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金林歆金子漫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农家成了万能小团宠金林歆金子漫全文》,由网络作家“水月聆风”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烈日烘烤大地,河床裂开道道狰狞的口子,干枯的槐树下,有两个男人在用石头磨菜刀,他们身后躺着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裙的女子。“小丫头长得挺白嫩的,可惜太瘦了,没什么肉。”“将就点吧!这年头像这种货色也不好找,烤了味道还行。”“这手跟鸡爪子似的,剁掉直接丢了,浪费柴火。”“嗯,手脚和头都不要,要身子就行了,你来砍,我去生火。”“……”金毓迷迷糊糊中听到了这样的对话。气得心头冒火。鸡爪子?呸!姐的爪子明明是胖乎乎的大肉手,去你丫的鸡爪子!咦?不对,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听到说话声?她猛的睁开眼,天上的烈日强光刺得她下意识的又把眼闭上,闭上又试着睁开。然后就看到一个打扮奇怪的男人走到她脚边,举着菜刀要砍她的脚,磨得锃亮的刀锋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
《穿越农家成了万能小团宠金林歆金子漫全文》精彩片段
烈日烘烤大地,河床裂开道道狰狞的口子,干枯的槐树下,有两个男人在用石头磨菜刀,他们身后躺着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裙的女子。
“小丫头长得挺白嫩的,可惜太瘦了,没什么肉。”
“将就点吧!这年头像这种货色也不好找,烤了味道还行。”
“这手跟鸡爪子似的,剁掉直接丢了,浪费柴火。”
“嗯,手脚和头都不要,要身子就行了,你来砍,我去生火。”
“……”
金毓迷迷糊糊中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气得心头冒火。
鸡爪子?
呸!姐的爪子明明是胖乎乎的大肉手,去你丫的鸡爪子!
咦?不对,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听到说话声?
她猛的睁开眼,天上的烈日强光刺得她下意识的又把眼闭上,闭上又试着睁开。
然后就看到一个打扮奇怪的男人走到她脚边,举着菜刀要砍她的脚,磨得锃亮的刀锋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
金毓顿时吓得灵魂归位,啊的大叫出声。
“我去你m的杀人魔,死了都不放过我!”居然要把我分尸,破骂出声的同时,她用尽全力抬脚一踹。
“啊!”男子刚准备挥刀而下,猝不及防被踹中裤裆,脸色瞬间扭曲,菜刀往后一扔,捂着下身倒在地上蜷缩着惨叫。
他的同伴正在身后的枯树下生火,扔出的菜刀冲着同伴飞了过去,砸到同伴头顶的枯树上,一个反弹,落下来砍中了同伴的脑袋,同伴惨叫时往前一扑,扑倒了刚架起来的火堆,张开的嘴巴被一根尖木棍刺穿,鲜血四溅。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金毓听到惨叫声快速扭头望去。
就见一个古装男人头上顶着菜刀,嘴里插着一根木棍从后脑刺穿,满嘴是血痛苦的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了气息。
死相甚是吓人!
也甚是倒霉!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么个死法。
一双眼睁得老大,死不瞑目的看着男子这边。
男子却毫无所觉,下身太痛,他还在捂着裤裆嗷嗷嚎叫。
“啊!死人了!”金毓却被刺激得更加清醒了,猛的从地上坐了起来,一动之下才发现自己虚弱得要命,饿得胃里泛酸,嗓子干哑似火烧,脑袋一阵晕眩,差点倒回地上。
她忙用右手撑地,抬起左手揉着脑门。
“头好晕,咦,哪来的鸡爪子?”晕头晕脑中,金毓看到了自己的手:“不对,这是手?”
脏兮兮瘦得脱相只剩一层皮的手,比鸡爪子还丑。
这是她的手?
金毓吓了一跳,忘了死人的恐惧,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
一看之下才发现,鸡爪子真是她的,她胖嘟嘟的手不仅变成了鸡爪子,腿还瘦成了竹竿,全身都瘦得要命,胸平得跟飞机场似的。
正疑惑的时候,脑袋忽然传来一股刺痛,无数记忆排山倒海般汹涌而来,耳朵里一阵嗡的长鸣声,直达脑海,令她痛苦万分。
“痛死我了!啊!”
金毓痛得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声音沙哑无比,犹如鬼附身。
还在惨叫的男子被她的异样吓了一跳,以为诈尸见鬼了,忍着下身的痛楚往后爬,爬着爬着,手碰到了一个东西,扭头一看,竟是同伴死不瞑目的尸体。
“啊!”男子一声大叫,颤抖着手去探同伴的气息,发现对方气息全无,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到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的躲了起来。
金毓在地上滚了两圈,接收完记忆后,脑袋就不痛了。
她吃力的爬起来,喘着粗气坐在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特么的居然穿了!”
她是现代身高168cm的两百六十斤大胖妞,父母早亡,因为胖从小备受嘲笑排挤,但她不自卑,为了生活,为了不受人欺负,她努力学习,变强,挣钱。
熬到三十五岁,买了别墅,有了千万存款,想要过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得了癌症,只剩一个月可活。
气得她半夜买醉,手拿酒瓶路过一个巷子口,看到一个男人在欺负女人,酒精上脑就过去见义勇为。
哪知男人竟是新闻里说的杀人魔,她用酒瓶砸破对方脑袋,再用体重优势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泰山压顶,压死了杀人魔,自己却也被杀人魔刺了一刀,然后嗝屁了!
原以为死翘翘后会进阎王殿,没想到穿越了。
原主也叫金毓,乃赤云国林州府大坪村人,十五岁,是个病秧子,有父有母,有一双弟妹,还有爷奶叔叔婶婶堂兄堂姐一大堆。
天福十六年,北方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旱灾加蝗灾,灾难已有两年多,田间颗粒无收,百姓存粮殆尽,为求生机往南方大迁移,一路上啃树皮,吃草根,严重者易子而食,仿若人间地狱。
原主一家同族人一起离开林州府才七天,就被一群流寇和流民挤散,二叔嫌她病弱是累赘,趁乱把她打晕丢到了路边,醒来后家人们都不见了,她狼狈的寻找了一晚上,累倒在枯树下,没多久就饿死了,然后来了两个男人,要把她剁了烤了。
金毓气得哆嗦起来,残害亲侄女,她的二叔真是禽兽,人吃人的事儿她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会儿居然见到真的了,自己还差点被吃了。
狗老天,本胖妞见义勇为身死,你给穿越也不给一个好一点的地方,居然让本胖妞穿越到这么个不毛之地,金手指也没有一个,果然好人没好报,本胖妞恨你一辈子。
上辈子胖得要死,得了癌症,这辈子瘦得要命,病弱无比。
现代女人追求瘦,以瘦为美,可这里却是追求丰满,像原主这样的皮包骨,那就是个丑八怪。
胖也丑,瘦也丑,她太难了!
躲在石头后面的男子见金毓坐在地上发呆,仔细观察了半会儿确定她不是鬼,便狰狞着一张脸冲金毓跑过去。
“臭丫头!装神弄鬼的吓老子一跳,还害死了我的兄弟,我杀了你!”
他恶狠狠的骂了一声,从同伴的脑袋上拔下菜刀,大步过去冲着金毓挥刀而下。
刚融合完记忆的金毓吓得瘦脸大变,啊的大叫一声的同时,在地上滚了一圈,再一脚踹中男子的膝盖窝。
为了不被欺负,她学过武术,虽然胖,身形却很灵活,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踹人小意思了。
然而。
啪!
金毓踹中了男子的膝盖窝,可男子却没倒下,只是身形踉跄了两下就站稳了。
金毓:“……”
妈呀!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力大的胖妞,而是饿得胃酸全身发软的的瘦竹竿,大象腿变成了筷子腿,连路都走不动了,更别说踹人了。
之前能踹到此人的命根子是侥幸,现在没把自己的腿踹断真是万幸。
男子被踹了一脚,更为愤怒,再次凶狠的砍了过来。
“啊!别过来!”金毓沙哑的叫了一声,眼前忽然有什么一闪而过,右手上多了一个不明物,来不及去看是什么,她下意识把那不明物用尽吃奶的力气冲男子砸过去。
“砰!”砸中了男子的脑门。
“啊!贱人!你去死!”男子痛得后退两步,紧接着更为愤怒的挥刀砍来。
金毓心生绝望,她这会儿已经没力气了。
完了!完了!
刚穿越过来,她就要成为别人火架上的烤肉了,她是最惨的穿越者。
狗老天,你前辈子肯定是被我抛弃的病娇前男友。
专门坑我的。
为什么是前辈子,因为上辈子她太胖没谈过恋爱,没男友可抛弃。
“砰!”
