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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愿今生来世,再不相逢

简笙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就算粉身碎骨也仍不后悔。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恨到生死不容,只愿今生来世,再不相逢。安悦跳楼了。当晚,沈暮尧便带了一群保镖冲到她的别墅,将她绑了起来,冰冷的眸积蓄着浓浓的怒火与痛意:“把她给我扔到牢里,关到死!”

主角:简笙沈暮尧   更新:2022-09-10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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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沈暮尧的其他类型小说《只愿今生来世,再不相逢》,由网络作家“简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就算粉身碎骨也仍不后悔。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恨到生死不容,只愿今生来世,再不相逢。安悦跳楼了。当晚,沈暮尧便带了一群保镖冲到她的别墅,将她绑了起来,冰冷的眸积蓄着浓浓的怒火与痛意:“把她给我扔到牢里,关到死!”

《只愿今生来世,再不相逢》精彩片段

以前趋之若鹜,恨不得每天追在他身后,光是看着他背影,都能开心得不了的简笙。


现如今,却对着他身子抖个不停,怕得连头都不敢抬。


“说话!关了五年,哑巴了?”


他失去了耐心,声音再度多了几分冰冷。


闻言,简笙终于抬头,一双无神的眼睛里早盈满了恐惧和泪水。


“我……错了。”


她一开口,声音粗粝沙哑,难听到连沈暮尧都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


还记得当年简笙刚出道,凭着一张漂亮得神明都不敢直视的脸,以及一副清澈如空谷的嗓子,名动荣城,无数人拜倒。


可现如今,眼前这个又黄又瘦,卑微到尘埃里的女人,哪里还看得到一丁点,曾经肆意张扬,光芒万丈的大明星简笙的影子。


五年不见,这个女人还真犹如脱胎变骨一样。


心间异样只一闪而过,他冷冷一笑,“又在装什么,像你这种不择手段的女人,既能把安悦逼到跳楼,又还在这假模假样装成这副委屈兮兮的样子做什么。”


沈暮尧轻吐薄唇,一字一句都是无比伤人的利刃。


简笙身形猛地一颤,仿佛动了动嘴唇想要辩解什么,但终究还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让他恨吧,她想。


这十来年的爱意,最终就化成一句,让他去恨吧。


她强忍着眼泪,抖着身子一句接一句的道着歉。


“对不起,沈总……”


“是我错了,求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


当年因为他的一句好好改过,她的嗓子就被人毁了,手也被踩废,腿也被打瘸了。


好不容易出来,他却又派人在这堵她,想要干什么,可想而知。


所以,她不得不逃。


她这条命已经没什么重要的了。


可就算为了……


她还要活着,她得活着。


“把她给我架到车里来!”


她这副卑微到极致的样子,莫名让沈暮尧烦闷不已,一声令下,简笙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保镖们架到了车上。


汽车一路疾驰,最终在人流量最大的市中心停下。



在那个地狱一般的地方待了五年,简笙见到人就会下意识的害怕,哪怕还没下车,却已经吓得整个人都缩到了角落。


还没弄清他把她带到这究竟是何用意,沈暮尧一个冰冷的眼神扫过去,下一秒,保镖就将一个东西重重的砸到了她身上。


竟是一个扩音喇叭。


“简笙,你父母抛弃你了,举家搬迁了,你知道吧?”沈暮尧冰冷的声音传来。


简笙指甲深深陷进肉里,“知道。”


当初沈暮尧下了命令,要简家即刻从荣城搬走,就当这辈子从没有过简笙这个女儿,如果不愿意,简氏集团便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


难受吗?肯定会有,但更多的是庆幸,只要简家平安,什么都好。


“你的房产,也被我拍卖了。”


“知道。”


“你旗下所有的资产,你全都动不了。”


“知道。”


“你的事业,也全被我整垮了。”


“知道。”简笙闭了闭眼睛,她的人生,已经全被毁了,


她声音颤抖,“所以求沈先生,高抬贵手,饶我一命。”


