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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双姝:姐姐穿越,妹妹修真篇章

很想养猫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年代双姝:姐姐穿越,妹妹修真》,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吴爱花吴爱红,文章原创作者为“很想养猫”,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吴家两姐妹,姐姐吴爱红是穿越女,素来心高气傲。妹妹吴爱花是修真女,却是个咸鱼性子。姐姐瞧不起妹妹,觉得她傻乎乎的,将来绝不会有大出息。可万万没有想到,若干年后。这个咸鱼妹妹不仅成为了知名神医,还嫁得如意郎君,堪称家庭事业双丰收,小日子过的美满无比。反观她自己:大学落榜,创业失败,遇见的男人不是骗钱就是偏色,人到中年回首观望,这才猛然发现:什么叫做穿越了还不如不穿越。八零年代文家长里短絮絮叨叨,喜欢的就支持一下吧。...

主角:吴爱花吴爱红   更新:2026-01-07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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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吴爱花吴爱红的现代都市小说《年代双姝:姐姐穿越,妹妹修真篇章》,由网络作家“很想养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年代双姝:姐姐穿越,妹妹修真》,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吴爱花吴爱红,文章原创作者为“很想养猫”,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吴家两姐妹,姐姐吴爱红是穿越女,素来心高气傲。妹妹吴爱花是修真女,却是个咸鱼性子。姐姐瞧不起妹妹,觉得她傻乎乎的,将来绝不会有大出息。可万万没有想到,若干年后。这个咸鱼妹妹不仅成为了知名神医,还嫁得如意郎君,堪称家庭事业双丰收,小日子过的美满无比。反观她自己:大学落榜,创业失败,遇见的男人不是骗钱就是偏色,人到中年回首观望,这才猛然发现:什么叫做穿越了还不如不穿越。八零年代文家长里短絮絮叨叨,喜欢的就支持一下吧。...

《年代双姝:姐姐穿越,妹妹修真篇章》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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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
还不是因为人家家里有能量呢。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且说本家这边,自从吴锦文走了后,李萍的情绪就一直不高,这让吴爱花这些日子过的是格外小心,一点都不敢调皮捣蛋,幸好,大约是第八天还是第九天来着,吴锦文从北大荒拍回了一份电报。
红安,同回,等。
“这是啥意思啊?”
“意思就是你姐没事了,你爸准备再等几天,两人一块回来。”大冬天落了井,就算侥幸捡回一条命,也定然是要大病一场的,吴锦文肯定是要等姑娘身体硬实些,再返程的。
心中大石被搬开,李萍的面上立马舒展了愁容。
吴爱花自然也十分高兴。
无论如何,人平安就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大街小巷的年味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浓,终于,来到了除夕的前两日,这一天,吴爱花正趴在床上看她的小人书,窗户外面突然传来与众不同的动静,她立刻就跟只兴奋的小老鼠似的,趿拉着双鞋就朝外面冲去。
果然——
回来的是吴锦文和吴爱红。
“爸!”吴爱花开开心心地扑了过去。
“诶!”当爹的放下手中行李,同样开开心心地将小家伙举了起来。
吴锦文向来是十分疼爱这个么女,没办法,小丫头长得贼可爱,嘴巴还特别甜,常常把他的哄的晕晕乎乎,不知东南西北。
虽然高兴老爹回来,但吴爱花显然也没忘记另一个重要人物。
“姐!”
看着一脸甜甜,冲着自己叫姐的小姑娘,吴爱红知道这就应该就是原身的妹妹了,遂点了点头,声音温和地说了句:你好。
一句你好说出口,吴爱花立刻愣住了。
“姐,你为啥说你好啊?你不是应该走过来掐掐我的脸蛋说,小丫头又长胖了吗?”
吴爱红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尴尬之色。
“唉,你姐生病发烧,脑袋烧坏了,以前的好多事情都给忘了!”
啥?失忆?
吴爱花大吃一惊。
显然,吃惊的人不仅仅是她一个,半个小时后去市场买白条鸡的李萍回来了,于是不用说,肯定又少不了一顿心疼的眼泪。
爸爸妈妈姐姐妹妹,简简单单的一家四口,可惜,受制于狭小的住房面积,吴爱红和吴爱花不得不挤在一个房间里,睡铁架子床,一个上面一个下面。吴爱花对吴爱红很热情,总是姐姐长姐姐短的,还时不时的向她打听北大荒是什么样的。至于吴爱红,她则是趁机向小姑娘问了不少家里的事。
“咱爸是市机械厂的生产科主任,咱妈是市六小的小学老师,咱还有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不过他们住在很远的地方,我长这么大,就去过两次,他们那能看见海,爷爷天不亮就抱着我去赶海,捡多了好多小螃蟹,小蚬子,小海螺啥的可好玩了……”
小孩子说话就是爱跑题,而且这小姑娘一看就个纯真可爱,没啥子心眼的。这样想着想着,吴爱红莫名就笑了起来,在没穿越之前,吴爱红的生活过的并不如意,工作受挫,男友劈腿,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每每夜深人静时,她都忍不住想着,要是能换一种活法就好了。
许是老天爷听见了吴爱红的不甘,在一场电梯坠落事故后,她就莫名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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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咋这么肿,你姐欺负你了?”

