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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小说《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是作者“霍北山”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周越深司念,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林思思怎么会甘心。忽然,她的余光瞧见了司念身后那个一直没说话,却不容忽视的高大男人。眼底闪过什么,故作惊讶的开口道:“司念姐姐,你都和周同志结婚了,还要去上学吗?这样的话,谁来照顾他的三个孩子啊。”不愧是女主,说话直奔要点。没错,司念要是去上学的话,那周越深娶她的意义何在呢?周越深本来就是想找一个能帮他照顾孩子的女人才......
主角:周越深司念 更新:2024-04-08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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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周越深司念的现代都市小说《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畅读佳作》,由网络作家“霍北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其他小说《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是作者“霍北山”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周越深司念,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林思思怎么会甘心。忽然,她的余光瞧见了司念身后那个一直没说话,却不容忽视的高大男人。眼底闪过什么,故作惊讶的开口道:“司念姐姐,你都和周同志结婚了,还要去上学吗?这样的话,谁来照顾他的三个孩子啊。”不愧是女主,说话直奔要点。没错,司念要是去上学的话,那周越深娶她的意义何在呢?周越深本来就是想找一个能帮他照顾孩子的女人才......
司念瞧见又是这烦人的油腻男,眼底闪过反感。
但看他手中提着的东西,心想难道真的是林思思让他送的吗?
林思思怎么会看重这样的人?
司念有些不耐烦,但是她为了做这些东西,配料都准备好了。
这会儿走了过去,倒想看看,这人想干什么。
“放那里,你走吧。”司念在铁门内几步的距离停下,实在不想靠近这油腻男。
果然一听这话,李明军顿时黑了脸,阴阳怪气的道:“小嫂子这啥话啊,我大老远的给你送货过来,连门都不让进一下?也太过分了吧。”
司念:“我男人没给你工资吗?”
李明军愣了一下,随即沉着脸;“你什么意思?”
司念抱着双手:“既然给了你工资,你就是个搬货的工人,我让你放哪里,你放哪里就是了,怎么就过分了?”
李明军:“.....”
他的脸色阵青阵白的,所以说,司念从一开始就把他当做周家的工人了!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虽然帮周家开车,但是我也不是什么工人,我是看在我大嫂的份儿上,才来帮忙的,对了,我家在城里,南城你知道吧?”
那可是他们这边最繁华的城市。
“所以呢?”司念不屑的扯了扯唇角:“你难道没收工资?”
李明军一噎。
“我最后说一次,放门口,速走,不然放狗。”
李明军气的不行,不甘心的道:“你就为了一个林思思这么赶我,你看他那么抠门,开了这么大的养殖场,都舍不得给你一点好东西,全都是这些残货,我还特意给你留了一块五花肉呢 !”
司念听到这话,想翻白眼。
“哦,你留我家的五花肉,我还得感谢你不成?滚不滚,不滚我放狗了。”
李明军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的。
怒等她一眼,不情不愿的离开了。
司念也很不开心,这男人太影响心情了。
一次也就罢了,还有完没完了?
今儿个这件事,必须得跟林思思提。
这人挖墙脚都挖到家门口来了,他还在养殖场玛卡巴卡呢。
虽然心里很是厌烦,但司念还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林思思给的东西很足,而且明显是仔细清洗过的,猪蹄的毛都被烧了,刮的很干净,不用她怎么处理。
猪大肠更是不用说了,司念再放一些料酒和醋反复搓洗,都没搓洗出什么脏东西,看来男人比她更清楚怎么清理干净。
不过司念还是用醋和面粉搓洗了一会儿之后,又用清水洗了几次。
洗干净放锅里焯煮,加入葱姜料酒去腥,直至肠子收缩、变色,随后捞出。
调味料是她提前就准备好的。
傻瓜都会做。
分别是姜、大葱、干红辣椒、大蒜、八角、桂皮、香叶等。
这些东西都比较好买。
等大肠焯水后,直接用酱油、生抽、盐、少许老抽、适量水倒入铁锅中,倒入清水,将料汁加热。
随即将处理好的大肠入料汁中,稍微混合一下,水没过大肠,然后开火熬炖,使得料汁彻底吸入大肠入味。
剩下的时间,司念将筒骨清洗干净。
筒骨上的肉很筋都很多,要炖很长的时间。
特别是筒骨里面的骨髓,炖熟之后,稍微一吸,便能吸出醇香的骨髓汤汁。
别提多美味了。
营养价值也特别高!