“饶你也不是不可以……”他声音一沉,目光掠向远方,“看到前面那些台阶了吗?999步,你一步步的跪上去,每跪一步,就给安悦道一次歉。”


“等你跪完这999步台阶,我考虑考虑,好心给你介绍一个保洁的工作。”


简笙终于止住颤抖,猛地抬头看向他。


这个地方,她并不陌生。


这是容城情侣来打卡最多的地方,999步台阶,象征着长长久久,以前,她就是站在这儿跟沈暮尧告的白。


恣意飞扬的简笙,爬上999步台阶,站在最高处,挥着手大声跟沈暮尧告白。


“沈暮尧,我喜欢你!”


“全世界我最喜欢你了,要不,你也试着喜欢一下我吧!喜欢我简笙不亏哦!”


而此刻,他要她用如此屈辱的方式,在她曾经跟他告白过的地方,跟安悦道歉。


见她眼底盈满泪水的样子,沈暮尧眯了眯眼,刚要说话,下一秒,简笙就已经推开了车门。


“恳请沈总,说话算话。我认罪之后,求您,放我一条生路。”


说罢,她瘸着一条腿,一瘸一拐的朝着不远处的台阶口走去,明明离得不远,她却走得艰难非常。


不远处有个很大很高的广告牌,以前那儿,挂着她的照片。


一步步走去,简笙仿佛还能看到曾经高处那个光鲜靓丽的自己。


但现在,已经没有了。


没有了名动荣城的天之娇女简笙,只有,杀人犯简笙。


足足花了三分钟,她才走到台阶口,而后,强行忍受着周遭传来的奇异眼神,砰的一声跪了下来。


她紧咬着嘴唇,不顾满面流淌的泪水,哽咽着道:“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简小姐,总裁说,你声音太小了。”站在一旁的保镖扶了一下耳机,冷漠道。


简笙眼神微震,而后,强忍着喉头翻涌的血腥味,用当初跟他表白时的力气,大声道:“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她一步步跪着往前走,每一步都跪得极重,声音也越来越大。


“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


鲜血一路流淌,染红了每一步台阶。



车内。


沈暮尧冷冷看着不远处已然瘦到不能看的身影,分不清此刻究竟是恨还是报复的解脱,只觉得心头有团怒火烧得正旺。


失去安悦,那种痛感,他此生难忘。


所以,也希望这个罪魁祸首,能痛一点,再痛一点。


但此刻看着被折磨得显然与五年前截然不同的简笙,心中莫名有股异样,一直蠢蠢欲动。


他死命将它压下。


“给我买下荣城所有的广告牌,在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全城滚播!”


“是,总裁!”


……


简笙足足跪了一夜。


从一开始围堵得水泄不通的围观,到现在空无一人,沈暮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只剩下她一声声沙哑难听至极的“我叫简笙,我罪该万死……”


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血液也已经凝固成渍,眼看着只剩下最后几步台阶,她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用浸满了鲜血的膝盖一步步的跪了上去。


她满心只想着……


快了。


很快,就能有自由了。


终于,她跪到了第999步台阶。


“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


刚要说完最后一句,她喉头突然涌过一股血腥味,随之猛地喷出一大口血,就这样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


她艰难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刚要起身,突然有个医生推门走了进来。


“喉癌都已经这么严重了?怎么现在才来治,是不是不要这条命了!”


闻言,简笙一怔,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喉……癌?


“您是说,我得了癌症?”她怔怔开口,嗓子却哑得几乎不能听。


“幸好这次你被人送到医院检查出来了,不然拖得更晚更糟,现在通过手术还能治疗恢复好,赶紧准备一下办理住院吧!”


说罢,医生给了她一张收费单。


简笙见状,连忙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从病床下来,“不用了医生,我……我先不住院。”


“不住院?你疯了,你不想活了?”


“我想活,我想活的。”简笙解释过后,又难堪的抓了一下衣角,“只是,我现在身上没钱,付不起住院费和手术费,我已经找到工作了,能等我先筹到钱,再来办住院吗?”


