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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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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田欣怡方墨 更新:2024-11-30 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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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田欣怡方墨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爆款热文》,由网络作家“橙子爱焦糖”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橙子爱焦糖”创作的《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穿越后,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原文里,女主为了上大学,让原身替嫁,从此一生痛苦。换我来到这里,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于是,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而我?当然是变美,找机会嫁给帅军官,过上幸福生活咯。...
泪水打湿眼眶,老了、老了,泪都憋不住了,林妈自嘲,赶忙眨去眼底的泪,把女人抱进怀里,如同小时候那般,低唤许久未叫的乳名,“丫丫,跟林妈进屋,好不?”
“就这一次,林妈妈,今后都不等了。”女人拿起手绢擦去林妈妈眼角的泪,缓缓回抱,贴在林妈妈怀里,再也维持不住笑容。
“回去吧,我今天想等他谈谈话。”收拾好脆弱,女人重新戴上温婉贤惠的假面,仰头恳切地看着这个疼爱她大半辈子的人。
“好,林妈去给丫丫做酒酿鸡蛋汤。”压下心疼和担忧,林妈轻抚女人冰凉的黑发,只笑着应好。
眼底的泪光在灯光下闪烁,四目相对,无需言语便能感受到彼此的爱。
林志雅望着林妈蹒跚挪动的背影,闭目掩盖眼里的潮气,再次睁眼又是端庄大气的方太太。
纠缠近半生,是时候做个了断了。
不,何来纠缠二字。
她不过是误入两人甜蜜生活的麻烦而已,连纠缠的资格都没有。
何其可笑,她林志雅在结婚近30年后,还要靠其他人才能得知丈夫的行踪。
就连等待也只能待在这个格格不入的亭子里。
“呼——”红木大门敞开,寒风穿堂而过,打破飘雪自在的降落轨迹,卷走亭中石桌上的素白手绢。
漂泊无依,恰如她苦求半生,最后落得父母不爱,丈夫无情,儿子不在身边,孤家寡人的境地。
林志雅起身,走出亭内微弱的光圈,走进黑暗,逆风迎向门外那个她耗尽所有心血柔情都无法靠近的男人。
“季惟。”话起无处可落,倾诉从未被倾听,到如今,林志雅恍然她对眼前的男人已无话可说,只能唤他的名。
“怎么来了?夜深天寒,快些进去吧。”男人长相儒雅,与方墨极其相似,却生了对多情桃花眼,眼波流转间眼角细纹都只添了几分成熟魅力。
男人身形高大,年近半百除了眼角轻微的细纹,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就连头发都还乌黑柔顺,修身长衣贴合结实有力的躯干,宽肩窄腰,身材极好。
周身萦绕着岁月沉淀出的淡淡茶香,冲淡眼角眉梢的多情轻佻,愈发诱人接近。
