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陆天明周世豪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本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由网络作家“逍遥小师叔”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网络作者“逍遥小师叔”创作的古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陆天明周世豪,详情概述:笑,陆天明,你这人蔫坏。你说说,到底还有什么事瞒着我?”刘大宝气得脸上肉直颤。“其实,我也蛮喜欢杨大小姐的。”......
《全本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精彩片段
二来为了避风头。
除了左边肩胛骨那一刀。
其他地方都是皮外伤。
基础练气术虽然对肺疾的效果甚微。
但提高了陆天明的自愈能力。
再配合端木斋给的药。
如今除了骨头处的伤还需要些时间,皮外伤基本无碍。
来到床榻边,刘能不在。
刘大宝听出了陆天明的脚步声。
立马翻身看过来。
“天明,你回来了!”
刘大宝眼睛放光,盯着陆天明瞅。
陆天明笑道:“精气神不错,这不赶紧好起来,请我喝酒?”
刘大宝面色一沉:“好不了,完全治好需要一千两银子。”
“端木大哥不是缺银子的人,我听他说可以收你为徒,免费帮你治。”
“那不行。”
“为什么不行?”
“做他徒弟得去南边,我走了,我爹谁照顾?祖屋谁打理?”刘大宝急道。
陆天明气笑了:“你是走了,不是死了,何况我还在?”
刘大宝眨巴着眼,没回话。
沉默片刻,陆天明忽地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没了你,我不能上房揭瓦?”
刘大宝看了眼陆天明瘸的右腿:“我可没这么说。”
陆天明恨不得把戒尺抽出来,像小时候教刘大宝写字那样,狠狠打他手心。
锵——!
陆天明当真把戒尺取下。
顺便把太平抽出。
刘大宝不明所以。
疑惑盯着明晃晃的剑身。
“天明,啥意思啊?”
陆天明将太平递给刘大宝。
“你闻闻。”
刘大宝接过嗅了嗅,上面有血腥味。
“怎么,背着我偷偷杀鸡吃了?”
“我去。”
陆天明极少骂脏话。
但实在是忍不住了。
“你什么时候,见我用太平杀鸡了?”
刘大宝想了想。
确实,别说杀鸡,就是剑身,都极少见陆天明拔出来过。
陆天明沉吟片刻,开口道:“张平,我杀的,吴义,也是我杀的,周世豪跟他那一百多个狗腿子,还是我杀的。”
刘大宝闻言。
抓着太平的手一抖。
差点没把尺剑摔地上。
“你...你骗我的吧?”刘大宝不敢信。
唰——!
他只觉眼睛眨了一下,尺剑便到了陆天明手里。
还顺道把他家用了几十年的八仙桌给劈成了两半。
“别以为你不在了,我就不能照顾自己,刘叔和祖屋交给我,你明天跟端木大哥南下,没得商量。”
陆天明说得很认真。
语气少有的不容置疑。
刘大宝看着陆天明手里的太平怔怔出神。
打死他都想不到,小时候跟自己在河里偷看仙女洗澡的陆天明,这么厉害。
回过神后,刘大宝疑道:“你真是十里镇剑神?”
“什么剑神不剑神,秀才!”陆天明翻了个白眼。
刘大宝先是一喜,笑得鱼尾纹乱颤。
但随后便脸色一变,怒道:“好你个陆秀才,咱俩光屁股在一起玩了十五年,你现在给我说你会武功?
当初张平揍咱俩,我心疼你,帮你挡,你早不动手,搞得我现在屁股上全是他的脚印。”
陆天明撇嘴:“当时是真打不过,你比我强壮,你不挡,谁挡?”
“你别(biè)说话。”
刘大宝打断道,“妄我天天担心你会被日晒雨淋,合着半天,我从房顶上摔下来屁股开花,你小子躲在后面偷笑是吧?
那年春暖花开,你说想骑马了,我从我爹那偷了匹马过来,你骑得欢,等我爹找来,你啪一下摔地上,害我被我爹当沙包锤,也是装的,对吧?”