的确会有一些人因为交不起医药费放弃治疗,医生看出她的确是有求生的心,便也没有再强求,只是道:“那你开点药吧,我看你身上的伤也挺多的,因为你一直没醒,我也没能让你做个全面点的检查,等会我再仔细看看。”


“谢谢,不用了,我得走了。”


简笙连忙摆手拒绝,没等医生再说什么,就连忙离开了医院。


从医院出来后,她才从沾满血渍的口袋中,摸出一张会所的地址。


那是昨晚,沈暮尧的保镖给她的。


说是跪完,就去这个地方,会有人给她安排新工作。


她知道这个会所,这是沈暮尧旗下的产业,他把她安排在这儿,用意一目了然,可以她杀人坐牢的履历,再加上沈暮尧的介入,她除了去这儿,别无他法。


她在荣城本来就需要钱活下去,现如今又得了这个病,便愈发迫切。


她得攒钱活着,攒钱治病,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荣城!


她咬了咬唇,找到了这家会所。


沈暮尧很显然提前打过招呼,她一过去,会所负责人就鄙夷的看了她一眼,而后给她安排了一个清扫会所马桶的工作。


这天,她刚从洗手间清扫完马桶出来,突然脚下绊住一根粗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整个人都由于惯性的原因往前栽去,而后,连人带桶的摔了几米远,额头重重的砸到地板上,顷刻间头破血流。


“啊……”


还没来得及回过神,下一秒,耳边就传来一阵闪光灯拍照的声音,随之便是哄堂大笑。


“哈哈哈,大家快来看,曾经我们高高在上的简大明星,杀人出狱后,沦落到在这儿刷马桶了!”


简笙艰难的抬起头,立马认出此刻围堵在她身边的这些人,都是曾经以前因为她的身份,每天追在她屁股后面跑,但却因为人品极差而被她看不起的名媛和公子哥们。


有人抬起她的脸,对她极尽所能的嘲笑


“她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们看她脸上的疤,好丑啊。”


“别靠近,她什么味道,好臭哦。”


“扫马桶的阿姨,当然是一身厕所味了,哈哈哈。”



向来墙倒众人推,她已经知道了这群人的目的,无非是羞辱她,来报当年之仇而已。


她咬着唇没吭声,这五年,她早就对这些羞辱的话免疫了。


“抱歉,打扰到你们了。”


那一下摔得实在过重,简笙只觉得自己浑身骨头都快疼得散了架,她勉强着让自己站起来,然后提着工具就准备离开。


只是才刚走了一步,就有人一把拉住她。


“诶,简大明星,别走啊。”


“你看,这好好的地板,被你弄得流了一地的污水,看着多倒胃口,在其位谋其职,这事,你得解决吧。”


简笙忙道:“我现在就打扫干净。”


“等等,这地面都弄成这样子了,你那工具又是扫过马桶的,你这不是纯心弄脏我们的鞋吗?”


这群人明显还要故意为难,简笙颤抖着嘴,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样,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既然你的工具用不了,那你就跪下用手一点一点的……擦干净吧。”


此话一出,周边的人纷纷开始起哄起来。


“wow!擦干净!擦干净!擦干净!”


一时间,整个走廊都充斥着刺耳的嘲笑声,每一字,每一句,每一道欢呼,都如一把利刃,生生刺透了简笙的耳膜。


周围人如同看戏一般,纷纷露出好整以暇的笑容。


起哄声,嘲笑声也越来越大。


就在简笙一鼓作气好结束这场漫长的羞辱时,一个低沉凉薄的声音缓缓传来:“真是一场好戏,也不知道简家二老,泉下有知,在地底下看到他们的女儿如此作践自己,会作何感想。”


这声音一出,简笙身子便开始猛烈的颤抖起来,她缓缓的抬头,在对上那一双眼眸时,整个人如置冰窖。


沈暮尧。


他也在这儿!


