹马,感情要比寻常人丰厚许多。

只恨赵云一直痴心于修行,每每来看他之时。

他总是在谈乱天下大事,感叹社稷危垂。

男儿忧国忧民,胸怀壮志,本是无可厚非之事。

可是像他这样,每天只想着国家和百姓。

完全不提儿女之事,确实属于另类。

今日难得赵云问起,樊娟干脆也不遮遮掩掩了。

鼓起勇气,红着脸壮着胆子说:“小云哥,不管你接下来要做什么事,娟儿都会一直等你的。”

话还未说完,樊娟已是声若蚊蝇。

三人就这样立在风中,相互注视。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这叫我说什么好?”赵云无奈地摊了摊手。

樊娟对自己感情甚深,可自己却不记得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

因为十数年的记忆还没那么容易消化完。

难道真要在没有任何感情的基础上,就要自己娶她过门么?

妾有情,郎无意啊。

何况自己尚有大事在身,怎能为儿女情长困扰?

即便抛开这些都不谈。

就算自己愿意娶她,系统也不乐意啊。

“对了娟儿,你为什么要小云哥小云哥的叫我啊?”

不知如何回复樊娟的感情,赵云干脆当作无事发生,直接转移话题。

“啊?”

樊娟被赵云地突然开口打断了神思,正巧她也觉气氛有些尴尬。

她害怕赵云会拒绝自己,能转移话题她也喜闻乐见。

“因为我从小便小云哥小云哥的叫啊。”樊娟羞怩的答道。

赵云这才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古代人成年了之后才有字。

而樊娟在小时候便与自己相处,为了亲切自然小云哥小云哥的叫。

当自己有了“子龙”这个字后,樊娟却又因为“小云哥”叫习惯了,改不了口。

故而便一直小云哥小云哥的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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