绝望之时,一道人影忽然而来,一脚把男子踹开。
金毓:“……”
啥情况?
英雄救美?
英雄是个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他穿着粗布短款,因为打人的动作太快,金毓饿得头晕眼花,看不清他的容貌。
男子被踹得摔倒在地,菜刀落到了一旁,还未来得及爬起来,男人就飞身过去,一拳又一拳的砸在他的脑袋上,直到男子没了气息,他才停手。
看到这一幕,金毓抿紧了唇。
这位英雄,是个狠人!
金毓是个普通人,这么一会儿功夫见到了两个人惨死,她面上虽然还算镇定,心里却是怕得要死,双手都忍不住颤抖。
真希望这一切都是做梦。
确定男子死透了,男人搜光他身上的东西,又去搜完另一个人的身,才冲着金毓走过来。
“你没事吧?”低沉的男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却极其悦耳。
金毓瞬间回了神,看向他。
男人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年纪,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古铜色肌肤,眼神透着不符合年龄的锐利与狠戾。
他不仅长得高大帅气,气质更是倜傥不羁,透着些许攻击性,他的额头破了个口子,已干的暗红色血迹黏在额头上,加上脸上代表着半成熟的少许青皮胡,令他整个人多了几分阳刚狂野的魅力。
帅到掉渣!
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气质的男人,金毓眼睛亮了亮,好在她不是花痴,很快就收起了打量的目光,冲着他拱手,声音又哑又虚:“多谢英雄相救,敢问英雄贵姓?你身上有吃的吗?”
见她没被吓傻,还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男人忽然一笑,自报姓名:“没有吃的,我叫梁元。”
一听没有吃的,金毓伤心不已,饿呀!
忽然她猛地睁大眼,指着梁元惊讶道:“你是原……我未婚夫?”
梁元是同村的猎户,十八岁,比她大三岁,他们定有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是她的爷爷金老头死皮赖脸的凑上去和梁元的父亲定下的。
当时原主出生才两天,金老头上山砍柴遇上了一头小野猪,吓得掉进了沟沟里,幸好被梁元的父亲梁宏所救。
梁宏救了人,还杀了野猪,金老头眼馋野猪,擅作主张和梁家定下娃娃亲,用孙女报答梁宏的救命之恩,让梁家提前拿野猪当彩礼。
后来梁家得知原主是病秧子,活不过十六岁,才觉得这娃娃亲定得亏,想反悔,但是原主爷爷不同意,还说解除婚约会影响他孙女的名声,日后嫁不出去,还不如死了算了,她若是死了,就是梁家害死的。
原主病弱,本就活不长,死了岂能怪到梁家头上,以她的病秧子体质,也根本无人会娶,金老头就是怕她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钱白养了,所以才会死缠着梁家不放。
为了原主的名声,娃娃亲就没解除。
再后来,梁家出了事,变成了村里最穷的,梁元为养家凶名在外,打猎身上随时带伤,揍人不分男女老少,骂人比村里泼妇还厉害,原主爹娘护犊子,更看不上梁元了,她的两个堂妹嫉妒她因为病弱,只能在家里做女红卖钱补贴家用,不用去地里干活,天天在她面前说梁元坏话。
原身常年闭门不出,从未见过梁元,被爹娘堂妹们那么一误导,对梁元没有一点好印象,真以为他是家暴男无赖混子穷光蛋,很厌恶梁元,认为梁元配不上自己,想要解除婚约,在家里闹过好几回,弄得全村都知道她讨厌梁元,后来还带着父母去梁家闹过,被梁元骂得狗血淋头。
老爷子死活不同意解除婚约,还想让她在死之前早点嫁过去从梁家换点野味,可不等她出嫁,旱灾就来了。
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嫌弃梁家不是病就是残废,没人愿意跟他们一起走,她家也是如此。
可这会儿,梁元却来救她了。
亲人丢弃她,最厌恶的人却救了她,何其讽刺。
不过上辈子单身了三十五年,从未谈过恋爱,这辈子才刚开始,就有了未婚夫,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因为记忆金毓对梁元的印象很不好,梁元对她的印象也不好。
从小知道自己和金毓定有娃娃亲,他曾好奇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偷偷去金家瞧过金毓,正好亲眼看到金毓寻死觅活的要解除婚约,还把他贬得一无是处,所以对又白又瘦的金毓完全喜欢不起来,后来金毓和她爹娘到他家无理取闹,让他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叫他主动去退婚,还说野猪是金老爷子收的,与他们大房无关。
他又不是非金毓不可,用得着这么让人反感吗!
若是金家好好说话,把野猪还上,没到处贬低他,婚约早就解除了。
这会儿听见金毓提到了未婚夫三个字,梁元眼底带着戏谑的笑意:“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确是你的未婚夫,你讨厌我,我也嫌弃你,弱不拉几的,还丑得跟骷髅似的,一点都不配上我。”
金☞骷髅☞毓:“......”好个毒舌的男人!
不等金毓说话,梁元将她拉起来:“还能自己走不?能走就自己走,我可不想抱你,全是骨头,硌人得很。”
金☞骨头☞毓:“......”你注定单身一辈子!
她咬牙切齿的瞪了梁元一眼:“谁稀罕让你抱,我能自己走,嫌我瘦得硌人,我还怕被你的硬肉硌断骨头呢!”
她让梁元放开手,想要自己走,可梁元一放开,她就腿软的往后倒。
梁元没好气的将她打横抱起:“饿得没力气就别逞强了,我们得赶紧去找家人,别再废话,再废话就把你丢地上,抱你是无奈之举,别想我对你负责。”
女孩骨瘦如柴的身体轻飘飘的,抱着一点都不重,感受到怀里的温热,梁元心中兴奋万分。
他真的重生了!
上辈子他在逃荒路上遇到金毓的时候,她已经被两个饿狠了的流民砍掉头和手脚,尸体早已冰冷。
念在她是他未婚妻又是同村的份上,他打死了那两个流民,救下了金毓的尸体,随便挖了个坑埋葬。
这次重生,他是在山坡下醒来的,为保护爹和妹妹,他独自引开流寇,滚下山坡,撞到了石头,和上辈子一样,晕睡了半个时辰。
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了金毓死的这天,便急忙赶来了这里。
幸好,他来得及时,金毓没死成。
头和手脚都还在。
不过,这人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梁元看了眼被尖木棍弄死的流民,这个人上辈子可不是这个死法,是被他打死的,可这次却在他来之前就死了……
金毓不知道梁元是重生的,也不知道他心里对自己有了些猜疑,突然被抱起来,她感到紧张又奇妙,下意识伸手环住梁元的脖子寻求安全感。
现代的她只在七岁以前被大人抱过,七岁以后就没被抱过了,因为她爸妈因车祸意外去世了,而且她越来越胖,没人能抱得动。
这时梁元看到了一块薄片似的东西,抱着她走过去,正准备弯身捡起瞧一瞧,金毓就忽然挣扎着下来,扑通摔在地上,晕头昏脑的顾不上痛,爬过去捡起了那“薄片”。
梁元的眉头蹙得更紧了,果然很怪,金毓难不成也重生了?
金毓没发现梁元在盯着她的脑袋看,她正趴在地上激动的看着手里的东西。
手机!
方才她丢出去砸人的东西是手机。
她的手机居然也穿过来了!
欣喜过后,金毓皱起眉头。
手机过来有啥用?
这里没电没快递没商家,手机里的钱用不出去,买了东西没人送过来,电没了没地方充电。
这是穿来给她玩的?
玩个屁啊!
都快饿死了!
这时候,金毓真希望这手机是蛋糕做的。
她试着咬了下。
“呸!好硬。”
不小心按到开机键,屏幕亮了,让她输密码解锁。
饿昏头了的她颤抖着手指解锁。
却不知,身后的男人被她手中的手机吓了一跳。
双眼惊惧的盯着她的手机看。
什么妖物?
居然会发光。
神砖?
等等,金毓在干嘛?
她的手指戳来戳去的干嘛?
咦?神砖画面变了?
好多逼真的小图,这些乱七八糟的字他都不认识。
见手机解锁后居然直接进入了一个购物页面,下一秒金毓的脑子里多了些东西。
她的手机已经没了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看视频等等这些功能,只能购物。
这个购物平台叫做桃园,为种田而存在,只有账户、种子、农具、食品、日用、空间几个分类,没有服装、鞋子、电器、生鲜、玩具、医药等等这些分类,虽然不像淘宝那样齐全,但这是老天赐给她的金手指,电量永远满格,无需充电,买东西要用钱,古代银钱也可转换为余额,一文钱等于一块钱,一两银子等于一千块钱。
除了购物,桃园里还有空间,空间不仅能储物保鲜,里面还有灵泉,灵泉能强身健体,促进动植物生长。
操控空间和灵泉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手机,二是用意念。
她是桃园的主人,只有她能使用桃园,旁人若想抢夺,手机会自动黑屏,并回到空间。
还未等金毓消化完脑子里的内容,一颗毛绒绒的脑袋凑过来:“这是什么玩意儿?”