在她被羞辱得体无完肤的时候,她追逐了整个青春年华的男人就高高在上的站在不远处,微微冷笑,作壁上观。


她怎么这么傻!这儿就是他的地盘,说不定,这群人的作弄,恶作剧,嘲讽,全部都是他安排好的故意为之,她怎么会以为,她跪了那999步台阶,从今往后,他就能放过她!


可比起这个,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沈暮尧方才的话。


什么叫,简家二老,泉下有知?!


“我爸妈怎么了……”


沈暮尧还没说话,周围就有人搭腔,“原来你还不知道这事呀?沈少之前跟你爸妈说清楚了,让他们搬出荣城,当从此没有你这个女儿,你的事,便可以不波及简家,没曾想你爸妈不讲道德,嘴上说着搬走,结果半路又偷偷买票回来看你,这不,被沈少抓了个正着,简家就此完了,你父母也因债务纠纷,被逼得在家割腕自杀了呀。”


轰的一声。


简笙只觉一道惊雷闪过,整个人都摇摇欲坠起来。


她嘴唇都几近咬出血来,难以置信地看向沈暮尧,“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沈暮尧冷笑一声,语气淡漠又随意,“真的啊。”


“你就这么恨我吗……你恨我就可以了,怎么恨都可以,你为什么要逼死我爸妈……”


“我求你了,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我!”


五年!


她坐了五年的牢,什么都没有了啊,这样还不够吗?


她字字带血,几乎是哭着喊出这句话!


看着她这般歇斯底里,沈暮尧脸上的冷意却越来越深,他抬手指向不远处的窗户,“怎么才能放过你?简笙,安悦当初是从22楼跳下去的,这里正好也是22楼,你从这儿跳下去,我就彻底,放过你!“


简笙看着不远处那个窗户,泪水几乎模糊了她的视线。


但她的脚步未动一步。


有一瞬间,她真的想直接跳下去,一了百了。


但是有一个声音却在脑海里不停回荡:活下去!


再难,也要活下去!


哪怕,这些人会觉得她是贪生怕死,会觉得她不要脸面。


果不其然,她短暂的沉默果真引起了沈暮尧的不屑,他冷笑一声,一个眼神,周围的保镖便将她整个人都犹如一个垃圾一样拖了过来。



简笙连忙摇头,“没、没有。谢谢。”


说罢,她连忙拿过吹风机,走到客厅插座处开始吹起了头发。


她吹的声音很小声,拨弄头发的动作也小心翼翼,像是生怕会打扰到他。


傅之珩看出她的不自在,装作要打电话的样子上了书房,给她留下一个完全静谧的私人空间。


洛言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幕。


傅之珩正拿着条毯子,眉目温柔的给睡在沙发上的女人盖上,女人看样子睡得不是很好,他便微微俯下身,抚平她眉心得簇起,而后似安抚一般,在她眉心落下轻轻一吻。


“我靠,傅之珩,你让我来究竟是来看病还是来看你谈恋爱的!”


听到身后传来声音,傅之珩回过头,这才发现身后站着的正是带着医药箱的洛言,神色闪过一丝不自在,却还是轻声提醒道:“小点声,她睡着了。”


还是第一次看到从小对什么都不在意的兄弟对一个女人如此在意,洛言如同看到什么稀罕玩意似的走上前,看到睡在沙发上的简笙,还是忍不住轻叹:“你还真把人给带回来了啊。”


看了好几眼,他又半是惋惜半是唏嘘的道:“你别说,我还真有点没认出来,这哪还能认出这是当初被你暗恋了十来年的简家大小姐简笙啊。”


“怎么沦落成这样?”