随着李萍一句有口无心的质问,一旁的吴爱红立刻露出了冤屈的神情。

倒是吴爱花可劲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被欺负。

经过一个晚上的辗转反侧,她已然下定决心,要把真相隐瞒到底。

一来,这事太过玄幻,说出去根本没人相信。

二来,一个活着的闺女,总比一个死了的闺女强,起码父母不会伤心。

三来,那个高慧也不是主动夺舍的,她能借姐姐的尸还魂,二者间说不定有什么缘法在。

如此,基于以上三条理由。

吴爱花决定暂时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先观察再说。

春节一过,时间就像是被安放了加速键,嗖地下就过去了。

初八,各个国营厂子基本已经恢复正常工作。

这意味着,不仅吴锦文要上班,吴爱红也要上班。

是的~!

这年头知青返城的首个重要条件就是必须有单位接收她。

吴爱红的单位是一家汽水厂,属于机械厂的下属单位。

“到了单位,嘴甜些,眼里要有活。”

“汽水厂的刘厂长是你爸的好朋友。”

“要是有人敢欺负你,你就直接去找他。”

李萍絮絮叨叨地一直说,反倒是吴爱红,脸上一点都没有可以参加工作的喜悦,反而充满了不情不愿。

开什么玩笑啊!

进工厂当女工,这有什么前途可言!

“妈,我能不去吗?”吴爱红苦着脸说:“这工作不适合我。”

“不去?”李萍停止絮叨并狠狠剜了她一眼:“咱家不养吃闲饭的,你不去上班,是想饿死吗”。

那个吴小花不就是个吃闲饭的?

当然想是这么想,说肯定是说不出口的。

毕竟这话听着就不占道理。

没有任何一点点的意外。

汽水厂的工作充满了无聊与枯燥,整整一天的时间,吴爱红就坐在工位上刷玻璃瓶了,十几个小时下来,只觉得自己是腰酸背痛,手指头快皴裂了。

“你这速度不行啊,太慢了,得练!”可气的是旁边的大姐还一脸语重心长地教育起了她。

吴爱红:“………”

忍住!!!自己可不能跟这些老娘们一般见识。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因为没有自行车,她还得走着回去。

下午五点半点,天色黯淡。

锡蜡胡同里家家户户都开始烧火做饭,菜的香气在空中隐隐飘散。

吴爱红心情不好,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而就在她以为今天的一切都实在太糟糕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

那种好像被闪电劈到,半个身子都麻酥酥的感觉。

那种好像踩在棉花里,灵魂都轻飘飘的感觉。

吴爱红真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穿越一遭,竟然一见钟情了。

她直愣愣地看着迎面走过来的青年,面颊迅速涨红,心脏更是咕咚咕咚地跳个没完。

擦身而过的瞬间,青年礼貌的对她点了点头,似乎……还笑了一下……

明明是陌生人,他为什么偏偏对我笑呐,难不成,难不成……他对我有意思?

忍不住的吴爱红开始幻想起来。

目光追随着青年,直到他离开胡同口,吴爱红脸上的热度都没能消散下去。

他是谁?

也住在这里吗?

是邻居?还是上谁家来做客的?

自己刚才是不是应该勇敢点,哪怕上去搭个话也好啊。

就这样,在原地患得患失了许久,吴爱红方才依依不舍地回了家,这个时候李萍已经做好了饭,吴锦文今儿也早早回来了,可以说全家特意在等她。

“第一天工作,觉得怎么样?”饭桌上,当爹的率先关心了一句。

吴爱红抿了抿嘴,她看了李萍一眼。

早晨挨的呲儿可还没忘了呢,当然不敢再提什么不想上班之类的话。

“挺好的,领导很照顾,周围的同志们也都很友善,就是工作上可能还不够熟练。”

吴锦文点了点头:“慢慢来。谁都是从这个时候走过的。”

吴爱红小心翼翼地看了李萍一眼,到底没有忍住,试探道:“有个班上固然好,但前途上却不够远大。我觉得应该再走条别的路。比如说……考大学。”

这话一落,且不说吴锦文,李萍就先笑了起来:“你要考大学?做梦的呢吧。不是我这当妈的嘴毒,就你们姐妹两个,没一个是读书的料。”

大闺女当知青之前,只念到了初三。至于小闺女,就这么说吧,自从有考试这个东西后,她的排名从没掉过前两名——倒着数的!!!