林志雅深夜来访出乎他的预料,他们已经近两月未曾见面,方季惟发现她清减不少,还穿着两月前刚降温时的旧衣,即使内搭一件羊毛衫,腰间还是空荡许多。
见人只是站在雪里叫他名字,穿着单薄,向来规整的发型都被风吹散几缕碎发垂在脸颊,方季惟解开衣扣,将身上的大衣给人披上。
麻木的身体蓦然接触温暖,皮肤表层开始刺痛,就像方季惟这个人,明明是温暖的,可偏偏她一靠近就被扎得浑身是伤。
棕黑色半长大衣,触感有些粗糙,裁剪修身,不是方季惟惯常穿的衣服款式,似有若无的独特玫瑰香昭示着这件衣服的主人在何处与人极尽缠绵,才能让整件衣服浸染上清浅的玫瑰香。
林志雅几欲作呕,却只是动了动身侧纤长的手指,温婉地看着方季惟,睫毛轻颤,扇动间埋住深藏眼底的心不在焉。
起初不敢在相处时将全部心神倾注到对方身上,怕心头沉积的恨与怨泄露。
到后来所有的怨恨在对方一次次若即若离中消磨殆尽,只余疲倦,倒是留下了走神的坏习惯。
“走吧。”伸手虚扶林志雅纤瘦的胳膊,入手的冰凉让方季惟微微皱眉,修长苍白的手指收拢却克制地浮在衣袖外。
林志雅垂眸嘲讽地瞥了眼圈在她手腕处的手指,无名指上素色银戒即便在黑暗中也格外引人注目。
“走吧。”林志雅收回手臂,率先转身走向漆黑的院落,屋内灯光亮起,透过木窗投下破碎的光影,让院里的人不至于在黑暗里提心吊胆摸索前行。
纤瘦的身影逆着光缓步向前,方季惟恍惚间似见到了多年前喜欢拿着诗集在树下吟诵的林志雅,那时她脸上的笑,他至今都还记得。
今夜的她异常不同,让方季惟心底滋生莫名的不安,承载着他许多温馨回忆的屋子,此刻像等待宣判他累累罪行的审判所。
脚步迟疑,最后方季惟停在院中不敢再上前一步,期盼前方的人同往常般转身等他,可这次终究是不同,林志雅亳不留恋地踏进房门,消失在光里。
薄唇紧抿,线条柔和的下颚线微微紧绷,隐隐透出几分冷硬,浅棕色瞳仁里映出石桌上小台灯孤零零的身影,暖黄灯光打在他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只有空中随意纷飞的飘雪,在落地时才能窥见男人眼中晦涩难明的惶恐。
眉间掩盖不住的阴郁,破坏了脸上的随和,多情的桃花眼此刻显得冷漠无情,多年身处高位沉淀下的压迫感,让人对视一眼便会心生寒意。
此时他紧抿的嘴角抽动,盯着小台灯的眼珠里惶恐、歉疚诸多情绪交杂沉淀,复杂到难以分辨。
是它。
他们新婚时去瓷都一起做的小台灯,他原以为她早就把它丢掉了,在发现他的不忠后。
可他们三人间的关系从来都无法用简单的不忠二词来定义。
铃兰花形的灯罩在岁月打磨下愈发莹润,像年轻时外表温润,内里张扬的林志雅。
方季惟也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可再次见到这个多年未见的小物件还是一眼将它认出来。
他知道林志雅虽然嘴上不说,可对他们两人的东西十分珍爱,连30年前他们结婚时的婚鞋都好好保存着。
铃兰台灯是唯一的例外。
他以为被丢弃的东西,她居然好好保存着,可现在又被她随意丢在这座清冷孤寂的小亭里,任由风雪摧残。
指尖停滞在半空,直到寒夜卷走身体的温度,指节僵硬,方季惟才颤抖着手小心拿起台灯,借着灯光缓步朝屋内走去。
冻僵的腿脚使不上力,每一次落地都像踩在棉花上,让他向来稳健的步伐有些踉跄,短短几米的路,方季惟却觉得雪好密,风好大,推着他,不让他再向前一步。
苍白的手牢牢把住台灯底座,用力到手背青筋暴起,在紫红的皮肤上格外突兀。
手背的筋紧绷到抽痛,方季惟垂眸,才惊觉自己的失态,迟缓地放松手指,深深呼吸,刺凉的空气涌入胸腔,让他难受地呛咳起来。
握拳抵在唇前,吞下咳嗽声,方季惟轻拉开关,熄灭台灯,又恢复波澜不惊的儒雅姿态,慢慢走进屋里。
“先生快让林妈给你扫扫雪。”见方季惟进来,林妈赶忙捧着暖好的毛毯殷勤地迎上去,用毛巾给人仔细擦去头上和肩上的积雪。
方季惟低头,让老人能够到他的脑袋。
老人的动作迟缓又仔细,方季惟只好弯腿,手撑着膝盖,半蹲着减缓后腰的酸涩,目光透过毛巾晃动的缝隙偷瞄已经披着毛毯,坐在小沙发上品茶的林志雅。