想起今日看到的一幕,傅之珩眸色沉了片刻,“是我回来得太晚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这些年你一直在国外,也是最近听说她出事,才连国外生意都不管了,哪怕被你爸妈打断腿也要为了她回国,为了个暗恋对象做到这种程度,没想到啊之珩,我还以为你这辈子对女人没兴趣呢,没想到还是个痴情种啊。”


“怎么着,现在把人带回来了,准备怎么弄。”


傅之珩深深地看了睡在沙发上的简笙一眼,“荣城……她应该不会想待下去了,我会带她离开这里,护着她,一辈子。”


……


简笙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正躺在一张洁白且柔软的大床上,膝盖上和手腕上都包了一层厚厚的纱布。


这是……昨天傅之珩让医生给她包扎的?


所以,他花了足足一百万,就真的只是让她好好睡了一觉,顺便还给她处理了伤口?


还在愣神之际,简笙余光中看见墙上的挂钟,心中顿时咯噔一声。


完了,要迟到了。


会所领班本就对她不满,一直以各种理由扣她工资,她平时已经谨慎小心,可如果去迟了,便会被抓到把柄,这些天的钱都会被扣光。


她还要攒钱治病,攒钱离开荣城。


她下了床,匆忙洗漱一遍,又将浴室打扫得干干净净,确保自己没有弄脏这儿之后,才匆匆出了门。


她并没有看到傅之珩,所以只留下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走了。


无论他究竟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她都要感谢他,给了她无边黑暗中的片刻光明。


但现在,得要回到现实了。


简笙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会所。


正准备去厕所收拾工具清扫,却发现会所走廊乌泱泱跪了一群人,个个战战兢兢,而他们面前,正是西装革履满目寒冰的沈暮尧……



曾经满心满眼都想多看一眼的男人。


如今看到,简笙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正想着该从哪儿走才能绕过他们,突然不知道谁指着她道:“沈总,人回来了!简笙回来了!”


简笙整个人都被震得一抖。


还没来得及逃,下一秒,就见沈暮尧已经转过身来,眉目阴沉的朝她走来,最后,停在瑟瑟发抖的她面前。


“一夜未归?”他每个字都像淬了冰。


简笙不知道他又要怎么刁难她,只能咬紧嘴唇,“……有人买了我一夜。”


本以为这样的解释会让沈暮尧放过她,谁知他冷笑一声,脸上的神色却越来越差,他忽而抬手,一把掐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整个人都不得不含泪看着他。


“一百万。”


“没想到,你都这副破败样子了,勾引男人的本事却还不小,还能有人愿意为你一掷千金。”


“简笙,看来是我小看你了,嗯?”


“昨晚,你们,干什么了?”


最后一句话,他几乎是一字一字咬牙说出来。


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个决定是他下的,可当真看到简笙一夜未归,而后衣衫不整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会有那么大的怒意。


她该反抗的。


以前的简笙,绝不会这样任人摆布。


可现在的简笙,无论他怎么羞辱她,她都欣然接受,反倒叫他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和以往简直判若两人。


连他见了,都只觉触目惊心!


“我和他……”


简笙刚要说这一夜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可才刚说出几个字,突然听得咔擦一声响,紧接着的便是下巴处传来的痛入骨髓的痛意。


“啊……”


她疼得整个人一抖。


他竟然,活生生卸掉了她的下巴!


沈暮尧修长的手臂骨节隐隐突出,似是在强行隐忍着什么,“够了,没人想听你在床上那些肮脏事!”


“把她给我架到车里去!”


简笙强忍着疼得快要瘫软在地的痛意,都还未曾有片刻缓神,下一秒,沈暮尧一声令下,她整个人再次如同一个玩物般被架了起来。


她不知道沈暮尧这次带她走到底是要干什么,但稍微一想就知道,又是一番无穷尽的羞辱罢了。


简笙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但当沈暮尧派人把自己架到医生面前,说要把她的眼角膜移植给秦月的时候,她还是难以置信。


秦月。


这个名字,在会所的时候,简笙曾听人说过无数次。


说是沈家少爷沈暮尧,因初恋安悦离世悲痛万分,所以这些年,一直在寻找像安悦的替身。


秦月,便是最像的那个。


悦,月,连名字都很像。


只是,唯一的遗憾便是,秦月是盲女,自小便是看不见的。


会所里的人都说,如果秦月能看见,那么,沈暮尧便是彻底找了一个能够代替安悦慰藉心中伤痛的替身。


所以……


现在沈暮尧是想要用她的眼睛,来换取秦月的光明!