“起码比晓军强吧!”宋晓军是隔壁宋叔叔的儿子,吴爱花忠实的跟屁虫。

“你怎么不知道跟好的比呢。”用筷子狠狠敲了敲碗边,李萍没好气地说道:“你看看陶奶奶的孙子,看看人家陶李,多优秀,学习多好!我要是有个他这样的孩子,晚上做梦都能笑醒喽!”

“爸!我妈点你呢!”一转头,吴爱花就贼兮兮地对亲爹说:“她其实老早就想再生个儿子了,真是特别的重男轻女。”

吴锦文哈哈大笑,一时之间,饭桌上的气氛简直欢快极了。

不知不觉被跑题了的吴爱红:“…………。”

吃完了饭,大家各去忙活自己的事,临九点的时候基本就都躺下了。

吴爱红心里有事,一会儿想着自个未来的前途,一会儿又想着今儿碰见的那个帅哥。

“小花!小花!”腿一伸,使劲踹了踹上面的床板,在对方疑惑的探下小脑袋时,吴爱红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咱们这,有没有一个长得这样这样的……”

看着比比划划的吴爱红,吴爱花很快就反应过来她说的是谁了。

“哦,陶李哥啊。”

就是适才饭桌上,李萍说的那个学霸?

吴爱红的心情越发微妙起来。

长得帅,学习好,注定前途远大。

这样的人设,似乎很像年代文小说中男主的模版啊。

“他多大了,属什么的,性格怎么样,平日里有什么爱好?有没有……嗯,女朋友?”

“你问这些干什么?”吴爱花歪了歪自己的小脑袋:“姐,你该不会看上陶李哥了吧。”

在小屁孩面前倒也没什么可隐藏的:“怎样,不行吗?”

“肯定不行啊。你比陶李哥年龄大,况且人家今年就要考大学了,到时候就是大学生了。”

吴爱红心想:我也可以考大学啊。

到时候,两人去一块。

也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吴爱花见她一副春心荡漾的模样,心里不禁有些无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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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你也不想想自己真实年岁是多少,小溜也有三十了吧,如何换了个身体后就能对高中生产生幻想了?

颇为兴奋的吴爱红噼里啪啦的一顿追问,倒也从小丫头口中得知了不少情报。

比如说,陶奶奶是个中医大夫,在本地颇有名气。

比如说,陶李母亲早亡。有个父亲,现正在某乡下地方的牛棚里进行思想改造。

“啥?牛棚?”

听到这里,吴爱红似乎更加精神了。

“嗯!陶李哥的爸爸以前是当大官的,后来犯错误了,就被抓了。”

我的天啊,是了是了!!!!

他果然是上天给我安排的最佳男主角!!!!

年轻英俊,前途远大,偏偏还身世凄惨。

这不就是等着自己这个天命之女过来拯救他的嘛!!!

而且每一个穿越者都知道,牛棚时代很快就会结束,那些曾经住在里面的人会恢复工作,并走向更高 的职位。换句话说,此时的陶李在吴爱红看来已经是妥妥的权二代了。

听了这些话,她应该就能打掉那些不切实际地幻想了吧……吴爱花如此想到。

……我应该更积极主动的去拥抱自己的命运,以一个完美的姿态,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吴爱红十分自信地笑了起来。

果然,自那之后,吴爱红每天一下班就有意无意地往胡同口扎。而且打扮的还挺好看,白净的脸上画着精致的妆,连绑着的马尾上都带着个红色波点的蝴蝶结。

老实说。

她的确堵到过好几次对方,但每一次,陶李都只是礼貌性的点点头,然后推着自行车擦肩而过。

吴爱红肯定不觉得是自己魅力不够。

她只是觉得,最佳男主角实在是太害羞了!

于是,这一日,当两人再一次于胡同口相遇时,吴爱红开口了,她说:“你好,陶李。”

陶李停住脚步,声音温和:“吴姐,你好。”

吴爱红:“咳……我其实比你大不了几岁,你直接叫我爱红,或者是小红就行。”

陶李想了想,最后叫了声:小红姐。

吴爱红:“是这样的,我最近也有考大学的想法,就是教材上不知道用什么,你能不能帮我参考一下。”

都是邻里邻居的,这个当然没问题。

果然,陶李不疑有它,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

现在离高考可没几个月了,此时才复习,来得及吗?