“啊!”金毓吓了一跳,惊叫一声把手机往身后藏,警惕的看着梁元:“你想做什么?”
妈呀!饿老火了,只想着吃的,忘了身后还有个男人了。
他看到了手机,会不会抢夺?
怪她蠢,饿得戒备心都没了。
才穿越,金手指就暴露了!
“别藏了,我都看见了,这个神奇的砖块有什么用?你赶紧给我说说,我方才看到那上面动来动去的很逼真的小图有一些是吃的,能变出来吗?”
梁元笑眯眯的凑近金毓,像个不怀好意的二流子:“我饿了三天了,方才只从那二人身上搜出二两银子和两个水葫芦,没有找到吃的,现在很想吃东西,你比我更想吃东西。”
他举起右手,认真的说:“我发誓,绝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否则天打雷劈。”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的金毓不是他的未婚妻,怕是被精怪附身了。
这“砖块”应该是精怪的法器。
重生他都能接受了,接受个精怪小意思了。
“我不信你。”金毓还是很警惕,虽然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是她的手机太神奇,很难不引起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梁元伸手抓住她手里的手机,金毓想护住手机,奈何没力气,轻而易举就被他夺了过去。
手机一脱离金毓的手,瞬间黑屏,从梁元的手中消失,自动进了空间。
梁元惊得翻来覆去的看自己的手掌。
金毓见此心中暗自得意,她能感觉到,她的空间是个十平方米的木屋,旁边有一口灵泉,手机正静静的躺在木屋里。
金毓冷笑一声:“手机只有我……能用,它与我……本为一体,落到别人的手里……就是废物。”
梁元皱了皱眉:“我没想抢夺你的东西,只是好奇拿过来瞅两眼。”
金毓:“……”我信你个鬼!
梁元耸肩:“你不信我也不行,我知道你不是真的金毓,也发现了你的秘密,杀人灭口是不可能的,你打不过我,以你现在的情况,你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离了我,你很快就会被人盯上,然后被大切八块遭人分食。”
金毓:“……”特么的这货是在吓她?还猜到了她不是原主?
不得不说,他说的是事实,也很可怕。
看到了金毓眼底的惧意,梁元伸手摸了摸金毓的脑袋:“若想活下去,就得听我的,我们互帮互助,一起活。有我护着,你的秘密不会暴露,没我护着,你会死得很惨。”
好不容易魂穿了,还拥有了金手指,金毓很想活下去,不管梁元值不值得信任,此刻她都得与他合作。
反正她的手机谁也抢不走,她死了对梁元没好处,她的手机能购买粮食,梁元若是个聪明人就不会弄死她,还得好好保护她。
思索半晌,金毓虚弱的叹了口气,决定赌一把,她点了点头,将手机变了出来:“我的手机的确能变出吃的东西,但需要钱。”
她现在又渴又饿,说了几句话后更为疲惫了,准备打开手机买一瓶水来喝,顺便让梁元看看,她是真的很有用。
可不远处忽然有几道人影出现,偷偷摸摸看着这边。
梁元感觉敏锐,注意到了那几人,他按住了金毓的手:“有人来了,避免引来麻烦,我们换个地方再变吃的。”
说着捡起地上染血的菜刀递给金毓,让她拿着,并叮嘱她别把菜刀上的血擦了,留着防身吓唬人,然后蹲下身子,用背对着金毓,让她爬上来。
“上来,我背你,你现在没力气走路。”
金毓看了眼梁元的后背,把手机收进空间,不管了,以她现在的柔弱体质,只能选择跟着梁元。
菜刀在我手,他真敢做些什么,她就一刀砍过去,就算打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口。
爬上了梁元的后背,金毓闻到了浓浓的馊臭味,嘀咕了句:“你身上好臭。”
“彼此彼此,你也臭得难闻。”梁元双手向后托住她,边起身边还嘴。
金毓:“......”她低头闻了闻自己,酸臭味熏鼻,的确臭得难闻。
旱灾年,喝的水都没了,更别提洗脸洗澡了,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漱了,一个个都臭烘烘的,跟在过期了的老酸汤里滚过似的。
梁元背着金毓,瘦高的身子稳稳当当的往前走,阳光投下来,寸草不生的黄土地面留下了一片影子。
二人走后,那几道人影跑过来,见槐树边有两具新鲜尸体,也不管对方是怎么死的,拖着尸体就走了。
梁元饿了三天,头上有伤,现在又背着金毓在烈日下前行,体力逐渐不支,汗水一滴一滴落下,嘴唇发白干裂。
金毓也好不到哪里去,习惯了现代的安逸生活,这会儿换了个不毛之地,饿得浑身没力,身上又痒又臭,她难受得很想晕过去,可又怕晕过去后就再也醒不来了,想喝点灵泉水来补充体力,又怕被梁元发现,手机已经被梁元看见了,灵泉这个金手指可不能再被他发现了,如此迷迷糊糊的想着,金毓便使劲咬破下唇,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们走的这条路是官道,路边的野草被连根拔起,留下了许多小坑,树木被刮了皮,一片叶子都没有。
沿路有很多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的流民,还有几具腐烂的尸体,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去,站在尸体上看着他们这边。
看到这些人和尸体,金毓不忍的别开眼。
她活在太平盛世,从未体会过这些。
这里亲眼看到的东西比电影里演的那些天灾给她的冲击力更大。
她有很多话儿想问梁元,可又没力气问。
察觉到身下的梁元身形有些颤抖,金毓哑着声音费力的说:“要不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
“闭嘴吧你,让你自己走,走到天黑我们也到不了休息的地方。”梁元把她往上托,咬着牙加快步伐:“安安静静的趴在我的背上别给我添乱,闲的话就拿袖子帮我抹汗。”
沿着这条路再走半刻钟,就能看到一间破庙,那里刚被流寇洗劫过,活着的人都被吓跑了,这会儿最为安全。
上辈子他在那个破庙里昏迷过,还遇到了贵人,但这辈子他不想再见到那个人,也不想再为他效力。
虽然梁元说的都是实话,可金毓还是很气,这家伙就不能好好说话吗,非得这么毒舌。
心里再不爽,可金毓还是乖乖的拿袖子给梁元抹汗。
路上的流民都是成群结队的,至少是五人同行,只有她和梁元是两个人,她还是个弱不禁风的皮包骨丑女,有好些人都忍不住看向他们这边,交头接耳的打着什么鬼主意。
金毓注意到了这些人,想到了梁元的叮嘱,掐了下大腿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努力打起精神一只手勾着梁元的脖子,另一只手将染着血迹的菜刀举起来,冲着那些人露出一个嗜血残忍的笑容。
而梁元也同样配合着露出阴狠笑意,狠厉的瞪了那些人一眼,吓得那些人扭头就跑。
等他们跑远了,金毓才泄了气,举着菜刀的手立马垂落,累得喘粗气,刀口差点割到梁元的胸口。
吓得梁元低吼:“你给我稳着点,割到我就把你拆了。瞧你这出息的样,一把菜刀都拿不稳。”
金毓有气无力的掀开眼皮撇了眼梁元的后脑勺,没说话,她实在没力气了,只想赶紧找到休息的地方,吃点东西填肚子。
又走了半刻钟,就在金毓快受不住死过去的时候,迷糊间,她看到了一间破庙,门口地上有一片血迹。
梁元气喘吁吁的把她背进破庙里,放到草地上,拖着沉重的步伐里里外外查看一圈,才走回来说:“这里很安全,可以放心吃东西。”
说完,就毫无形象的坐到了地上,喘着粗气目光一瞬不瞬的看着金毓:“吃的。”
再不吃东西,他支撑不了多久。
金毓闻言立马挺起精神,把手机变出来,快速找到水和面包,颤抖着手指付款买下。
付款成功的一瞬间,她的脑袋里响起叮的一声,下一秒,一提六小瓶装的矿泉水和一箱手撕面包出现在她的空间木屋里。
金毓意念一动,把东西从空间里变出来。
看到凭空出现在地上矿泉水和面包,梁元:“……”
这些是啥玩意儿?
金毓坐在地上垂下手靠在墙上有气无力的说:“我没力气了,你来撕……开包装,把水和面包……拿出来。”
梁元抬头看她:“怎么撕开?”