不!不行。


彻底回过神后,简笙身子止不住的往后退,跌跌撞撞的欲逃。


眼睛不行,她绝不会将眼睛捐给她的。


“来人,给我抓住她。”



沈暮尧立马一声令下,几个保镖立刻拦住了逃跑的简笙,押着她往手术室去。


她知道,只要沈暮尧想要做的事,谁也阻挡不了。


她不知道从哪依华独家整理儿来的力气,挣脱开那些保镖,扑到沈暮尧面前,抓住他的裤腿,一下又一下,死命的磕着头。


“沈总,沈总,以前的事都是我错了,我不该不要脸的追在你身后,不该拆散你和安悦,更不该害得她跳楼。”


“我是个罪人,我错了,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让我下跪,让我磕头,我通通都做,但是别这样对我!”


“五年前,我就已经死心了,我告诉自己,我不配喜欢你,我离你远远的,绝不出现在你面前。”


“求你,别夺走我的眼睛,求你,求你了啊!”


被卸掉下巴的她,声嘶力竭的磕头求着绕。


哪怕磕了一地的鲜血,哪怕每个字说出口都痛彻心扉。


沈暮尧看着这样的她,竟有片刻的怔然,可下一秒,保镖发现跑了人,生怕他怪罪,立马又冲了过来,将满头是血的简笙拉了起来。


“不要,我不要……”


终于忍不住,崩溃的哭泣声响彻在整个医院走廊。


那哭声像是一双无形的手,生生扼住了人的心脏,沈暮尧心中烦闷一闪而过,正在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个声音先一步打断了他。


“沈总!”


沈暮尧回头,眯了眯眼睛,发现竟是傅之珩?!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据手下的人说,昨天花了一百万将简笙带走的人,正是傅之珩!


傅之珩匆匆赶来,没有忽略沈暮尧在看到他之后越来越差的脸色,他快步走过去,将满面泪痕的简笙攥到了自己身边,而后,唇角挂上一抹笑,“沈总,我一大早醒来,发现笙笙不见了,问了几个人,才知道是沈总把她带医院来了,不知道沈总把她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沈暮尧视线落在简笙紧紧攥住傅之珩衣角的动作上,一种说不清的情绪自眸中一闪而过。


心头好像藏了一团火,再多盯几秒就会爆炸开来,沈暮尧冷笑一声,“我要带她干什么,好像也不是傅总该过问的事情。”


傅之珩脸色不变,却道:“沈总说笑了,我未婚妻的行踪,我又如何不能过问?就算卖我一个面子,沈总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谈就好,不用惊扰了我未婚妻。”


“未婚妻?”


此话一出,在场几人,同时将目光投向了他。


简笙也是身子一颤,还没来得及想清,下一秒,就见傅之珩突然面向她单膝下跪,神色虔诚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枚戒指。


“笙笙,嫁给我。”他一字一句,说得毫不生疏,仿佛早就演习了无数遍。


简笙很显然还没回过神,沈暮尧却眯着眼睛,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一幕。


傅之珩,现在竟是在向简笙求婚?当着,他的面?


“我昨天,把你带回来,其实,本来就是打算跟你求婚的,只是,你当时太过疲累,早上又走得太快,才让我失去了这次机会。”


“我知道你会觉得突然,但对我来说,却是预谋已久。”


“昨天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十二年前。”




“沈暮尧,我喜欢你!”


“全世界我最喜欢你了,要不,你也试着喜欢一下我吧!喜欢我简笙不亏哦!”