规整的盘发散开,及腰秀发半拢在胸前,灯光打在她头顶,恍若初夏的朝阳,粉唇微勾,方季惟才发现她脸颊边有和志秀一样的酒窝,只是更浅更小。
林志雅有股神力,只要她在场,即使只是安安静静的待在不起眼的角落,仍会让人的目光不自觉向她偏移。
所以在林志雅求学时期,和她第一才女称号齐名的是香子兰的绰号,香子兰果实香味浓郁诱人,确实与她独特的气质相衬。
方季惟一时看入了迷,无名的情绪在眼底沉淀。
此刻的她就如同他和志秀翻阅相册时,无意间瞥见的那张照片。
照片里的她约莫十五六岁,尚且稚嫩,同样是及腰长发拢在胸前,蜷缩在沙发里,眉眼弯弯,举着诗集品读,眼底闪着迷人的光彩。
即使是黑白照片,也难掩她眼里的神采,太过生动,让他匆匆一眼便牢牢记住。
“我应该没打扰到你吧。”清透的声音因寒冷带上几分沙哑。
冰凉的指腹按过眼角,一触即分,田欣怡睁开眼,仰头,方墨正低头看她,脸上是温和的笑,漆黑的眸子避开她的视线,定在她脸上。
田欣怡不自觉抬手顺着方墨的视线摸上自己的脸,指腹在脸颊滑动,却无法定位。
“呵~”方墨轻笑,握住田欣怡的手,带着对方点上嘴角边的梨涡。
深邃的眉眼点上笑意,剥去凝在上面的冷,穿堂而过的风卷起他齐耳墨发,似天上谪仙。
俊冷仙君眉间带笑最叫人动心,方墨的长相一直是田欣怡的取向狙击。
田欣怡耳尖微红,咬住下唇,后退几步,退出方墨气息的笼罩圈,“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方墨伸手替田欣怡拂去头顶的积雪,从衣兜里掏出一顶米白羊绒帽给她戴上。
羊绒帽有两条长长的帽耳,垂在田欣怡脸颊两边,衬得人愈发娇俏可爱。
“啊?”田欣怡难以置信的睁大眼,诧异出声。
明白想她不过是方墨随口说的假话,可还是难以抑制的开心。
毕竟一个大帅哥说想你了,即使是假的也很让人高兴。
“没打扰你吧?”方墨抬眸看了眼屋檐下已经站起来的霍浩然,低头问还在惊讶的田欣怡。
“啊、没、没有,进来吧。”田欣怡睫毛轻颤,慌乱的移开视线,小跑着朝屋里赶。
身高差明显,方墨三两步就追上田欣怡,攥住对方纤细的胳膊,视线落在那双早已被雪浸湿大半鞋面的棉鞋上,“小心些。”
说完自然的松开手,退回合适的社交距离。
霍浩然站在屋檐下,看着院子里十分相衬的两人目光沉沉,线条清晰的薄唇紧抿,像被入侵领地的野兽,毫不客气地朝方墨这个入侵者示威。
方墨回以微笑,似乎丝毫未将霍浩然的挑衅放在心上,只是大拇指无意识摩擦食指指节的举动还是暴露出他的心并非毫无波动。
几天未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只是在屋檐下坐着闲聊,相隔较远,却也会遭人闲话。
今天若不是他来,若不是这雪挡了其他人出门的步子,她的名声定会受损。
军区的家属比寻常家庭更为清闲,搬弄口舌的时间也就更多,流言往往比乡村来得更快更猛也更恶毒。
方墨不怪田欣怡,她还小,自小在农村,对军区情况不熟悉。
可霍浩然呢?一个比他还大一岁的男人,在西北军区打拼近10年,当初是军区有名的刺头兵痞子,对舆论这块那是得心应手。
明知有碍田欣怡清誉还装作不知留下,是打算以流言相逼吗?
方墨眼底情绪晦涩,意味深长的瞥了死死盯着他的霍浩然一眼,自然地跟在田欣怡身后走进客厅。
“霍团长久仰大名。”颔首打招呼,方墨将手里拎着的包裹放到桌上。
“方先生,久仰,不知您这是?”霍浩然看了眼桌上的红布包裹,视线又转向方墨,光明正大的打量。
他霍浩然刺头的名声在整个军区响当当,做些不太出格的小事也不会有人太过计较,他是个刺头不是吗?
皮肤死白,眼睛黑得跟妖精一样,男生女相,霍浩然把方墨的样子跟自己一一对比,得出自己才是男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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