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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林默慕清寒是《我都穿越了,当然要做最强大佬》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代号白昼”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00后的他一觉醒来,直接懵圈——居然魂穿到1978年,成了个没爹没娘、家徒四壁还欠一屁股债的小混混!正郁闷时,他喝酒误事,和清冷知青校花有了交集,还让校花怀上了孩子。为了撑起这个家,他硬着头皮拿起猎枪,上山打野猪、斗狗熊、杀猛虎,借着山里资源努力挣钱。才过一个月,村里人再看他,直接惊掉下巴——这曾经的混小子,竟带着校花,把日子活出了新模样,逆袭之路轰轰烈烈开启!...
主角:林默慕清寒 更新:2025-10-23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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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默慕清寒的现代都市小说《我都穿越了,当然要做最强大佬免费看》,由网络作家“代号白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默慕清寒是《我都穿越了,当然要做最强大佬》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代号白昼”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00后的他一觉醒来,直接懵圈——居然魂穿到1978年,成了个没爹没娘、家徒四壁还欠一屁股债的小混混!正郁闷时,他喝酒误事,和清冷知青校花有了交集,还让校花怀上了孩子。为了撑起这个家,他硬着头皮拿起猎枪,上山打野猪、斗狗熊、杀猛虎,借着山里资源努力挣钱。才过一个月,村里人再看他,直接惊掉下巴——这曾经的混小子,竟带着校花,把日子活出了新模样,逆袭之路轰轰烈烈开启!...
这两头野猪加起来少说250斤起步,就算除去毛重、内脏,野猪肉少说得有个180斤,这些肉足够两三个家庭过上一整个肥年了。
林默虽然也很高兴,却没有林冬那么激动,反而是显得十分沉着、稳重。
“东子,你们平常捕捉到猎物都怎么弄?”
他没在这个年代生活过,也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打到猎物都是怎么处理的。
林东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当然是将它们当场开膛,将那些不要的内脏全部丢掉,然后扛回去。”
这些猎物的内脏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是不怎么好吃的,而且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弄不干净的话,还容易招惹病祸,所以当他们捕捉到猎物的时候,通常都是将这些内脏全部丢掉,这样不仅避免了吃这些东西带来的灾难,还能减少猎人的负重。
当然,也有不少猎人舍不得将这些东西丢掉,他们会将这些东西都处理干净过后才带回家,然后用盐将它们腌制好,晾干等没有食物,吃的时候才拿出来。
“那行,那咱们就先将这两头野猪给开膛,把那些内脏都取出来,肝脏,心脏那些就不要丢了,到时候拿来爆炒,指定好吃。”林默点点头,后世的爆炒猪肠那些都挺好吃的,可是在这个物质缺乏的年代,做出来的味道可能不如后世。
而且他也不想处理这些猪大肠,太麻烦了。
两人说干就干,直接当场将两头野猪给开膛破肚,将里面的大肠小肠全部掏出来,丢到一旁的灌木丛里,还不等他们离开,就有不少的小动物纷纷闻着味儿就过来了。
他们也懒得搭理了,毕竟打到了这两头野猪,其他小动物就没必要再打了,给他们留留种,下次再打!
两人一番忙活,天色也逐渐暗沉了下来,处理这两头野猪要了不少时间,两人却是乐此不疲。
“哥,我这头都处理完了,你那边咋样?”处理完自己这头野猪后,林东转头问向林默。
“我这也差不多了,咱们该怎么运回去?”林默问道。
林东看了看两头野猪,将内脏这些东西全部掏掉后,其实也没多重了,两个成年人,一人一头就可以背回去。
可是他们在山上还留有陷阱,那头黑熊也还没开始捕捉,黑熊才是大货,这两头野猪算不得什么。
“哥,这两头野猪加起来不过180斤,倒不如我先将它们背回去,你先在这守着?”
林默想了想,觉得这个题也不错:“也行,只是这两头猪加起来180多斤,你一个人能背得动吗?”
