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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的无动于衷,姜瑜又要发作。
刘扬拉住了她。
“相遇就是缘分,别生气别生气。”
“哎,你看我和顾延衣服差不多一样呢。”
我们两个穿的都是白衬衫,虽然差不多,但到底款式是不一样的。
不过是他想找我麻烦罢了。
我歪了歪脖子嘲讽地看着他,嗤笑了一声。
“刘少爷,你是没见过别人穿白衬衫吗?”
姜瑜终是忍不住了。
“给他道歉。”
跑过来,一巴掌朝我扇了过来。
我轻轻地攥住了她的手腕。
“凭什么?”
我对上她的目光,面色一点点冷了下来。
“凭什么?”
“你不过是我爷爷路边救回来的一条野狗。”
“你竟敢质疑我的话,你是个什么东西。”
我没有反驳,松开她的手,轻轻掸了掸胸口不存在的灰尘。
“不劳大小姐费心,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3.
我本就是无父无母,一条游荡在老城区,这个鱼龙混杂地界的野狗。
活到哪天算哪天。
如果用混混形容我也合适。
可没想我有一天会因为见义勇为而差点身死。
一个老城区的大混子带着一群小弟,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围住。
连拉带拽的拖进巷子里被我看见了。
我本不想管,却没控制住自己的身体。
结果就是,女孩得救了。
而我被打得只剩下一口气。
二十岁这年,我奄奄一息的躺在老城区的路边。
是姜爷爷路过时,不忍心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
命人救下了我。
姜爷爷让我和姜瑜结婚,并且跟在她身边保护她七年。
救命之恩我不得不报。
我没有迟疑的就答应了,也确实在用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