金毓:“……我教你,很简单的。”差点忘了,这货是古人,没见过现代东西。
按照金毓所教的,梁元很快撕开了矿泉水的外包装,扭开一瓶水,先给了金毓,又扭开一瓶给自己。
喝了水,又吃了面包,金毓才有种活过来了的感觉,见梁元一直盯着水瓶和手撕面包看,嘴里还嘀咕个不停,忍不住笑了笑。
古人看现代货,看啥都稀奇。
她拿起手机,点开账户查看,前世买醉之前,她充值了五千块钱到微信零钱里,现在那五千块也穿过来了,买水和面包花了二十六块钱,如今只剩下4974元。
买东西要用钱,这钱用完了怎么赚?
可怜她银行卡里的那一千多万存款呀!早知道就全转到零钱上,不存定期了
她扭头看向梁元说:“吃不完的东西我可以收起来,等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不过我们吃的东西都是用钱买的,刚才花了二十六文钱,我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她还未说完,梁元就很上道的从怀里掏出了几块碎银递给她:“这里是五两银子,有二两是从那俩人身上搜出来的,有三两是我自己的,全部都给你。”
金毓眼儿一亮,欣喜的接过来:“这些钱可以买很多吃的了。”
五两银子,可就是五千块钱了,省着用,能用好久呢!
意念一动,手中的五两银子立马凭空消失不见,手机账户里多出了五千块钱,她抬眼偷瞧梁元的反应。
看到银子消失了,梁元心中惊讶,黝黑的眸子看了金毓一眼,什么也没多问。
就怕问得太多,小丫头炸毛。
只要有吃的,能活着找到家人,带着他们找到安全的地方就行,其他的都不重要。
这一世,他只想保护家人,过普通的生活。
金毓的身上有再多秘密和诱惑,他再感兴趣也不会去抢夺。
见梁元什么也不问,金毓暗自松了口气,目前看来,这个救命恩人暂时可信任。
她的手机在梁元面前已经不是秘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之前是饿昏头大意了,以后可不能再掉以轻心,她得自己变强才行。
不仅要变强,还得找到爹娘和弟弟妹妹。
她虽然是病秧子,但她的爹娘和弟弟妹妹都很宠她,吃的穿的都会紧着她来,要不然凭她的病弱体质哪能活到现在。
她被二叔打晕丢掉的时候,爹娘弟妹都被挤散了,得知她不见了,肯定会来找她。
找不到人就去庆荣府,那是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距离这里还有半个月路程,一家人早就说好了,若是分散了又找不着人,那就朝着庆荣府走,在城门口集合。
百姓出远门要户籍证明,没有证明无法进城,诸多不便不说,还容易被人抓走卖掉,终生归于奴籍。
户籍证明在爹身上,不想被当成黑户,她就得找到家人。
想到此,金毓对梁元说:“我要去找我爹娘和弟弟妹妹,我们说好了的,若是分散了,找不着人,就去庆荣府。”
梁元点头:“好,那就往庆荣府方向走,在这之前,我们先休息半个时辰,恢复些体力再赶路。”
他记得金毓的亲人在哪,也记得他爹和小妹在哪,上辈子他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遇难了,这辈子有了金毓,只要吃饱喝足有力气赶路,他们肯定能在悲剧发生之前把人找到。
金毓点点头,挥手将剩下的水和面包收进空间,梁元取出火石把垃圾烧了,走到一旁坐下闭眼休息。
金毓也很疲惫,可还是忍着没觉,见梁元闭上了眼,她转了个身,变出一瓶矿泉水扭开瓶盖,再送回空间,用意念把水倒了,换成灵泉水再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喝了两口。
好清甜,喝了令人浑身舒畅,比矿泉水好喝多了。
金毓心里美滋滋,她现在的身体,需要天天喝灵泉水才能健康起来,等身体好了再把前世所学的武术捡起来练,就能变强自保了。
扭头看了梁元一眼,金毓眼底闪过复杂之色,要不要给他喝灵泉水呢,还有他头上的伤,手机里无法买药物,没有药物的情况下用灵泉水帮他清洗一下伤口或许会好得快一点。可灵泉水一旦拿出来,秘密就会暴露,毕竟灵泉水和普通水的区别很大,一喝就能尝出区别来,可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后面还得依靠他,若没了梁元,她一个病弱女子,就算有金手指在身,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也是举步艰难的……
避免时常拿出手机引人注意,金毓趁着梁元还在浅眠,用手机大肆购物。
像面包这些杂七杂八的食品不适合出现在这个朝代,偷偷吃还可以,但这后面还得与原主的爹娘弟妹碰面,避免麻烦,得买些常见的粮食,于是,金毓先买了十斤大米,十斤面粉,十斤小笼包,十斤小馒头,二十个卤鸡蛋,买好后想了想,又买了一斤热量极高的巧克力放在空间里。
这些东西花了256元,余额还剩9718元。
买好了食物,金毓看了下农具、种子、日用这三个分类。
农具顾名思义,卖的都是干农活用的工具,只是这里面卖的都是仿古老农具,没有现代机械化农具,相比这个朝代的物价,这里面的农具价格要便宜许多。
种子这个分类卖的都是各种粮种菜种果树苗,品种齐全,价格不仅比这个朝代的便宜,买了种子后,会有种植方法传到她脑中,让她瞬间学会种植这些种子。
她想学不会种地都难。
日用卖的都是日常用品,也都是些仿古老物件,咦?居然还有卫生巾?
金毓被惊喜到了,古代来例假用的是月事布,很不方便,容易侧漏,现在有了卫生巾,她放心多了。
不过价格好贵,居然要二十文钱一包,只有一个品种,不知是啥品牌。
一圈浏览下来,金毓实在止不住困意,将手机放回空间,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的灵魂回到了现代,来到一个公墓,飘在半空中,看到好些人在对着一块墓碑上香。
“老天爷,请保佑金小姐死后入天堂,吃好睡好,我们感激不尽。”
“她是个好人,杀了杀人魔,救了我一命,好人有好报,希望金小姐能转世投个好胎,幸福安康。”
诸如此类的话,飘到了金毓的耳中。
她定睛一看,墓碑上居然贴着她的照片,还写着她的名字,吓得瞬间清醒。
“我的妈呀!我被埋了!”
梁元睁开眼,看了她一眼。
金毓嘿嘿笑了笑:“做噩梦了。”
看到她那又脏又弱的样子,梁元觉得好丑,没搭理她,起身走出去看了眼天色,再走回来捡起地上的菜刀别在腰间,将她背起:“时候不早了,我们继续赶路,等你能自己走路了,我就不背你了,你若想睡觉就趴在我背上睡。”
说完就背着金毓往外走,迎面就是刺眼的烈日,令金毓有种深入了撒哈拉沙漠的感觉。
两人离开破庙没多久,一辆马车缓缓而来,在破庙门口停下,从马车里走出了三个男子。
其中一个乃是长相俊逸的少年,他虽然穿着很旧的青色长衫,却气质不凡,眉宇间透露着睿智之光。
“少爷,我们赶路许久了,现在此庙休息一晚吧。”
“可以,你们先进去收拾干净。”少年啪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皱眉扫了眼四周的荒景。
“旱灾严重成这样,父皇还沉迷于美色,百姓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赶了半个时辰的路,梁元虽然很累却还是没有放下金毓,依旧坚持着往前走。
见此,金毓到底还是没有忍住,趁着周围没人,从空间里取出装有灵泉水的水瓶,递到梁元的嘴边:“喝一口。”
梁元啥也不说,啥也不问,张嘴让她喂自己。
等他喝了半瓶灵泉水,金毓才笑着收回空间:“你不怕我在水里下毒?”
梁元:“毒死我对你没好处。”
金毓:“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梁元:“你想死我现在就可以把你丢了。”
“别,开玩笑的。”
梁元懒得搭理她,背着她走进一条小路。
“等等,你要去哪?”