林东不以为意地嘿嘿一笑:“这才多重点?我一个人轻轻松松,而且都是下坡路,滑溜滑溜就到了。”
眼见如此,林默也不再多说。
帮林东将两头野猪架在一起,捆的扎扎实实的,林东二话不说,直接将其扛在肩上,颠了颠,感觉还可以。
“哥,那我走了,等我把这两头野猪都送回去后再回来,我估摸着那头黑熊也快回来了,你一个人小心一点。”
“放心吧,我还想多活几年呢,等你来咱俩再干它!”林默笑笑。
“嘿嘿嘿……”
林东笑嘻嘻的走下了山,虽然两头野猪很重,但他确实很开心。
等他下山后,林默也不在原地逗留,毕竟这个地方被他们丢下不少猪下水,那气味晚一点可能会引来更大的野兽,到时候会非常危险。
沿着来时路,因为被蛇袭击过,林默走得格外小心,就连脚下踩的石子闹出一点动静,他都会做出应激反应……
很快,他就来到了存放东西的地方,黑虎依旧被拴在那棵树下,它正静静的趴在那,眼睛却是直勾勾的盯着他们离去的方向。
眼见林默的到来,黑虎顿时就兴奋的摇曳着尾巴,口中哼唧哼唧的,似乎是在诉说着些什么。"
两只野鸡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机会,直接应声倒在了枪口下。
“成了!”林默高兴的呼出一口气,内心激动不已。
紧接着,习惯性的将枪的保险栓栓上,这可是个保命的习惯,不然走火了,容易伤到人和自己。
一切妥当过后,他才缓缓朝着那两只野鸡走去。
“嚯…,居然是两只凤尾鸡冠,这两枪太他妈值了!”
林默将两只提了起来,眸子瞬间就亮了。
这两只野鸡的类型十分珍贵,已经变异出了凤尾,而且翅膀也苍劲有力,飞行能力比家禽强上不知多少倍,肉质更是没得说。
这种野鸡在后世可是珍稀动物,打一只就得蹲三年,好在这个年代的动物保护法还没出来,不然这两只够他蹲个五年的了!
“个头还不小,这只公的,起码五斤打底了,而这只母的,怎么也得有四斤了吧?”林默将它们提在手里,掂量了一下,估摸着它们的分量。
在山林里穿行了两个多小时,这才打到两只野鸡,怎么说都不是很亏,毕竟打猎可不是件容易事。
有时候猎物就在你跟前,你也未必能捕捉的到,因为这些都是野生的,性格可比家里饲养的张扬多了,而且警惕性贼高,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溜的没影了。
“趁着这地儿还不是山脉的腹地,烤一只来填填肚子吧!”
林默决定将这只母的原地烤了,毕竟早上那一块玉米饼已经被他耗的差不多了,要想继续再深入打猎,不填饱肚子,怎么能行?
趁着这个地方不是大型猎物活动的范围,也不怕招来大型动物跟自己抢食,他随便找了条小溪,将野鸡给处理了,又找了块空旷地儿。
几分钟后,火终于是升起来了,他将处理好的野鸡架在一根木棍上,随意地插到火堆旁,让它自己慢慢烤制就行。
随着炽热的火焰慢慢烘烤,野鸡的表皮也逐渐变得金黄,里面的油水滋滋从皮肤渗透出来,蒂拉在火堆上滋啦作响,香味更是飘忽不定!
就连前世吃过了山珍海味的林默,也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香!”
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比那些急躁的小孩哥更希望这只鸡早点烤熟,毕竟他是真的饿了!
又过了十分钟,野鸡终于是被烤得外酥里嫩,金黄焦脆,林默再也等不了了,直接掰下一个鸡腿,直接炫了起来!
“咝……烫烫烫……”
“嗯~好吃好吃,要是再来点烧烤料就更完美了,来点盐也行……”
一只四斤的野鸡处理下来,只剩下了两斤肉,吃得林默意犹未尽。
甚至连那鸡骨架都被他烤得金黄酥脆,嚼碎了往肚子里吞,他已经很久没吃的这么爽了,前世的饭菜让他麻木,甚至食之无味!
可今天这只野鸡真让他吃爽了!
所以老一辈们常说,只有让他体会到刻骨铭心的饥饿,才能体会到食物的来之不易,不是没有道理的!
吃饱喝足,林默又休息了十分钟,就不得不继续往深山里赶了,毕竟他是来打猎的,不是来游玩的!
而且这地方可不好玩,食物的味道会引来一些掠食者,所以他也不敢久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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