而此刻,他要她用如此屈辱的方式,在她曾经跟他告白过的地方,跟安悦道歉。


见她眼底盈满泪水的样子,沈暮尧眯了眯眼,刚要说话,下一秒,简笙就已经推开了车门。


“恳请沈总,说话算话。我认罪之后,求您,放我一条生路。”


说罢,她瘸着一条腿,一瘸一拐的朝着不远处的台阶口走去,明明离得不远,她却走得艰难非常。


不远处有个很大很高的广告牌,以前那儿,挂着她的照片。


一步步走去,简笙仿佛还能看到曾经高处那个光鲜靓丽的自己。


但现在,已经没有了。


没有了名动荣城的天之娇女简笙,只有,杀人犯简笙。


足足花了三分钟,她才走到台阶口,而后,强行忍受着周遭传来的奇异眼神,砰的一声跪了下来。


她紧咬着嘴唇,不顾满面流淌的泪水,哽咽着道:“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简小姐,总裁说,你声音太小了。”站在一旁的保镖扶了一下耳机,冷漠道。


简笙眼神微震,而后,强忍着喉头翻涌的血腥味,用当初跟他表白时的力气,大声道:“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她一步步跪着往前走,每一步都跪得极重,声音也越来越大。


“我叫简笙,我是个罪人,是我害死了安悦,我罪该万死!”



“……”


鲜血一路流淌,染红了每一步台阶。


车内。


沈暮尧冷冷看着不远处已然瘦到不能看的身影,分不清此刻究竟是恨还是报复的解脱,只觉得心头有团怒火烧得正旺。


失去安悦,那种痛感,他此生难忘。


所以,也希望这个罪魁祸首,能痛一点,再痛一点。


但此刻看着被折磨得显然与五年前截然不同的简笙,心中莫名有股异样,一直蠢蠢欲动。


他死命将它压下。


“给我买下荣城所有的广告牌,在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全城滚播!”


“是,总裁!”


……


简笙足足跪了一夜。


从一开始围堵得水泄不通的围观,到现在空无一人,沈暮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只剩下她一声声沙哑难听至极的“我叫简笙,我罪该万死……”


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血液也已经凝固成渍,眼看着只剩下最后几步台阶,她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用浸满了鲜血的膝盖一步步的跪了上去。


她满心只想着……


快了。


很快,就能有自由了。



沈暮尧眼睁睁看着站在她身后的男人突然抽出一把匕首,登时瞠目欲裂,放下安安就朝她冲了过去。

他已经失去过她一次了。

绝不会有第二次,他发过誓,绝不会有第二次。

哪怕,是用他自己的命去抵!

他错了。

真的错了!

老天爷,他什么都不要了,也不自私了,只要她能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任她身边的男人是谁,只要她能好好的活着,哪怕他疼死又何妨?

他不要她活在他心上,他要他的阿笙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

沈暮尧疯了一样的冲出去,可不知道何时出现的傅之珩竟先他一步,冲过去挡住了那把本该插进阿笙胸口的刀。

“阿珩。”

阿笙怔怔的看着这急转直下的一幕,她喃喃的叫着他的名字,摊开放在他胸口上的手,竟然全是鲜血。

全是血。

傅之珩本想说些什么,但豆大的冷汗从额头上滴下,他脸色惨白,抱着阿笙就直直往地下栽去。

两个人一同往下倒,阿笙立刻护在他身下,头部“砰”的一声砸在了地面。

救护车一路急驰,往医院赶去。

车上,阿笙目光空洞的抱着傅之珩,明明护士已经给他做了止血,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血流下来,她一摸,就有好多。

明明那把刀是朝她捅来的,明明该承受这一切的是她,怎么会变成傅之珩。

他保护了她这么多年,为什么连这种和性命有关的事情,也要由她来保护。

傅之珩一身是血的被送进医院,医院的走廊很长,到处都是医生和护士着急走动的脚步声,阿笙一路握住傅之珩的手,直到傅之珩被推进手术室,才不得已被迫分开。

那一瞬,阿笙仿佛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一般,靠在墙壁缓缓下滑,轻声的哭泣起来。

