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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这袖,断的彻底热门

八字过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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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颜荀盛子戎   更新:2024-10-01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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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这袖,断的彻底热门》精彩片段


向熹一笑,松开了我的下巴:“但愿这是最后一回”

不知为何,近日来我总觉得,向熹不比在边关时单纯了,一颦一笑间,气势颇压人。

这样虽没什么不好,可眼看着他是越来越难糊弄了,还是挺叫人头疼的。

不过这都不是最要紧的,最要命的还是我自己。

我既喜欢曾经那个单纯温柔的向熹,也喜欢如今这个促狭聪慧的向熹,这实在是个很没出息的事。

方才我见付桐时,只有一瞬间的讶异愧疚,便再没有旁的感觉,往日有过的惊艳喜爱,此刻皆荡然无存。

打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这颗心,已全然交于那个绿眸少年了。

台上歌姬就坐,红纱覆面堕马髻,鬓边簪着好大一朵朱砂芍药,丝竹乐声徐徐而起。

这样一个纸醉金迷的花街小楼,我原以为里头的曲目定是风流多情的,不想歌姬一开口,竟唱了一曲《团扇歌》。

“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作合欢扇,团圆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弃捐荚笏中,恩情中道绝”

这个歌姬是个水凉凉的嗓子,唱此哀歌更添幽怨,曲末诸般乐器皆停了,只剩一抹陶埙的伤音徐徐呜咽。

曲是好曲,词是好词,歌姬喉间功力不俗,的确妙音。

曲毕,我将那生春酒饮过一半,叹了口气,已经许久没有听过这样好的曲调。

那《团扇歌》乃班婕妤笔下之诗,词中含怨,句句怨的皆是帝王薄幸。

汉成帝自得了飞燕合德后,便将往日的爱妃弃于幽宫之中,不复相见。

这个爱妃,便是班婕妤。

这首《团扇歌》,也还有另一个名字,唤作《怨歌行》。

歌姬唱罢,施了一礼,堂中宾客躁动,伺候茶水的小伙计。端着一个红漆的木盘四处流窜接赏钱。

我冲着一个小伙计招了招手,小伙计极殷勤的就来了,我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小伙计眼睛一亮。

“公子,咱们楼里打点的都是散碎银子,这票号忒大了些,咱们不好......”

我摇了摇头:“这并不是赏歌姬的,台上弹箜篌的小公子,是我的一个故人,这是他家里人给他捎来的银票,你且给他就是”

小伙计闻言,恍然大悟的点了个头:“一定的,这就给付桐公子送过去”

向熹看着我交代小伙计,亦拿起生春酒饮了半坛,此刻那老叟的酒坛子已经空了。

我回眸看着向熹:“可见这酒不烈,你我这样豪饮,也还未醉”

向熹不置可否,轻笑起来:“我没醉,你却醉了”

我觉得他是胡说,今日的曲儿听的差不多了,我欲起身,谁知刚一站起,脚下便软的一塌糊涂。

整个人没骨头似得往向熹怀里栽去,向熹大笑:“你这个酒量啊......”

那一夜,我又是被向熹给抱回去的,楼子里人多眼杂,却胜在吃过见过,瞧见两个男子抱在一起,也不觉有异。

只是我醉的太过,不曾瞧见付桐下台时的样子,也没瞧见小伙计将银票给付桐的时候,他那轻蔑的一笑。

向熹抱着我往客栈走,我在他怀里醉的不知今夕何夕,等在道边吐过三回之后,方知蜀酒之浓。

蜀酒浓无敌,杜公诚不欺我......

等回到客栈,向熹弄了热水给我沐浴,顺带将酒气发一发。

我赤条条的栽在浴桶之中,因坐不稳,手底下还扣着浴桶上的铜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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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解:“为何?”

“老奴只是觉着......依陛下的性子,原不该留下合燕郡主的,如今虽然下了旨意让郡主嫁入璞王府,想来也只是......不想让郡主殁在宫中罢”

玉公公说完这句话,便不肯再提点一个字,他到底是陛下手边的人,说到这里,就足够该死了。

今日能同我讲这些,实是顾及了当年的情分。

我没有远送玉公公,也没有将玉公公的话说于颜问慈知道,他痴恋合燕,想来是受不住这些话的。

陛下要杀合燕,这是玉公公下的断论,我在营帐中静坐,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断论毫无破绽。

以哥哥的脾性,哪里容得下一个逆贼之后留存人世?

合燕自幼是太皇太后教导长大,即便哥哥想了结了合燕的命,此刻也无法在宫中下手。

毕竟,我们的老祖母很是疼爱这个小孙女儿。

但只要下明旨意,将合燕赐嫁于我。

我一个名声在外的断袖,若合燕一时想不开,在嫁人的花轿上自戕了,不也合情合理?

想到这儿,我便晓得,时辰是一点儿耽误不得了。

即便此刻已经日暮,我却还是招来的辛乔,同他说要回京一趟。

辛乔瞪大了眼睛:“王爷,无召而回是死罪啊!”

“陛下赐了一桩婚事于本王,本王回京一趟接亲,说得过去,你且看牢了玉门关,若有异动,八百里加急报于本王”

辛乔见我去意已决,也不敢再劝。

我同辛乔相处了这一两年,深知他是把话藏在心里的性子。

有时我说的一知半解的话,他也从不多问,只照着吩咐去做。

于辛乔,我是有心栽培的。

......

我纵了快马出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来玉门关这半年多,我骑马狂奔的时间,比过去所有时间加起来都多。

唉,朝中那帮老臣还说我是清闲王爷,整日招猫逗狗。

他娘的。

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我回京这一路上,连着跑死了八匹马,终于在第六天的时候,看见了京城的城门楼。

策马入京时,城门下盘查的小将,倒是个熟脸。

我未下马,只站在城门下略等了等,常京童便从城门楼上跑了下来,颇乖觉的对我行了个礼。

“不知王爷大驾,末将失迎”

我看着这个故人,这几天凝重的心情莫名就释然了一些。

“好久不见,常统领,如今配了甲,瞧着更威风了”

常京童挠头一笑,一身未经过战役的铠甲,崭新的闪耀在日光之下。

“殿下别取笑我了,叫我爹知道,又要领我站西直门上谢君恩去了”

我闻言一笑:“常侍郎还是一如往昔的耿直啊......”

常家算是朝中的清流一脉,常越常侍郎是个油盐不进的读书人,极其不通人情的老古板。

因担着吏部侍郎的官职,手中握着科考判卷的大权,平日里往常府送金送银的人不在少数。

可常越是个一言难尽的清官儿。

清到我那皇宫里的哥哥都有些怕他。

这常越非但不收这些明里暗里的恩惠,甚至连皇家的赏赐都拒过几回。

有一年秋考,一个南边儿来的考生,身上怀着些占卜扶乩的本事,一开始只在街上摆了个小摊子给人算命。

后来竟渐渐有了些声名,壮了此子的胆量,入考场前给自己卜了一卦,求问自己能否高中。

卦象的结果很是喜人,说他能金殿一面,得中探花,且官职就在皇宫大内,钦天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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