“去找你爹娘。”
“可我是在大路上和爹娘他们走散的……”
“少废话,只要能找到你爹娘就行了,你管我走哪条路。”梁元冷哼一声,加快了步伐。
这条小路也能通往庆荣府,上辈子,金毓的家人们被流寇冲散后,逃到了这条路上汇合,得知金毓不见了,她的父母弟弟妹妹和金家人闹了一场,断绝了关系,脱离队伍来找金毓,此刻正在这条路上。
当时他昏迷在破庙里,天黑了才醒来,第二天跟随着贵人去找爹和妹妹的时候,在这条路上遇见了金毓的父母他们,他们四人遇上了两个持刀的流寇,金毓的爹和弟弟妹妹都被杀了,只有她母亲还剩一口气。
他救了金母,可金母见金父三人死了,自己也断了腿,想着大女儿可能也死了,没了活下去的念头,一头撞在了大石上。
眼下时间还早,灾难还未发生,他们还能赶得及找到金父四人,等找到了他们,再顺着这条路走三个时辰,就能找到他爹和妹妹藏身的地方。
金毓不知梁元心中所想,她趴在梁元的背上,抵不住疲惫睡了过去。
见金毓突然安静了,梁元停顿了下扭头看去,看到金毓不仅睡着了,嘴角还流了些脏兮兮的口水在他身上。
梁元一脸嫌弃:“又弱又丑又脏,你爹娘能把你养这么大真不容易。”
再脏他们也不能洗漱,一路上都是流民,若只有他们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引人注目才怪。
金毓是被蚊子咬醒的,一睁眼,天已经黑了,梁元坐在地上靠着一棵树浅眠,旁边插着一根燃烧的火把和一个破旧的背篓,背篓里还装着一个大褡裢(dālian一种中间开口而两端装东西的口袋)她正趴在梁元的大腿上睡觉,身上披着梁元的外衣,漆黑的四周蚊虫欢快吵闹。
“醒了就赶紧起来,腿都被你靠麻了。”梁元忽的睁开眼。
金毓惊得直起身子,手一伸,碰到了梁元的胸口。
梁元撇了她一眼:“手拿开,别占我便宜。”
金毓快速把手收回来:“我不是故意的。”
谁稀罕占你便宜,胸膛摸着硬邦邦的。
梁元揉了揉大腿,拍拍屁股起身:“我饿了,拿点食物出来吃吧,吃好了我们继续赶路。”
“天已经这么黑了,还要赶路?”金毓爬起来,把外套还给梁元,啪的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打死了一只山蚊子。
现在是七月中旬,荒山野岭的,大晚上山蚊子贼多,咬人又痛又痒。
遭罪哦!
“连夜赶路,早点找到你爹娘他们,你也能放心些,不用随时担心被我欺负。”梁元也一巴掌打在自己的手臂上道。
金毓又在腿上和手臂上各打了一巴掌,斜眼看了他一眼,忽然一笑:“你这人虽然毒舌,但并不坏。”
梁元冷哼一声,凑近她:“你看走眼了,我不仅毒舌,还是个杀人魔。”
说完,一掌拍向金毓的额头,收回手的时候,有半截蚊子尸体黏在金毓的额头上。
金毓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也拍死了一只蚊子,呵呵笑着:“我是专杀杀人魔的侠女。”
穿来之前我刚杀死了一个,用体重压死的,厉害不?
梁元没工夫跟她斗嘴,拿过一旁的背篓:“我捡到了一个背篓和褡裢,虽然破旧,但还能用,你放点食物在里面,包子馒头米面都可以,等找到了家人,需要吃的就从这里取出来,省得麻烦。”
然后取下腰间的水葫芦给她:“水被我喝完了,你把这两个也装满,要最清甜的那种水,喝着有劲。”
金毓撇撇嘴:“嘴挺叼呀!看在你是我救命恩人的份上,不会亏待你的。”
她接过背篓看了两眼,里面除了有褡裢,还有一个小竹筒,她先把那十斤米拿出来装满褡裢的两头,再各拿五斤包子馒头放进背篓里,然后买一包盐,撕开袋子把盐倒进竹筒里,将袋子丢到火把上烧了,用灵泉水把两个水葫芦装满。
做完这些,她取出两个卤蛋,七个面包,给了梁元五个面包,一个卤蛋,剩下的自己吃,边吃边冲梁元挑眉:“有我这个行走的粮食仓库在,只要银钱足够,保证让你吃饱喝足。”
“我会努力挣钱的。”梁元也不客气,接过牛奶和卤蛋,同金毓一起坐在地上吃东西。
金毓拿出来的每种食物,对他来说都是人间美味。
吃饱喝足后,梁元脱下外衣,盖住背篓里的东西,拿起火把,背起背篓,将褡裢挂在肩上,二人继续连夜赶路。
走了没多久,金毓拿出两块巧克力,剥开一块给梁元:“这是巧克力,可以补充体力。”
梁元看了眼,就接过去塞进嘴里。
丝滑香甜又粘牙,好吃。
小丫头身上稀奇古怪的东西真多。
“以后当着别人的面别随随便便拿出这些奇怪的东西。”梁元道。
金毓剥开另一块巧克力放进嘴里:“我知道,我又不是傻子,因为是你我才给你吃的。”
反正梁元已经知道了她的能力,藏着掩着多此一举,不如大大方方的把能提升体力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让他变强来保护她。
毕竟她可是行走中的粮仓。
她死了,他也得饿死。
梁元闻言嘴角勾了勾,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再走一个时辰,若还是找不到你爹娘他们,我们就随便找个地方休息。”
这里不是山林,只有几个荒坡,没有房子,在哪休息都一样。
“行,听你的安排。”金毓又给梁元吃了一块巧克力。
她买的是最便宜的巧克力,九块九一斤。
这条小路人烟稀少,晚上更没有人了,拖着沉重的步伐,金毓硬着头皮跟随梁元走了近一个时辰,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她抬眼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那是个少年,一米五左右的个子,正是她弟弟金虎,今年十二岁。
“小虎!”她喊了一声。
黑夜里,月光下,五米外正在捡柴火的金虎听到声音,扭头看过来。
梁元举着的火把,照亮了金毓的脸。
“大姐!”金虎欣喜大叫,丢下柴火跑了过来:“你回来了,太好了,我可担心死你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又哭又笑的说完,转身冲着后面大喊:“爹娘,小妹,你们快过来,大姐回来了!”
不远处一块大石,大石后面燃烧着一堆篝火,金父正一脸苦色的坐在旁边,听到金虎的喊声,急忙跑了过来。
正在附近捡柴火的金母和金娇也闻声而来。
“闺女!”金父最先来到金毓面前,一看到金毓,他就激动的喊了起来:“你可算回来了,担心死你爹我了,你到底去哪儿了呀!爹都找不到你。”
他喊着喊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比女人还能哭。
可把金毓给吓着了,她爹不仅是村里长得最柔弱的男子,还是有名的泼皮无赖,也是最厉害的哭包,开心也哭,难过也哭,被打也哭,吃不饱也哭,谁敢惹他,谁敢欺负他的妻儿,他就跑到那家人门口哭个惊天动地,非得逼着那家人道歉赔偿他才罢休。
所以,她爷奶叔叔们特觉得丢人,恨不得不认识他,把他丢得远远的,奈何她爹娘死活不分家。
“爹,你快别哭了,我回来了,你该高兴啊!”
“我就是因为高兴才哭的呀!”金勇抹着眼泪:“爹不想哭的,但控制不住呀!”
这年头没水喝,他哭一次,体内的水分就会减少,可难受了。
“控制不住也得止住,你再哭我也跟着你哭了。”
此言一出,金勇立马闭了嘴,眼泪收放自如:“闺女,你不能哭,哭多了伤身。”
“小毓。”一个粗犷的女声传来。
“大姐。”这是一个小丫头的声音。
紧接着身形高大、虎背熊腰的金母和八岁的金娇快步飞奔过来。
金母直接给了金毓一个大熊抱:“小毓,你可回来了,担心死娘了。”
金娇抱住了金毓的筷子腿:“大姐,娇娇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
金毓:“……”
家人们太热情了,她有点承受不住。
虽然融合了原身的记忆,可亲身面对金家的人,她还是很紧张呀!
深呼吸,不能露馅。
咦?
咋呼吸不了了?
被抱的太紧了!
“娘,小妹,你们先放开我,我快喘不过气了。”金毓拍着金母的后背。
金母和金娇闻言吓得立刻放开她,上下打量的关心她。
见她虽然虚虚弱弱的,但没受什么伤,纷纷松了口气,露出笑容来。
正高兴的时候,金虎一扭头看到了梁元,惊得喊了声:“梁大哥?”
金父几人闻声立刻扭头,这才注意到梁元居然也在,人家梁元的手里还举着明晃晃的火把,他们只顾着关心金毓了,都没注意到。
梁元:“……”呵呵,你们可算看到我了,我的存在感何时变得如此薄弱了,一个举着火把的大男人站在这里,你们居然没看到。
幸好我不是流寇,要不然你们早就人头落地了,难怪上辈子死的那么惨。
金父很吃惊:“梁元,你怎么会跟我家小毓在一起?”