沈暮尧一路跟着她,自然看清了她所有的着急和彷徨。

时隔多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

为了别的男人。

竟也让他疼到窒息。

“阿……”明明曾经那样的亲密无间,可事到如今,他竟连她的真实名字都不能唤出,“他不会有事的,你不用担心。”

阿笙沉默不语,只是低声哭泣。

她很少哭。

但若是哭,便是真的忍不住。

见傅之珩伤成那样,她是真的舍不得,也是真的为他难过。

沈暮尧半蹲在地上,右手臂有红色的鲜血不断淌下,一滴一滴,很快就在地上形成一块血泊。

那是他方才为救安安弄伤的。

他的右手在三年前本就弄残了,现在又被玻璃砸到,只要一动,仿佛就是钻心的疼痛。

手术室的门突然被推开,医生焦急的从里面走出来,“病人失血过多,目前血库告急。”

阿笙蹭的一下站起身来,沈暮尧攥住她的手,未免她太过激动。

“什么血型?”沈暮尧问。

“b型。”医生道。

“我就是。”沈暮尧说道,“我现在就去献。”



沈暮尧说罢,本想摸摸阿笙的头发,想了想,手又顿在了空中。

“别害怕,他不会有事的。”他嗓音沙哑,“不要哭了,我帮你救他。”

说罢,沈暮尧跟着医生进了抽血室。

他没看到的事,在他离开的时候,阿笙攥了攥拳头,然后也跟着走了进去。

“沈先生,已经抽了400ml,超过正常献血量,不能再抽了。”

“继续抽。”沈暮尧冷言道。

“沈先生,不能……”

“继续抽!”沈暮尧怒道,只是这样的怒意配着他那惨白的脸色,听起来多少有些苍白,“既然血库没血,他需要多少,就从我这儿抽多少!我死了没关系,给我救活他!”

他死了,简笙不会留一滴眼泪。

但傅之珩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她方才的眼泪,恨不得让他代傅之珩去死。

闻言,站在门口的阿笙身体微不可察的一震。

医生没有办法,只好继续为沈暮尧抽血。

已经数不清到底抽了多少毫升,阿笙也不知道,她只是紧紧的盯着那个抽血管,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红色的鲜血一点点的从沈暮尧的身体里抽出。

时间,漫长得仿佛有一个世纪。

虽然匕首扎得很深,但好在没有伤到心脏,再加上及时有了沈暮尧献的血,傅之珩成功的被抢救过来。

阿笙把安安托给了面馆旁慈祥的卖饼阿婆照顾,成天成夜的守在了医院。

好在黄天不负有心人,几天过后,傅之珩终于醒了过来。

看见阿笙,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阿笙,对不起。”

阿笙眼泪水立马掉了下来,“傻瓜,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傅之珩摇了摇头,抚摸着她的长发,“那些人,是我商业上的仇家,最近北海有块地,很多家企业都虎视眈眈,但是却被我抢了,那天闯进来砸店的人,是对家找来的人。”

“商业上结仇本就是常事,但我万万没想到这群人竟然还会殃及到家人,阿笙,都是我不好,我本以为,我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可万万没想到,还是让你受到了伤害。”

“不,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死了。”阿笙的眼泪流得更凶了,凝视着他的水眸极其认真,“你保护了我这么些年,之珩,谢谢你。”

傅之珩躺在病床上的身体微微一震。

这句话本没任何问题。

可若是阿笙,这些年,她一直都是叫他阿珩的。

又何时叫过他傅之珩?

傅之珩一眨不眨的看着阿笙,薄唇微动,刚要说些什么,就又听见她道:“医生说,你现在不能多说话,躺下来好好休息。”

“你……”

“我就在外面,哪儿也不去。”

阿笙说道,俯身将傅之珩的被子掖了掖,然后走了出去。

沈暮尧一直等在外面。

他不知道当时到底从他身上抽走了多少血,只知道,刚要走出抽血室的时候,他就眼前倏而一黑,整个人往下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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