“那就拜托了,陶同学咱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争取都能考上心仪的大学。”

吴爱红笑眯眯地看着他,满脸都是娇俏的模样。

陶李闻言客气地点了点头。

吴小花是个碎嘴子,没想到,她姐姐也是个自来熟,不愧是亲姐俩,都不知道什么叫外道。

命中注定地男主和女主“勾连”成功。

这无疑让吴爱红很是开心,这从她迈进家门槛时那轻快地脚步声中就能感受的出来。

“小花,小花,这些都是我从奶奶家带回来的宝贝,你看看你喜欢哪个,都送给你!”

不大的小院里,一个小男孩,正踮着脚,献宝儿一样地巴结着她妹妹。

吴爱红随意扫了眼那所谓的宝贝,无非就是些,奇怪的石头,各色羽毛,还有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

“小朋友,你是谁啊?”

男孩愣了下,随即脚步一正,大声说:“小红姐,我是小军,你未来的妹夫啊!”

噗嗤!妹夫?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早熟了?

“你小子才多大,就敢自称是我妹夫,小花同意了吗?我爸,我妈,还有我,都同意了吗?”

宋晓军被一顿抢白,立时就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发出一阵:“嘿嘿嘿”地傻笑声。

吃晚饭的时候,吴爱红还把这件事当成笑话一样的讲了出来。

对此,无论是吴锦文还是李萍全都露出见怪不怪地神情。

由此可见,这些话他们以前一定没少听。

“小军是隔壁你宋叔和杨姨的儿子,前段时间母子两回老家过年了,最近才回来,说起这个——”李萍突然看着小女儿,严肃道:“最近街上不太平,有人专门偷孩子,你不许乱跑,老老实实在家呆着,知道吗?”

吴小花心想:那是得警醒些,毕竟我长的这么可爱,哪个拍花子见了都忍不住要拍的。

“对!今儿早晨碰见老宋时他还专门跟我提了这事,说是市里已经丢了五六个孩子了,现在都没找回来。”

“五六个 ?丧良心的王八羔子,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李萍听了这些就来气,忍不住开始破口大骂起来。

拐卖儿童啊!

听到这里,一旁的吴爱红心里忍不住想着,这年代既没天眼也不能做DNA,一旦孩子丢了,无疑就是大海捞针,再想找回来,难呐。

要说,吴小花的确是个听话的。

大人不让她出去玩,她就和宋晓军在家玩,要是出去,也顶多走到胡同口。

这一日同样也是如此,

吴小花,宋晓军,还有胡同巷子里的几个小朋友全都聚集在郑海家。

他家最近养了只小黑狗。

土土的,但特别精神。

“ 二黑,坐下!”

“二黑,握手!”

“二黑,叫爸爸!”

“汪汪汪汪汪…………”

郑海得意洋洋地在小伙伴面前展示着自己的训练成果,而小黑狗也没有辜负他,表现的那叫一个活泼机灵。

真好,我也想养只宠物。

吴爱花心里一个劲儿的羡慕。

当然养是不可能养的,用李萍的话来说就是我养你都费劲还养狗,闲的吗?

孩子们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于是整个下午的时间,大家基本全都用来跟二黑玩了。特别是宋晓军,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根特别大的骨头棒,成功让二黑对其俯首称臣,一条小尾巴都快摇成风火轮了。

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的,天气回暖起来,又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三月份,换言之,吴爱花该去上学了。

身为一个小二生,吴爱花念的是市第六小学。

顺便说一下,李萍也在这个学校当老师,不过她只带毕业班不带低年级。

开学第一天的第一堂课是数学课。

吴爱花听到到一半,眼皮就开始打架,又学了一半,整个人就趴在桌子上昏迷不醒了。同桌宋晓军见状立刻熟门熟路的立起书本给她打掩护。

讲台上把一切全都尽收眼底的数学老师:“………”。

我的课就这么无聊吗???

真是太过分了!

开学第一天结束后,吴爱花跟她妈一起回家。

屁股刚落在自行车后座上,就不出所料地挨骂了。

“你们张老师今天又给我告状了,你说你,学习上怎么就不能用点心呢,再这样下去,你长大后只能去当盲流了。”

吴爱花从后面搂着妈妈的腰,撒娇道:“不急不急,我还小呢!”

“这跟大小没关系,我跟你说,三岁看到老,就你这干什么都不认真的咸鱼性子,真不知道是随了谁了。”

吴锦文虽然风流,但工作上却认真负责,至于她自己就更不用说了,年年都是先进教师。

偏偏这个小女儿……诶,真是愁人!

吴爱花舒服地打了哈欠,心想:当咸鱼又有什么不好呢?

想她上辈子。

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半丝光阴都不肯浪费,每天不是打坐就是打坐,不是修炼就是修炼,可结果呢?

成炮灰了!!!!

她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自己。

所以到了这辈子,吴爱花已经打定主意,就是要当咸鱼,就是要轻松的享受生活,谁都别想改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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