自从去梁家闹过后,他和梁元就很不对付,他一哭梁元就怼他,怼得他遍体鳞伤。
金毓连忙解释,把她与他们失散后的遭遇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还虚构了背篓里那些食物和水的来历,说是偶然帮了个贵人,食物是那人送的。
尽管饥火烧肠,金父几人闻言最关心的却不是食物,而是金毓的遭遇,得知她差点被分食了,几人吓得脸都白了,对梁元感激万分。
啥恩怨都不计较了。
金父:“梁元,谢谢你救了我闺女,以前叔叔对你有偏见,没少对你冷嘲热讽,今儿在这给你道个歉。”
金母:“婶婶也给你道个歉,以前真的对不住了,今后婶婶一定会对你好。”
金虎:“梁大哥,你是我家的大恩人,是大英雄,以后我就是你的小跟班,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金娇:“梁大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让我大姐嫁给你,反正……唔!?”你们也有婚约。
她还未说完就被金父金母捂住嘴巴抱到了一边,金父冲梁元笑得山羊胡摇摆:“梁元,你别听娇娇胡说八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梁元是救了小毓,他们也有婚约,但也不能把小毓卖了,还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又不是只有以身相许,他们不求女儿能嫁个富贵人家,但求那人对女儿好。
梁元凶名在外,家里负担重,最主要的是小毓不喜欢梁元,还特别厌恶,嫁过去打不过他,所以必须慎重考虑。
看到金父金母二人这个反应,梁元心底冷笑一声,这二人还是如上辈子一样看不上他,他淡然道:“不用紧张,我没把金娇的话当真。”
金父笑眯眯的:“那就好,那就好。”
金母这才放开金娇,过去扶着金毓:“他爹,梁元和小毓连夜赶来累极了,先让他们过去坐下歇一会儿,有什么话儿待会再说。”
金父连连点头:“对对对,先歇一会儿。”
他冲梁元伸出手:“小元,你累不累?我扶你?”
小元?
梁元嘴角使劲一抽,上辈子金父对他极为嫌弃,喊他都是连名带姓的喊,或者喊梁赖子、穷鬼。
这会儿居然喊得这么亲昵,他怪不自在的。
“勇叔,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喊我的全名吧。”梁元避开金父的手,背着背篓径自走到火堆边。
金父和金母对视一眼,挤眉弄眼两下子,才带着金毓去了火堆旁。
坐下后,金毓问:“爹,爷奶他们呢?”
金父气得吹胡子,摆手道:“别提他们,以后也别叫他们爷爷奶奶了,我们和他们已经断绝关系了。”
金母鼻子喷气:“我们好不容易躲开流寇,找到了你爷奶他们,汇合后才发现你不见了,到处找不到你,我们就想让大家帮忙找找,结果三宝说他爹把你打晕丢路边了,你已经死了,还骂你是拖累,不许我们去找你,这死孩子,我当时一巴掌就扇在了他嘴巴上。”
三宝是金毓二叔的小儿子,才六岁,受父母的熏陶和溺爱,极为蛮横不讲理,一直没把金毓一家子当家人。
金父又忍不住落了泪,气得双手颤抖:“爹知道你二叔们不是个好东西,也知道你爷奶偏心到没边了,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恶毒,居然想让你死,我当时气得不行,打了你二叔,结果没打赢,最可恨的是你爷奶还帮着你二叔,叫上几个同族的人想打死我们,你娘为了保护我们,背都被打青了,爹实在不想忍了,就跟爷爷提出了断绝父子关系。”
“你爷奶一直觉得我是废物,巴不得把我甩得远远的,不认我这个儿子,一听我提出了断绝关系,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把我们一家赶出了队伍,除了我们自家带的锅碗瓢盆衣服被子,什么也没给,一文钱都没给。”金父说着就一拳打在地上。
虽然断绝父子关系会被世人诟病,但他不后悔,他们的父子情早就没了。
“离开队伍后,我们就掉头来找你,寻到这儿的时候,天色太晚,又饿又累的,实在撑不住了,便暂时在这儿休息,打算天亮了再去寻你,没想到你和梁元找来了。”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你的身体不好,加上两三天没吃东西了,我担心凶多吉少,一直提心吊胆的,现在见你平安归来,总算可以放心了!”
梁元闻言扭头看向四周,金父四人的遭遇跟上辈子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他和金毓提前把他们找着了,让他们避免了明日的惨剧。
金毓心底触动万分,看着金父关切的温柔眼神,她感到全身暖洋洋的。
这是家人给予的温暖。
她都有二十多年没有体会到了,已经忘了这种感觉了。
她回握住金母的手,靠在她的臂膀上:“对不起,娘,女儿让你们担心受累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爷奶生了一女四儿,她爹在儿子中排行老大,上头有一个龙凤胎大姐,是她的大姑,此次逃荒大姑一家没有跟他们一起走,因为爷奶不让,认为他们是累赘。
爷奶不知为何极为偏心,很嫌弃大姑和她爹,只对二叔三叔四叔好,从小到大,什么好的都给二叔几家,活全给大房干,不管大房做什么,爷奶都会在外说大房不孝顺,好吃懒惰,手脚不干净。
她自幼体弱多病,又是个女娃,爷奶叔婶和村里人都建议爹娘把她丢了,免得养着浪费粮食,可爹娘不但没把她扔了,还养得好好的,吃的穿的都紧着她先来,没钱买药就上山自己挖药,为此爹娘还学会认识了一些常用的药材。
在外人眼里,她的爹娘都是拎不清的极品,好吃懒做只顾着病弱的女儿,不在乎家里其余人的死活,靠吸爷奶叔婶的血而活,可在她眼里,爹娘却是最好的爹娘。
这么好的爹娘弟弟妹妹,她得好好护着,养着。
金母摸着金毓的脑袋,粗犷的脸笑得极其温柔:“不累,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娘就不累。”
金母是十里八村最壮的女子,长相中性,身形跟健壮的男子一般,纵然在灾荒年间饿了许久,脸色蜡黄凹陷,但她的身形却依旧高大,娇小纤瘦的金毓坐在她的身边,显得格外的小鸟依人。
金毓看着这样的金母,觉得很有安全感。
金父之所以会娶金母,看中的就是金母长得高壮,想让日后生下的儿女不会跟他一样柔弱,不怕被金老头等人欺负。
当年金父去提亲的时候,金老头等人都不同意,于是金父就说,金母力气大,干活比男人还利索,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娶来当老牛使唤,可以帮家里干很多活。
金老头这才同意了,后来金父如愿娶了金母,不但没让金母当老牛,还暗地里教导老实憨厚的金母,只干他们大房的活就行了,其他的别干,多吃多睡多偷懒……
于是金母跟着金父一起学会了啃老。
“咕噜噜~”奇怪的声音传来。
是金父几人的肚子在叫,昨天到今天,不是躲避流寇,就是忙着找金毓,他们早就体力透支了,这会儿金毓平安归来,聊了几句,他们就撑不住了。
金毓连让梁元把背篓拿过来,先让他们喝了点水,取出里面的粮食说:“爹,包子和馒头都是冷的,你们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冷的,容易闹肚子,蒸熟了再吃。”
小笼包和小馒头都是速冻的,背篓里各有五斤,小笼包有一百二十五个,小馒头有一百四十八个,买的时候是冰冻着的,放在空间里时间静止没化冰,此刻在背篓里放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软化了。
这附近没有人,可以放心做吃的,不怕香味被别人闻到。
金父四人食物被晃花了眼,激动到结巴。
“这么……多……吃的。”
“我的个老天,这是……白……白米……,还……有包子,馒头!”
干旱一来,金家的大米鸡蛋肉禽都被拿去换了粗粮,那东西便宜易饱耐饿,金父等人已经两年多没有吃过大米包子这些东西了。
这种时候的粮食都是千金不换的,背篓里这么多粮食,得值多少钱啊!
有了这些吃的,他们就能活下去了。
这时候金父很庆幸,幸好被赶出来了,要不然小毓和梁元找来的这些食物根本不够分,分得不周还会引来哄抢,谁知道那帮子族人为了吃的会干出什么事来。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他已经看淡了那些人。
“冷的?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那贵人是怎么保存的?”金母拿起一个小包子一脸惊奇的看:“包得可真好,每个包子都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他们柳州府人喜欢包子馒头,她是做包子的老手,包的包子是全村最好吃的,但也没有这个包的漂亮。
这些胖乎乎的小包子和馒头看着太讨喜了。
金毓:“......”这是用机器做的包子,当然一模一样了。
“我也不知道那位贵人是怎么保存的,但是他给我们的时候,这包子馒头都是冰冰凉凉的,说天气热了不耐放,让我们早早吃完,别舍不得吃,免得放坏了,吃了闹肚子,这种时期若是病了可没有地方找大夫看病。”
“对对对,贵人说的有理,大米和面粉咱们先留着,把所有包子馒头都蒸熟了,想吃的时候就直接拿了吃。”金父几人连连点头,也不纠结贵人是如何保存包子的了,填饱肚子要紧。
金父和金虎去找石头来搭灶,金毓拿出一个水葫芦,让金母把锅和蒸笼找出来,倒水进锅里用来蒸包子。
“小毓,慢点倒,咱们要省着喝,这水来之不易啊!”