陆天明忍着笑意又点了点头。
“你看看,还想笑,陆天明,你这人蔫坏。你说说,到底还有什么事瞒着我?”刘大宝气得脸上肉直颤。
“其实,我也蛮喜欢杨大小姐的。”
“行,我明天换个房间。”
“再好不过。”
......
陆天明总算过了几天清净日子。
北枫换了屋子。
墙壁上的灰不会再莫名其妙掉一地。
每天除了捯饬汤药。
站在窗口瞧百花楼姑娘们抠鼻屎,也是雷打不动的事情。
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单纯得觉得快乐而已。
只有在这里的时候,陆天明才感觉到上天的公平。
多少有钱人一掷千金争夺的女人。
实际上跟街头的乞丐没什么两样。
情意绵绵握着的小手,指不定摸过什么脏东西。
既然大家都脏,那就是公平的。
这天清晨。
北枫从车马部定平署牵来两匹骏马。
北枫的是黑色。
陆天明的是白色。
膘肥体壮,外形比马老弟出彩的多。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救主。
“这马,当真送我?”
出了县城,两人游玩般在路上晃荡着。
“嗯,让你也体验体验马夫的快乐。”
北枫拍了拍胯下良驹。
马儿“咴儿咴儿”欢快叫着,当真通人性。
“它叫什么名字?”陆天明指着自己的白马。
“小白龙。”北枫答道。
“那我岂不成了唐僧?”陆天明笑道。
北枫疑惑望过来:“唐僧是谁?”
“一个不近女色的和尚。”
“那不正好?”
陆天明翻了个白眼。
双腿一夹,骑着小白龙在官道上撒欢。
他早就想拥有一匹自己的马。
这样有空的时候,可以愉快的到处走走看看。
北枫看着一袭白衫的飘逸背影,心情澎湃,急忙纵马跟上。
今天,也是县衙捕头闵昌高升的日子。
去到郡上,就是给知府大人办事了。
虽然捕快和府卫做的事差不多。
但身份天差地别。
闵昌骑着高头大马,马脖子上挂着大红花。
他身边簇拥着十来号人。
穿的不是官服。
都是裤腿上裹了行缠的江湖人士。
“朱大人,谢谢您这么多年的栽培,我闵昌没齿难忘。”
闵昌跨在马上,冲身旁的县太爷抱拳行礼。
朱冠玉,定平县只手遮天的人物。
年过四十,但精气神饱满。
跟他的名字一样,长得一脸正气剑眉星目。
朱冠玉轻拍闵昌肩膀:“到郡里好好干,以后还得指望你在知府大人面前美言几句。”
“大人说笑了。”
闵昌嘴上谦虚,但表情多少有些张扬。
朱冠玉蹙了蹙眉,寒暄几句后,挥手跟闵昌告别。
等闵昌的人马消失。
朱冠玉下马上了城楼。
箭楼上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老师!”
朱冠玉上前恭敬行礼。
“穿着官服,就叫知府大人。”老人双眼浑浊,遥望闵昌离开的方向。
“是,知府大人。”
老人转身看着自己的学生。
“自己捅的篓子,自己处理,你的人,不要麻烦其他人出手。”
“没有回旋的余地吗?”
“呵,回旋?你以为齐百春,真就只是一个六品的主事?”
“学生当然知道齐百春曾立下奇功,但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
“人才?连你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才?”
“屠狗辈有屠狗辈的陋习,可他做事,利索。”
“呼。”老人呼出一口气,“冠玉,有个词叫身不由己,上面怎么吩咐,我们就怎么做。事情要办,命也要卖,抢回账本是功,当赏,但是对齐百春下死手,从他拔刀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死人了。”
定平县的土皇帝眼中闪过一抹兔死狗烹的黯淡。
沉吟片刻,他将乌纱取下交与老人。
“学生明白。”
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