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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别说他们,就是千禧年后江艳秋他们老家都还是这样的思想。

江艳秋记着有一家人,女婿为了八百块钱把丈母娘杀了,就跑到外面去,后面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又回来。

他媳妇要离婚,要去***告他,亲朋好友都不赞成他媳妇的做法。

劝他媳妇为孩子考虑,父母有案底对孩子将来不好。

也不是说不痛在他们身上,他们站着腰杆不说话。

主要在他们观念里,孩子有个坐牢的父亲,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死去的人已经没了,把人抓去坐几年牢又有什么用,还不如让男人为孩子打拼一点家产。

那时候的思想都这样,这时候的更别说了。

而且江艳秋有一种预感,赵村长不会对林晓梅处罚得太严重,最后可能也就是重拿轻放,最后不了了之。

为啥会这么想呢?主要是林晓梅那小身板,身高撑死一米五,体重也就八十斤上下,不像能拿高一等工分的人。

原主没有和林晓梅分在一起干过活,不知道她上工如何,不过平常在知青点干活,林晓梅就喜欢耍滑头。

山水村上工拿工分都是吃大锅饭,林晓梅能性格不偷懒才怪,这样的人咋可能拿到一等工分呢?

山水村其实叫山水生产大队,是人民公社化之后改的名,不过大家都习惯叫它村。

赵村长在人民公社化之前就是村长啦。现在是大队支书,大家也还是习惯叫他村长。

山水大队一共七十二户人家,再加上知青集体户。

因为村民都住得挺集中的,就没按户头分生产小队,而是按能力分成了三个小队。

一开始一队都是壮劳力和有手艺的人,能拿一等工分,也就是满工分;

二队是妇女同志、年纪大的身体不好的和还没成年的男同志,拿二等工分,拿满工分的八成工分;

三队就是老幼病残啦,拿三等工分,只拿满工分的五成工分。

根据情况分工,一个小队又分成了好多组,一个组的一起干活,一起上工一起下工。

一开始能干的就多干点,不能干的就少干点,大家也都没有太计较。

不过时间一长,就有一些人开始偷懒了。

多干少干都拿一样的工分,那我为什么要干那么多,反正有人会干。

加上不管到哪儿都有那么一些爱惹事的,一天到晚净搞事情。

这部分人自己不好好干活也就罢了,还经常影响大家上工。

于是村干部商讨利害过后,就把爱偷懒的和爱闹事的都分到三队去,别影响其他人干活。

这部分人到三队后又开始嫌弃三队工分太低,觉得对他们不公平,就闹起了**。村里干脆就给他们按劳记工分。

后来三队又加入了一些不缺工分、爱凑热闹的,还有一些家庭情况特殊,提前干完活就回家的。

三队简直就是个大杂烩,什么样的都有,也不好管理!

三队长王德明**之后,那简直是肉眼可见地变老,明明比赵村长小十来岁呢,现在看着却像同龄人。

一等工分都是给壮劳力的,干的都是力气活,本地能拿到一等工分的女人可没几个。

虽说天天喊着“妇女能顶半边天”,但男女体力差距就摆在那里,干体力活肯定比不上男的。

女人能拿一等工分,要么力气超级大,要么家里困难没办法只能硬撑,要么就是有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