“蒸包子剩下的水也得留着喝,不能浪费。”
“要我说,我们就该烤包子吃,省得浪费水。”
金毓可不赞同:“烤的包子皮脆,蒸的包子皮软,你们饿久了,得吃软的才行。”
金父几人心疼的看着锅里的水:“有的吃就不错了,管他软的硬的。”
看到水烧开后变成蒸汽,金父几人的表情更心疼了。
但很快闻到蒸包子的香味后,他们就没力气心疼了,因为肚子叫个不停,得节省力气咽口水。
第一笼包子一蒸好,金父几人先给了金毓和梁元一人一个,然后才开吃,一边吃一边惊喜大赞。
“这小包子里的肉好多。”
“这是加了什么调料,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金毓和梁元其实不饿,但看到金父几人吃得开心,也忍不住跟着吃起来。
咬了一口包子,金毓猛然一怔。
咦?
怎么这么好吃?
不对呀!
这种速冻包子她在现代时吃过很多次,没有这么香的呀!
肉馅和现代的那些速冻包子是一样的,但是包子皮……等等,难不成是水的问题?
她闻了闻从锅里冒出来的水蒸气,闻着真舒服。
因为蒸包子用的是灵泉水,所以比一般的包子好吃?
金父几人想着食物珍贵,想省着吃,让孩子们吃饱,他和金母一人吃两个小包子就行了,但金毓不同意,愣是要让他们吃饱为止。
金父有些犹豫的看了眼梁元。
食物是金毓和梁元找来的,他们吃多了,梁元不会有意见吗?
梁元看懂了他们的意思,摆手道:“都听金毓的,我没意见。我累了,先休息一下,一会儿你们睡的时候,我来守夜。”
金母摇头:“那不行,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这样,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拉住她:“怎么是你来,应该是我来,我是个大男人。”
金母一如既往的不给他面子,睨了一眼他瘦弱的身板:“拉倒吧你,之前一直都是我守夜,你什么时候守过,前半夜睡死了,后半夜踹你都起不来。”
金父:“……”被打击得埋头继续吃包子不说话。
忽的,他想到了什么,抬头问梁元:“对了,忘了问你了,你爹和妹妹呢?”
金毓也看向梁元,这个问题她也一直想问。
梁元靠在石头上:“失散了,和你们一样,我们也遇上了流寇,为了保护我爹和妹妹,我独自引开流寇,让我爹带着妹妹往这条路逃走,这会儿也不知逃到哪儿了?现在太晚了,没法去寻人,只能先休息一晚,明早再去。”
他爹和妹妹此刻应该躲在那个山洞里,山上的路不好走,又有野兽,晚上去寻人不是明智之举,他只能先休息一晚上。
上辈子不知道爹和妹妹躲在哪里,所以跟随贵人去寻人的时候错过了,等再找到人的时候,爹和妹妹都没了。
这次,他不会再让悲剧发生。
金父连忙说:“那我们明天陪你一起找你爹和妹妹,等找到了人,我们再一起去庆荣府。”
梁元摇头:“之前是打算去庆荣府的,但现在我不打算去了。和那些流寇周旋的时候,我听其中一人说,庆荣府那边的情况不太好,会发生暴乱。”
金毓几人立刻看向他。
“暴乱?”
看在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又给了他食物吃的份上,梁元难得耐心说:“往庆荣府迁移的流民有好几万人,庆荣府比柳州府大不了多少,而且也是受灾之地,虽然没有柳州府严重,但也无法一下子容下这么多流民,为了保护府城里的百姓,那儿肯定不会开城门,不开城门,门外的流民就会心生绝望和不甘,发生暴乱是迟早的事。”
庆荣府是瑞王的封地,瑞王乃皇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此人好色贪享受,视人民为草芥,上辈子瑞王不但不让流民进城,还派了官兵把手城门和城墙四周,若有流民擅闯,格杀勿论。
这等行为引起了流民的反抗,才发生了暴乱,那场暴乱造成了无数百姓死亡,大坪村死了一大半的人,他爹和小妹死了,金毓的大姑死了,金老头、老太太和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孩也死了。
后来各地诸侯举兵造反,四处抓人当兵,金毓的几个叔叔和表哥姑父都被抓去当兵,死在了战场上。
而他也跟了那位贵人,上了战场......
听了他的分析,金毓五人都是一怔。
“梁元说的很有道理。”金毓想到了曾经学过的历史,还有电视剧和电影里演的那些古代灾难:“去庆荣府还真不是个好选择,而且爷奶他们也在,爹,你们也不想看到他们吧?”
金父几人使劲摇头。
金父冷哼一声:“天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我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大坪村,虽说人啊,得讲究落叶归根,但是爹跟你爷奶已经断绝了关系,如非必要,那最好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他那死二弟都付出行动害他闺女了,他哪还敢跟那些人住一起,这不是找死吗?
以前孩子小,小毓又体弱多病,他和孩子娘没法养活几个孩子,金老头啥也不分给他,所以他才死缠着不分家。如今孩子们长大了,又是这种局面,就没必要再跟那些所谓的亲人在一起了。
听着这话,金毓瞬间觉得,自家爹可真果断,爽快,她喜欢。
金老头那些人,她是一个都不喜欢,金老头偏心到没边了,从不管她爹和大姑的死活,就好像她爹和大姑是捡来的似的,她自小虽然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劳力活路,但她自五岁后,就学了一手女红,在这方面天赋独到,秀出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那些钱只有一点被爹藏了起来,大部分都落入了爷奶的手。
没办法,不把钱交给爷奶,他们就不给她买针线,让她进地里干活。
她做女红为金家挣了不少钱,结果逃荒的时候却因为体弱惨遭抛弃。
她不会再跟金老头这些无情的亲人产生瓜葛,她要远离极品,珍爱生命。
“那我们就不去庆荣府了,另外寻一个地方。”金毓问梁元:“你有什么好的地方去吗?”
虽然认识梁元的时间不长,但她看出来了,这个男人不但有魄力,还是个有主意,很细心的人,很有安全感,跟着他不会有错的。
看到金毓眼底闪着的光,梁元眉心动了下,他没想到金毓会突然问他这个问题,这丫头是黏上他了?
“我要带我爹和妹妹去百兽山。”梁元淡然道。
金父一边吃小包子一边皱了皱眉:“百兽山?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过,听名字像是满是野兽的大山。”
梁元玩着腰间别着的菜刀:“百兽山在南方,距离这里大概五千多里。”
金父差点被包子噎到:“五......千多里?你怎么会想着要去这个地方?还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没听说梁元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呀!
那种地方去一次,一个来回也得一年多呀!
五千多里呢!
从柳州府出来,每天走二十多里路,半个月不到他们就成这副鬼样子了,去百兽山,算算得走半年左右,这是要走断几条腿。
梁元不解释,只是道:“我是无意中听人说的,百兽山是个连绵不绝的大山脉,那里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部落里的人淳朴善良,是个世外桃源。”
他上辈子曾为了帮那人寻珍宝去过百兽山,意外落河被日月部落的人所救,他在那里体验到了人间温暖,曾想过,若是爹和妹妹没死,他会带着他们定居到日月部落,过一辈子普通的日子。
金父难以置信:“听说?只是因为听别人说过,你就想大老远的走断腿去那个地方?梁元,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
梁元笑了笑:“嗯,很草率,但我就是想去那里,你们若不想去,可以不用跟着我。”
“跟。”金毓忽然出声,她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梁元看:“当然得跟着你,你是猎户,常年打猎,四处卖猎物,认识的人比我们多,见识也比我们多,你说百兽山好,那就肯定好,所以,我们跟定你了,你嫌弃我们也要跟着你。”
“不是,闺女,你怎么......”金父有些急了。
大女儿回来后,这性子怎么变了好多。
“爹,除了百兽山,你还有更好的选择吗?”金毓问。
金父想了想,然后摇头。
“你过去的几十年,去过除了柳州府以外的其他地方吗?除了庆荣府,你还知道其他府城吗?”
金父又摇了摇头。
“所以啊,我们只能去百兽山,这好歹是一个方向,比茫然的四处游荡好多了,你说对不对?”
金父:“......”我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了?