时间转瞬过去,猪大肠也差不多卤好了,打开锅盖就是扑鼻的酱香味,一点腥味都没有,每一条大肠都变成了酱红色。
司念切了一小块放嘴里,口感醇厚,咸香入味,越吃越有嚼劲。即使是那卤水也是香气诱人,用来卤了猪耳朵猪蹄也是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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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小年纪就嫁给自己一个二婚老男人不说,还要帮他带孩子。
别说她原本还是千金小姐,即便是农村的,背地里也难免会被人说闲话。
“不会,放心吧,我只是去办一点事。”
周清乾摇头道。
司羽彤没说什么。
**
第二天天微微亮,周清乾便醒来了。
没有夜生活的年代,即便是她这个熬夜狂魔也遭不住,一大早就睡了。
她起身拉开窗帘,外面能听到外面‘巨巨巨’的叫声。
微风拂面,清爽的空气叫她那丁点的睡意瞬间消散了。
周清乾伸了个懒腰,走下楼,就见厨房的灯开着,应该是两个孩子自己起床做饭吃了。
虽然自己答应照顾孩子,但不可能像是一个保姆一样,事事俱全。
孩子也不小了,农村的孩子成熟的早,自己也要学会做饭。
这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太夸张,农村再怎么穷,也不会让男人进厨房,女孩子倒是从小就得学各种各样缝补工作,做饭等等.....
生怕以后嫁女儿不会做饭,被婆家嘲笑。
然而再往后发展三十年,厨艺却成了男人最好的滤镜。
有一手好厨艺,还会做家务的男人,谁不喜欢呢?
周清乾心想,得把小老大这讨厌女孩子的想法给改变了。
坏女人是有,但好的也不在少数。
总不能因此就否认了所有人吧。
看到她下楼,周越寒有些不自在,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趾头。
周清乾也不在意,走进了厨房,看到周越东小小一只站在大锅前面煮着什么。
她凑过头去看,却见是两个红薯。
不免皱了皱眉,“你就做了这么一点东西?”
两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本来中午就不回来,这年头的农村学校更是没有食堂。他吃这么个干巴巴的红薯,就要熬到下午去了。
难怪瘦成猴子似的。
十岁的孩子了,还没人家七八岁的看着高。
她又想起了文中对小老大的描写,“周越东最是崇拜父亲司羽彤的强壮和高大,偏自己却瘦弱无力,因为年少的原因,再也长不高,身体白弱,最终只能从事科研工作,离他心之所向越发遥远......”
他作为老大,有什么好的都往弟弟和妹妹嘴里塞,自己总是饿着。
年纪轻轻就一身病不说,心理也扭曲了。
弟弟身高一米八,成了他想要的模样,但弟弟叛逆那些年,却觉得他们变成这样,就是因为养父因为工作忙碌的不作为,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你,你也要吃吗?”周越东面对她有些无所适从,害怕自己哪里做错了,怕因此惹她生气:“那我再放两个。”
到底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就算是心里讨厌女人,但惧怕占的还是更多。
周越东长得也很俊气,五官十分突显,眼睛和瑶瑶的一样,很大,眉眼要锋利一些,只是这会儿两条眉毛塌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狗,无助又可怜。
周清乾叹了口气:“这个这样不好吃,来我教你弄吧。”
周清乾看了看灶火,从角落捡了几个个头大的红薯丢了进去。
锅里的已经快好了,她夹了出来:“帮我把皮剥了,然后放碗里面捣碎。”
周越东有些慌乱,差点碗筷都拿不稳,小心翼翼的看她脸色,见她没有注意到自己,才小脸通红的去剥红薯。
周清乾虽然没看他,但听动静也是听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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