他与金母对视一眼,然后二人一起上下打量金毓。
金毓不避不闪,坐直了身子大大方方的任他们打量。
因为时代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她和原身的性格也很不同,这些东西伪装起来实在麻烦,所以她不打算装来装去的。
“小毓,你好像变了?”看了半会儿,金母皱起眉头。
金毓叹了口气:“差点死过一次,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人自然就有变化了,爹娘,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金父金母闻言点头:“对对对,你长大了,十五了,都及笄了。”
“所以,爹娘,咱们就跟着梁元去百兽山好不?”金毓笑得格外的乖巧。
“好。”金父又看了金毓两眼,这才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要能活着,去哪儿都行。”
金毓立刻看向梁元。
梁元闭上眼浅眠:“随你们怎么安排,我先休息了。”
金毓又笑了,拿了个小包子塞进金母的手里:“娘,梁元答应让我们跟着他了,你赶紧吃,吃饱了我们就睡觉。”
“娇娇,小虎,你们也赶紧吃,还有爹,你别想着省食物,咱们家除了我,就你最弱,再不吃东西,你会变得比我更瘦。”
金父:“......”
有金毓盯着,金父几人也不想着省食物了,继续吃包子,吃饱了,把其余的包子馒头都蒸了,用干净的白布装好,放进背篓里绑在板车上,然后原地躺在地上睡觉。
金虎挨着金父睡,金母挨着金毓和金娇睡,把她们两个圈在怀里,看着金毓的脸儿,金母伸手摸了摸,轻声说着:“活着就好,娘不会再把你弄丢了。”
七月的晚上有些凉,没有遮风挡雨的东西,睡在地上有些冷,所以火不能熄。
守夜的同时,梁元会添柴进火里。
后半夜,金母不用喊就自己醒过来了,小心翼翼的放开金毓和金娇,用衣服盖住她们,这才去给梁元换班。
翌日卯时日出(早上五点半左右)。
吃了点包子,金毓等人就开始赶路。
吃饱喝足了的他们,走起路来特别有劲,脚步不再像以前一样轻飘飘的了。
梁元走在前头,手中拿着菜刀,金母推着板车跟在他身后,而后是金毓和金父几人。
想着金毓体弱,生怕她走不稳,金娇和金虎乖巧的走在她左右两侧扶着她。
“大姐,小心脚下的石头。”
“前面有个小坑,大姐别走那边。”
金毓:“......”我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弱,真的!
金毓体弱多病,虽然喝了灵泉水,身体比昨天好了些,但也经不住漫长的步行,走了半个时辰,金毓就坚持不住了,此刻他们来到了一片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这些泥土晒得干裂,十分硌脚,金毓脚上的布鞋破破烂烂的,走起路来很遭罪。
她用脏得硬邦邦的袖子抹了把脸上的汗,心里叫苦连天,在现代登山好歹有登山鞋这些,在这里逃荒却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没有,桃园里也没有卖的,落差巨大,她太难适应了。
梁元扭头看到金毓的脸色不对劲,却还在硬撑着,犹豫了下,走回来跟金母换手,他推板车,让金母去背金毓。
趴在金母的背上,金毓看着前面的梁元,这货对她比刚开始的时候好了,救她的时候,这货可是很毒舌的,现在不毒舌了,大概是因为知道了她不是原身的缘故。
看着金母背着自己走得依旧飞快,金毓是真的很佩服古人的体力,去哪全靠走,不像现代人,出行全靠车。
日上三竿,热得人头发晕,金毓等人原地休息喝了点水,找了枯草编了简易的草帽戴在脑袋上,才又继续赶路。
直到中午,他们才来到一个石头山脚下。
因为是石头山,所以没什么大树,加上不下雨,旱灾已久,山上也没什么植物,看着光秃秃,全是枯草和石头。
梁元放下板车,假意在山下右方转了一圈,对金毓几人道:“我看到了我爹留的记号,他们就在这座山上,我要去找他们。”
金父望着那山:“怎么会想着跑到这么高的山上去?”
而且梁宏断了右腿,是怎么爬上山的?
“应该是遇上了什么危险,我爹和妹妹身上都没有食物,我拿点食物在身上。”梁元从背篓里取出二十个包子和一个水葫芦,自己吃了五个包子补充体力:“山路不好走,我一个人去找人就行了,你们......”
“我们原地等你回来。”他还未说完,金毓就笑眯眯的接了句。
梁元看了她一眼,嘴角上勾点点头,转身大步上了山,速度很快,转眼就没了身影。
金母感叹:“这小子的体力可真好,不愧是经常进深山打猎的。”
她走到金毓身边坐下:“小毓,你跟我们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上梁元了?”
金毓一惊:“娘,你怎么会这么问?我没有看上他。”
金母:“那你对他的态度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你可是很嫌弃他的,巴不得离他远远的。”
金毓失笑:“娘,我对他的态度有改变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不仅如此,他还带着我找到了你们,一路上细心照顾,没有他,我已经死了。”
她说着指了指板车上的食物:“帮助贵人的是梁元,这些食物应该是他的,可他没有吃独食,而是无私的分给了我们。”
“以前被别人误导,我很讨厌梁元,但经过相处后,我发现梁元和别人说的不一样,他是个好人。”
金父点点头:“人是不错,但你跟他不可能,说句不中听的,你太弱了。”
金毓:“......”这个弱字是要成为我的标签了。
金母:“重点是梁元太强了,娘不是他的对手,你若跟他好了,受了欺负我们没法帮你揍他。”
金毓:“......我不会跟他好的,你们别瞎想了,就我这柔弱的体质,梁元也看不上我。”
金父切了声:“那是他没眼光。”
金毓:“......咱们不说这个了,先吃点东西。”
上辈子从奄奄一息的爹的嘴里得知他们曾躲在这山上,梁元曾找机会来过这里一次,如今上山来寻人,他凭着记忆很快找到了那个山洞。
还未进去,就看到有一条大蛇正要往洞里钻,洞里传来他爹和小妹的声音。
“小月,别过去,那是毒蛇。”
“它是,好吃的,爹爹,我饿了,我要,吃东东。”
“小月乖,等爹杀了它再给你吃好不好,把弓箭给爹爹。”
“不要,它,我的,我的。”
“你这孩子......”
听到这些声音,梁元的双眼迸发出亮光,激动的心跳个不停。
“爹,小月。”他大喊了一声,快步过去一菜刀砍中蛇的七寸,钻进洞里,迎面对上了一支箭。
“小月,别刺,我是你哥。”梁元抓住梁月的手,把箭夺了过来。
梁月正想自己抓蛇,一抬眼竟看到了哥哥,高兴得站起来:“哥......哎呦!痛痛!”
这个山洞很矮,一不小心撞到了洞顶。
梁元把她拉过来,给她吹吹,动作十分温柔。
“小元,你可算回来了,爹担心死你了。”一旁的梁宏用力拍了拍梁元的肩膀。
“嗯,我回来了。”找到了爹和妹妹,梁元彻底安了心,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出了山洞,梁月迫不及待的去捡起那条死蛇:“哥,哥,要吃,饿。”
已经八岁的她因为脑子不正常说话不利索,看着又脏又憨又傻。
梁元却觉得她很可爱,跟记忆里的一样。
他拿出包子分给梁宏和梁月:“蛇先放着,我们吃这个。”
“包包!”梁月惊喜的跳起来,将蛇丢地上,抓过小包子整个塞嘴里。
“小月慢慢吃,别噎着了。”梁元道。
梁宏接过包子问:“这是哪来的?”
“帮了个贵人,他给的。”梁元把自己救了金毓的事儿给梁宏说了一遍,隐瞒了金毓有手机的事,那种事情就算是家人也不能乱说。
得知梁元救了金毓,金毓一家就在山脚下,梁宏的神色有些复杂,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边吃包子边给梁元说:“你引开那些流寇后,爹带着小月按你说的往小路逃走,到这座山下面的时候又看到了两个流寇,趁着他们不注意,爹带着小月悄悄的躲到了山上。”
“爹一直在担心你,就怕你回不来了,现在看到你没事,爹就放心了。”
梁元心中自责:“是我没保护好你们,以后再也不会了。”
“说什么呢,是爹不好才对,什么担子都压在了你身上。不说这些了,我们先下山吧。”
“嗯,我来背您。”
梁宏的右腿是在梁元十一岁的时候,上山打猎被狼咬断的,走路一直用手杖,上山的时候是用爬的,爬得两只手掌鲜血淋漓,都是口子。
背起梁宏,捡起那条蛇,梁元叫上梁月下了山。
金毓正趴在金母的腿上睡觉,忽然听到了一个小女孩的欢喜声,睁开眼一看,便看到有个跟金娇差不多大的女孩,正围着板车打转,她手里拿着一条鲜血淋漓的蛇,笑得天真又浪漫,
正是梁元的傻妹妹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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